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超过60天补救是否可以?

最新修订 | 2024-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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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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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失业保险超过60天,不能领取失业保险。失业保险领取条件: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
失业保险超过60天补救是否可以?

失业保险这也是属于国家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了,旨在针对那些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暂时没有了经济来源的这部分人员提供生活补助的。实际上现在有些职工自己就比较滑稽,明明每个月自己也有交社保费用,但是真正对于各种社会保险却从来没有去了解过。比如说,已经超过60天以后才开始关注失业保险超过60天补救是否可以?

一、失业保险超过60天补救是否可以?

失业保险超过60天,不能领取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领取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对哪些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作了规定,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出现上述情形造成职工失业的,职工有权申领失业保险金。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办理失业登记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须有求职要求,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前提,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

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办理失业保险业务机构申领手续(一般为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就业服务机构)。一旦超过了60日就不予办理了,所以一定要赶紧办理。

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即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二、申领失业保险金的程序

失业人员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者工作关系之日起40天内,持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者工作关系的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失业保险金手续。

从办理失业登记的次月起,持身份证、失业保险金领取证及求职证,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因病不能亲自领取的,可委托亲属持上述三证、医院诊断证明和代领人的身份证代为领取。

失业人员享受医疗补助金的标准,根据缴费时间长短,分别按照其领取失业保险金总额和医疗费的60%-80%予以报销。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危重病住院治疗或者连续门诊治疗,累计医疗费支出超过本人应享受的医疗补助金总额2000元以上,其超过2000元以上的部分,个人及其家庭生活困难难以支付的,可以申请一次性医疗补助,一次性医疗补助按照医疗费的80%予以补助,但补助金不得超过本人应领取失业保险金总额的200%。

小编可以肯定的告诉大家,失业保险超过60天补救是不太可能的,如果并不是因为一些特定的原因才超出了国家规定的领取失业金的时间的话,60天以后当地的社保机构根本就不会再受理领取失业金的申请了。也就是说,社会和职场当中有很多的制度是对任何人都是公平的,既然自己不熟悉规章制度就要承担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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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失业保险超过60天,要怎么补救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再次失业时才可以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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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重庆市失业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单位与职工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办理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书面告知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和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及档案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送失业人员户口所在区、县(自治县、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查。区、县(自治县、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于收到失业人员有关材料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单位能否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自原单位签发有关证件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户口所在区、县(自治县、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和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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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60天失业金还能领取吗,还能有什么办法补救吗
[律师回复] 失业保险超过60天,不能领取失业保险。《失业保险条例》中对申领期限有着这样的规定:失业人员未在规定的60日之内办理申领手续的,视为放弃当次申领,其未享受的失业保险金予以封存。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待其再次符合享受失业保险金的条件时失业保险缴费年限予以合并计算,但领取失业金的时间最长不超过24个月。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扩展资料:申领失业保险金的程序:失业人员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者工作关系之日起40天内,持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者工作关系的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失业保险金手续。从办理失业登记的次月起,持身份证、失业保险金领取证及求职证,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因病不能亲自领取的,可委托亲属持上述三证、医院诊断证明和代领人的身份证代为领取。失业人员享受医疗补助金的标准,根据缴费时间长短,分别按照其领取失业保险金总额和医疗费的60-80予以报销。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危重病住院治疗或者连续门诊治疗,累计医疗费支出超过本人应享受的医疗补助金总额2000元以上,其超过2000元以上的部分。个人及其家庭生活困难难以支付的,可以申请一次性医疗补助,一次性医疗补助按照医疗费的80予以补助,但补助金不得超过本人应领取失业保险金总额的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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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已办理失业登记,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1。出现上述情形造成职工失业的:终止劳动合同。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即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除名和辞退的。办理失业登记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主要包括,确认其资格、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办理失业保险业务机构申领手续(一般为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就业服务机构)。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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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已办理失业登记,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1。出现上述情形造成职工失业的:终止劳动合同。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即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除名和辞退的。办理失业登记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主要包括,确认其资格、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办理失业保险业务机构申领手续(一般为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就业服务机构)。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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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第六条
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第七条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明;
(二)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三)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第十四条
经办机构自受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申领者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并将结果及有关事项告知本人。经审核合格者,从其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发失业保险金。
根据《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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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失业保险已超过60天,主要原因是刚失业的时候用人单位拒不办理,最后通过劳动仲裁裁决用人单位输了,他们才给开据解除合同证明书。现在已超过60天,我怎么才能够领到失业保险金?
[律师回复]
一、重婚的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行为,有时亦指因上述行为而形成的违法婚姻。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者与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如果有重婚行为,就符合成立无效婚姻的条件。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具体来说,是指如下情形:
(一)无法矫正的生殖器官畸形,患者婚后不能进行正常的性生活的。
(二)患有可能严重危害配偶身体健康的疾病例如,麻风病、性传播疾病未经治愈前不能结婚。婚后可能导致对方感染疾病,或一旦怀孕对孕妇或后代健康都不利的疾病。
(三)严重遗传病和先天畸形例如,先天性痴呆、精神分裂症等。这些疾病目前尚无有效治疗,但会把疾病通过不同方式传给后代。
(四)男女双方近亲中都有人患同一遗传病的这主要是指隐性遗传病和某些多基因遗传病。例如先天性聋哑、全身性白化病等。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似乎并无病态,但很可能都是同遗传病基因携带者,这些人不宜结婚,一旦结婚,子女中发生遗传病的可能性极大。
(五)严重精神病,包括精神分裂症与躁狂抑郁性精神病。
须经治疗好转并且两年以上没有复发才能考虑结婚。因为这两种疾病具有一定的遗传性,患者子女发病机会明显高于一般人群。如夫妻双方都患这类疾病,即使治愈后,生育的子女发病机会也多。
(六)重症智力低下者,原因可能有遗传的与非遗传的他们即使结婚,也不能识别自己的配偶,无法承担婚姻、家庭的责任与义务。如果是遗传性智力低下就更不应该结婚,以免影响下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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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劳动仲裁超60天违法吗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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