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规章制度当中,不可能也没办法全面的对社会生活当中的所有的事情都有着统一规定的,可是有部分还处于康复期的职工就急于的要申请工伤鉴定,但是处于康复期间可以工伤鉴定不的这个问题目前也确实没有明确的参考依据,因为工伤鉴定这是必须要结合当事人身体当时恢复的状态。
一、处于康复期间可以工伤鉴定不?
1、现行的及对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并没有明确的时间上的规定。但劳动能力鉴定并非越早越好,鉴定时间的早晚不会对伤残等级产生任何影响。
2、根据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3、工伤职工需要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如果体内有钢钉、钢板一类的内固定器材的,需拆除后才可以做劳动能力鉴定(除非医生书面证明体内的钢钉、钢板一类的内固定器材不需要拆除,一直留着体内的情况以外)。
4、根据第八条之规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原件和复印件;
(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三)工伤职工的或者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规定的其他材料。
5、因各地在具体操作上可能会存在差异,建议在办理前拨打12333先咨询一下。
二、工伤鉴定期间不能上班怎么办?
工伤鉴定期间不需要上班,单位应当按照伤情对应的停工留薪期支付工资,俗称误工费,但前提是在劳动仲裁当中提起。
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或者医疗机构书面证明需要继续休养的,可以继续休养。
工伤职工鉴定为七级伤残,劳动能力鉴定之后,停工留薪期不满一年的,按治疗工伤医疗机构书面证明,还需要休养的,可以继续休养;停工留薪期已满一年的,按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继续休养的,可以继续休养。工伤职工继续休养期间,享受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待遇。但其中停工留薪期满两年的,按所在省规定支付工资福利待遇。
鉴定为七级伤残的工伤职工,不能按规定提供医疗机构或者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书面确认证明的,不能上班是伪命题,应当恢复工作。不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不恢复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停止支付工资福利待遇,并书面通知限期恢复工作,限期内不恢复的,可以按旷工处理。
国家法律制度都没有规定的事情所以也就不能给出大家一个准确的答案了,但是,一般情形下在康复期间最好是不要急于去申请工伤鉴定的,因为当时的劳动能力有影响有可能就是一种假象,说不定康复期完了以后身体机能自动就恢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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