潍坊市作为山东省的一座历史名城,当地有着非常丰富的旅游资源是可以作为经济可持续性发展项目之一的,同时,潍坊市最近几年来也是致力于改善民生,提高潍坊市当地的经济发展,一些重大工程项目正在潍坊市悄然的落实当中。肯定潍坊市有很多市民都特别的关心,潍坊最新征地补偿标准规定是什么?
一、潍坊最新征地补偿标准的规定是什么?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南外环路以北,水库路以东,潍九路以北,西外环路以东,胶济铁路以北,彩虹路以东,青银高速以南,开元街道、南张氏村以东,323省道,东外环路以西,健康东街以北,高新二路以西,胶济铁路以北,潍安路以西。
主城区南面坊子区核心范围,东至凤山路、南至七马路、西至潍洲路、北至胶济铁路(以及延长线)范围内的土地。
补偿标准:区片价:96000元/亩;基本农田:115200元/亩;建设用地:96000元/亩;未利用地:76800元/亩。
二类区片区片范围:八马路以北,白浪河水库及其支流以东,南外环路支路以东,西安村村界以北,圩河以东,王固庄、前吕家村、后吕家村、碑子村、双杨店村、扈家村、洪福寺村、前沟村、后沟村、西苇园村、高里三村以东,高里二村、一空桥村、戈翟村、杨家营子村、安固四村、西常疃村、大常疃村、东南牟村、邢家常疃村、固堤三村、固堤镇街道、贺家村、郑仲村、大张家埠村、北王家埠村以南,潍坊市与昌邑县行政分界线以西,扬瓦路以西,奎文区与坊子区区界以西,潍莱高速以西,胶济铁路支线以北区域除一类区片以外土地。
滨海开发区主城区大家洼镇驻地北至工业路,南至海港街,东至大九路,西至224省道、海源路、太平路。
滨海开发区主城区央子镇驻地北至央子街道镇区北盐田、大莱龙铁路,南至渤海大街、盐田,东至海港路以东120米,西至海港支路、盐田范围内的土地。
补偿标准:区片价:75000元/亩;基本农田:90000元/亩;建设用地:75000元/亩;未利用地:60000元/亩。
三类区片区片范围:潍坊市驻地辖区内央子街道以南、潍河以西区域除一类、二类区片以外土地。
补偿标准:区片价:66000元/亩;基本农田:79200元/亩;建设用地:66000元/亩;未利用地:52800元/亩。
四类区片区片范围:除二类、三类区片以外的滨海经济开发区其它区域和黄旗堡街道范围内土地。
补偿标准:区片价:55000元/亩;基本农田:66000元/亩;建设用地:55000元/亩;未利用地:44000元/亩。
五类区片区片范围:岞山街道、太保庄街道、王家庄街道、郑公街道。
补偿标准:区片价:50000元/亩;基本农田:60000元/亩;建设用地:50000元/亩;未利用地:40000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调整并公布,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配套实施。
二、安置方式
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与被征地村委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货币安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拨付到前杭埠村委会账户后,由村民代表大会研究分配方案。
(二)社保安置:山东潍坊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1.5万元/亩标准,对本村村民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67.5万元,由区财政局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本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由相关单位按有关政策规定制定社会保障方案并公示,办理村民入保事宜。
(三)经山东潍坊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同意,由有关单位共同协调,安排一定数量适合条件的本村村民到相关企业就业。
目前在山东潍坊市明确的划分出了五类土地级别,除此以外剩余的其他补偿标准是由各区域自己决定的,潍坊的市民们可以看自己所处的具体的位置,比如说在潍坊的三类区域,征收基本农田的补偿款是79200元一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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