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作中难免会遇到意外,一旦发生工伤,职工的生活就可能受到影响,工资发放情况也成了大家关心的问题。不少人心里犯嘀咕,工伤期间工资到底发多久呢?要是发着发着突然停了,自己的生活该怎么办呢?这些疑问困扰着很多工伤职工。接下来,就详细说说工伤什么时候停止发工资的事儿。
一、停工留薪期工资发放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比如小李在工作中受伤,经认定为工伤,他的停工留薪期经确定为6个月,那么在这6个月内,单位就要按照他受伤前的工资待遇每月给他发放工资。
二、停工留薪期满后的情况
停工留薪期满,如果工伤职工已经恢复劳动能力,能够正常工作,就应当回单位上班,此时单位就会按照正常的工资标准发放工资,而不再按照停工留薪期的待遇发放。如果工伤职工仍需治疗,不能正常工作,需要向单位提交相关的诊断证明等材料,申请继续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可以适当延长停工留薪期。例如小张停工留薪期12个月已满,但他的伤情还未完全恢复,他向单位提交了医院的诊断证明,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又延长了6个月的停工留薪期。
三、评定伤残等级后的工资变化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如果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按月支付的伤残津贴;如果被鉴定为五至六级伤残,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如果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比如小王被鉴定为七级伤残,他与单位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单位就不用再给他发放工资,而是按照规定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四、维权途径
如果单位在停工留薪期内不按照规定发放工资,工伤职工可以先与单位协商解决,要求单位按照规定支付工资。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单位限期支付工资。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工资及经济补偿。申请仲裁时,需要提交仲裁申请书、劳动关系证明、工伤认定决定书、停工留薪期确认书等材料。例如小赵在工伤期间单位停发了工资,他先与单位协商无果,然后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责令单位支付了工资。
工伤职工了解工资停止发放的相关规定很重要,这关系到自身的合法权益。不过,工伤处理过程中还可能会遇到各种问题,比如伤残等级鉴定结果不满意怎么办,后续的治疗费用该如何解决等。这些问题处理起来比较复杂,一不小心就可能损害自己的权益。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专业的执业资质,可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帮你解决工伤处理过程中的难题,让你在维护自身权益的道路上少走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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