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的规定什么时候买房子最划算?

最新修订 | 2024-02-27
浏览10w+
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5308人
专家导读 一直以来我们国家房屋的价格都是非常高的,所以大家在购买房屋的时候,总是会考虑到很多的因素,当然最重要的因素还是经济方面的因素,国家出台的相关购房政策也是具有一定的优惠力度的,很多人都想要了解一下,根据法律的规定什么时候买房子最划算?

根据法律的规定什么时候买房子最划算?

一直以来我们国家房屋的价格都是非常高的,所以大家在购买房屋的时候,总是会考虑到很多的因素,当然最重要的因素还是经济方面的因素,国家出台的相关购房政策也是具有一定的优惠力度的,很多人都想要了解一下,根据法律的规定什么时候买房子最划算?

一、根据法律的规定什么时候买房子最划算?

首付多少划算

首付是买房时按国家比例第一次支付的最低比例款项,当然支付也可以高于这个额度,但是不能低于它,余下的从银行贷款,这样是比较划算的。

二、购房首付比例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中,为抑制房价过快上涨,从2006年6月1日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考虑到中低收入群众的住房需求,对购买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仍执行首付款比例20%的规定。

2013年要求是首套房首付是总房款的30%,二套房的首付是总房款的60%。因为考虑到贷款的还款风险,相关的部门都会要求购房人提供一部分首付,就是预先由个人支付一部分房款,以证明你有还款能力。

通常人民银行会规定房贷首付的比例,限购城市和非限购城市、银行与银行之间都有差异。比如:在北上广深购买首套房,首付要求最低3成,而像天津等多数二线城市则规定,首次购房,首付最低2成,各地银行对“首次购房”的要求也不尽相同,有的要求以前从没有过买房贷款记录,名下也没有房子的人群,有的要求是名下无房或者有一套房贷款已经结清的人群。2016年3月25日,上海公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对拥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在现实中,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来确定房贷首付比例才是更划算的。如果手头宽裕,有更好的理财产品或其他投资收益高于贷款利息,而每月月供不超过自身收入的50%,可以考虑首付三成。如果不懂理财,可以考虑首付更多点,这样可以少付很多贷款利息,对于以后的月供压力也会相应减小。现在很多地产商打出“零首付”“垫首付”等吸引眼球的各种噱头,对于手头紧的朋友一定有所心动,但超低首付或零首付并不是减免首付款,而是分期付,虽然暂时缓解了贷款买房的压力,但最终还是会在规定的时候内要求购房者全部还清。而这段时间内,购房者都会面临首付、月供、交房时所交税款等各方面的资金压力,还请慎重考虑。

根据我国相关的购买房屋的政策,法律规定当中,购买第一套房屋的时候,它是存在着一个首付比例的,付完这个比例之后,剩下的钱可以通过银行来进行贷款,当然可以结合着住房公积金来进行运用。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3千字,阅读时间约8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80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根据法律的规定什么时候买房子最划算?
一键咨询
  • 161****643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531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880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827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543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803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116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1****450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265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081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470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578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651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220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460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为你推荐
根据相关规定车辆划痕险怎么买?
根据相关规定车辆划痕险的购买,可以到专业的保险公司直接进行购买,或者是委托他人代理进行购买,划痕险即划伤险,全称车身划痕损失险,是车损险的附加险,不可单独投保。家庭自用汽车、非营业汽车可投保。在保险期内,保险汽车发生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表面油漆单独划伤,保险公司按实际损失负责赔偿。
10w+浏览
金融保险
工伤赔偿标准有哪些,是根据户口还是根据城市划分?
[律师回复] 没有城乡之分因工受伤待遇:属于工伤的,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根据法律的规定2023买房子划算吗?
1、如果是刚需性自住房且预算充足,任何时候都可以买。2、房价不会大跌1、根据“信贷程度”观察买房时机。2、根据“首付比例”选择抄底时间。
10w+浏览
房产纠纷
各位律师好,我最近听说我国的新规定里要把赡养发取消了,请问各位律师赡养法什么时候取消呢,谢谢各位
[律师回复]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第十五条 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
  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
  第十六条 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居住或者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
  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关系或者租赁关系。
  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
  第十七条 赡养人有义务耕种或者委托他人耕种老年人承包的田地,照管或者委托他人照管老年人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归老年人所有。
  第十八条 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
  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第十九条 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等权利。
  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80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根据法律规定划痕险最多赔多少钱?
划痕险,顾名思义,实际上指的就是如果车辆遭遇到划痕的话,那么是可以进行保险的赔付的,要想获得赔付,他的前提条件必须是购买了保险,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降低自己的损失的,很多人对此都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根据法律规定划痕险最多赔多少钱?
10w+浏览
金融保险
如何根据企业名称,划分行政区域
[律师回复] 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域名称是怎么划分的 一般情况下,企业名称由四部分构成,即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特点+组织形式,顺序为依次顺序。公司取名自然有很多讲究,第一点便是要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其次才考虑其对企业的影响性。在四要素中,行政区划作为企业名称开头,也有一些规定和注意事项。 一、以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开头 企业名称应该冠以县级以上行政区划作为开头,比如“双流县××公司”、“成都市××公司”、“四川省××公司”,不过,在实际情况中,都省去了“县”、“市”、“省”等字眼,比如“成都昊邦科技有限公司”,不用带上“市”字。总之必须是县级以上行政区划,不能以村、镇等地名作为开头。 二、以企业所在地作为行政区划 比如一家公司,其住所在成都,去工商局注册核名时,名称开头自然不能是重庆。也就是说,公司经营地址、名称中的行政区划应该和所在辖区相符合,否则不在受理范围。 三、必须是现行行政区划 行政区划名称应当是目前所用的名称,如果是历史上曾经用过的,或者是当前行政区划修改之前的名称,则不符合规定。 四、不能用简称或俗称代替 行政区划必须是目前官方认定的称呼,不能使用俗称或简称。比如成都的别称也叫“蓉城”,那么“成都××公司“,就不能称作“蓉城××公司”
快速解决“知识产权”问题
当前380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伤残鉴定标准可以根据什么来划分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伤残等级评定标准是根据伤残的严重程度来判定伤残的等级,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而伤残鉴定标准划分依据具体如下: 一级伤残 1.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 2. 意识消失; 3. 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二级伤残 1. 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2.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3. 不能工作; 4. 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伤残 1. 不能完全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2.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3. 明显职业受限; 4. 社会交往困难。 四级伤残 1. 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2.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3. 职业种类受限; 4. 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五级伤残 1.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 2.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3. 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4. 社会交往贫乏。 六级伤残 1.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要帮助; 2. 各种活动降低; 3. 不能胜任原工作; 4. 社会交往狭窄。 七级伤残 1. 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2. 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 3. 工作时间需要明显缩短; 4. 社会交往降低。 八级伤残 1. 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 远距离流动受限; 3. 断续工作; 4. 社会交往受约束。 九级伤残 1. 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 2. 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 3. 社会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十级伤残 1. 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 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3. 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根据相关的规定划痕险有必要买么?
根据相关的规定划痕险有必要买,划痕险全称车身划痕损失险,家庭自用车辆、非营业车辆可投保,是指在保险期间内,保险车辆发生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表面油漆单独划伤,保险公司按实际损失负责赔偿。一般保险公司对划痕险有15%的免赔。
10w+浏览
金融保险
解除取保候审根据刑诉法哪条
[律师回复] 对于解除取保候审根据刑诉法哪条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第七十九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80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根据规定买房贷款最少贷几年
我国法律制度没有强行规定买房贷款时最少可以贷几年,但规定了商业贷款的贷款年限最多是30年,贷款时间的长短跟贷款利率相关。而且,贷款申请人的年龄、工资收入都会影响到贷款额度,例如申请房贷时已经50岁,肯定贷不了30年这么长时间。
10w+浏览
房产纠纷
解除取保候审根据刑诉法哪条
[律师回复] 对于解除取保候审根据刑诉法哪条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第七十九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380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各位律师好,我哥哥最近超速被拍照了。请问各位律师根据我国的最新交通法现在2018超速扣分吗,谢谢各位
[律师回复] 根据《关于规范查处机动车违反限速规定交通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下面三种情况下的超速是不记分也不罚款的:
(一)在限速lt;60km/的路段,超速lt;50%的
指导意见规定:在限速lt;60km/的路段,超速lt;50%且未造成后果的,给予警告不处罚。举个例子,在限速40km/的路段,你的车开到48km/,也就是超速20%。这时是不扣分也不罚款的。若这样也违章的话,那路上的车不都是“龟速”。
(二)驾驶中型以上客货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以外的机动车超过规定车速10%以下的
除开一些货车、校车、客车等特殊车辆之外,普通车辆行驶时若超速不足10%的话,给予警告不处罚。如在限速120的高速路上,若你的车速为128km/,超速不足7%,不进行扣分罚款处罚。
(三)低于最低限速lt;20%的
低于最低限速lt;20%的不扣分罚款。例如在最低限速为100km/的路段,若你的行车速度不低于80km/是不属于违章的。但是低于这个速度就有可能因车速过慢而受罚。当然如果遇到交通事故、道路维修等因素造成的排队、低速行驶除外。
虽然这样的超速不扣分不罚款,但也可能会收到罚单,就是属于“0记分、0罚款”的警告罚单,这样的罚单也是要去处理的,不然会影响车辆年检。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房产纠纷 > 房屋买卖 > 根据法律的规定什么时候买房子最划算?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