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的物品,其质量要求也不一样。同一物品,其档次或者等级不同,质量标准也不相同。因此,双方当事人应在买卖合同中规定出卖物执行的技术标准。具体在合同中应当如何约定呢,合同出卖人该怎么交货才符合约定呢?下文会告诉大家。
一、买卖合同如何约定货物的质量
产品的技术标准,有国家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标准而有专业(部)标准的,按专业(部)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标准、专业(部)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供需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合同中还要明确规定供方对产品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对成套产品,在合同中应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有关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
二、买卖合同出卖人如何交货
这里所说交货(交付)是指出卖人在买卖合同签订后按照合同约定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
交货期限,是指出卖人向买受人履行交付出卖物的期间,一般以年、季度、月、旬、周、日、时计算。出卖人可以在合同签订后立即交货,也可以在合同签订后某一期限内交货;标的物数量多的,出卖人可以一次性交付,也可以分批交货。交货地点,可以是出卖人所在地,还可以是买受人所在地,也可以是运输部门(需要经过运输经营者运输的)所在地等其他地点。
交货方式,主要包括买受人到出卖人所在地自己提货、出卖人送货到买受人所在地和通过运输经营者运输或者通过邮电单位邮寄交付等,双方当事人选择哪一种方式,由双方协商。至于出卖人交货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
买卖合同中最重要的就是有关货物的相关约定。在实践中,如果买受人对标的物及时检验发现质量不符合要求,标的物尚未使用或售出,买受人即可拒收,并可要求出卖人退货、修理、更换或减价赔偿等;如果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但是买受人不可盲目解决这些问题,建议买受人最好问问律师,再作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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