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相关的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一段时间后由于各种原因离开用人单位。但和相关的单位之间还有联系,如相关的领导或同事对这类劳动者的劳动能力认可,可以在离职后的一年,重新回到用人单位进行工作和办理入职手续,签订相关的劳动合同。
一、入职半年离职后还能重新入职吗?
一般情况下,是可以重新入职的,只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同意就可以。当然,如果原来在该单位工作时的表现不好,或者辞工时关系没处理好,就很可能被用人单位拒绝。
能重新入职,只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同意就可以。
当然,如果原来在该单位工作时的表现不好,或者辞工时关系没处理好,就很可能被用人单位拒绝。
《劳动合同法》没有对此作出限制性的规定,也不会作出这方面的规定——因为我国有关劳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是鼓励充分就业。
《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劳动者重新回归原先的用人单位时,进行工作前要办理相关的入职手续。签订相关的劳动合同,对自身的合法权益进行相应的保护。相关的劳动者签订了这类劳动合同后,如今后在工作中受到工伤或非法解除劳动合同时,就可以到相关的劳动部门进行相应的仲裁,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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