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劳动者受到劳动法律的保护,劳动者在签订完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有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如用人单位没有通知劳动者,而进行劳动合同解除的,需要支付代通知金。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经过协商,赔偿劳动者工作年限的经济赔偿,则不用支付劳动者代通知金了。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解除劳动合同的动议是由用人单位提出的,劳动者经协商同意的,用人单位需要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无须支付代通金。
对于劳动者而言,没有代通知金一说,劳动者无需缴纳。劳动者即辞即走,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承担。
劳动者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也可以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工资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我国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有着明确的要求,如用人单位提出的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劳动者代通知金或相应的工作年限经济补偿。作为劳动者劳动关系解除的补偿。但如果用人单位纯在违法行为,或没有进行劳动保护的,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不受用人单位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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