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家都知道,工作中受了工伤,治疗费用可以通过工伤保险报销。但很多人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工伤保险报销之后,还有一部分费用没报完,这剩余的医疗费该谁来承担呢?这可是让不少工伤职工头疼的问题。有些职工觉得自己是在工作中受的伤,剩余费用肯定该单位出;可单位却认为已经走了工伤保险,自己不该再承担。这种矛盾的情况在现实中并不少见,接下来就详细说说这剩余医疗费到底该谁负责。
一、工伤保险报销范围
工伤保险报销有规定的范围,只有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才能报销。比如小李在工作中受伤,腿部骨折住院治疗,他用的一些进口的高端药品,可能就不在报销目录内。这些超出目录的费用,工伤保险是不会报销的。所以,职工要清楚,不是所有的工伤治疗费用都能通过工伤保险报销。
二、单位承担的情况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规定为职工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导致职工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降低,那么差额部分就需要用人单位来承担。举个例子,小张所在单位为他缴纳工伤保险时,缴费基数低于他的实际工资。小张工伤后,工伤保险报销的费用就比按照实际工资计算的少,这部分差额就应该由单位负责。另外,如果是用人单位的过错导致职工工伤,比如单位安全措施不到位,那么剩余的医疗费也可能由单位承担。
三、职工自行承担的情况
如果剩余的医疗费是因为职工自己要求使用超出报销范围的医疗服务或药品,而又没有经过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同意,那么这部分费用就可能需要职工自己承担。比如小王工伤后,非要使用一种价格昂贵的进口康复设备,且未经单位和工伤保险机构同意,那这部分费用就得他自己出。
四、解决途径
当遇到剩余医疗费的问题时,职工可以先和单位协商,把情况说清楚,看看能不能达成一致。协商的时候,要准备好相关的医疗费用清单、工伤认定决定书等材料。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投诉时要写清楚事情的经过和诉求。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提交仲裁申请书、身份证明、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等。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工伤报销完剩余医疗费的问题解决后,后续可能还会有一些状况。比如工伤职工康复期间的费用、后续的复查费用等该怎么处理,这些问题处理不好,可能会再次引发矛盾。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有合法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结合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让你在工伤问题上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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