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工作中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后,不少人会有疑问:还能不能以人身损害去起诉呢?这是很多劳动者遇到工伤问题时会纠结的事儿。工伤认定一般是走工伤保险的流程来获得赔偿,但有时候劳动者觉得赔偿不够,或者存在其他情况,就会考虑走人身损害赔偿的途径。那么到底可不可以这么做呢,下面就来详细说说。
一、工伤认定与人身损害赔偿的关系
工伤认定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由劳动行政部门对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进行确认。而人身损害赔偿则是基于《民法典》等法律,因侵权行为导致他人人身受到损害时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一般情况下,职工发生工伤,应按照工伤保险的规定来处理。不过,在特定情形下,两者并不完全排斥。比如在一些第三人侵权导致工伤的案件中,就可能涉及到两种赔偿方式。
举个例子,小李在上班途中被一辆汽车撞伤,经认定属于工伤。这里,汽车司机的侵权行为导致小李受伤,小李既可以通过工伤保险获得赔偿,也可以向汽车司机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二、可以以人身损害起诉的情形
如果工伤是由第三人侵权造成的,劳动者可以在获得工伤保险赔偿后,再向侵权第三人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因为工伤保险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的性质不同,工伤保险是基于劳动关系的社会保障制度,而人身损害赔偿是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所以,劳动者可以获得双重赔偿,但医疗费用除外。
比如小张在工厂工作时,被外来送货车辆撞伤,属于工伤。小张在获得工伤保险赔偿后,还可以要求送货车辆所属单位进行人身损害赔偿,像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三、不能以人身损害起诉的情形
如果工伤是单纯的工作原因造成,没有第三人侵权的情况,一般只能按照工伤保险的规定来处理,不能再以人身损害起诉用人单位。因为工伤保险已经为劳动者提供了相应的保障,再要求用人单位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不符合法律规定。
比如小王在车间操作机器时,因机器故障受伤,这种情况就只能走工伤保险赔偿流程,不能再以人身损害起诉单位。
四、起诉的操作要点
如果符合以人身损害起诉的情形,首先要收集相关证据,像事故责任认定书、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医疗费发票等。然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提交起诉状和证据材料。在诉讼过程中,要注意按照法院的要求参加庭审,如实陈述事实。
比如小赵在被第三人侵权导致工伤后,他收集了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医院的病历和发票等证据,向法院起诉侵权人,最终获得了相应的人身损害赔偿。
工伤认定后能否以人身损害起诉,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在处理这类问题时,劳动者要清楚自己的权益和法律规定。后续可能还会遇到赔偿金额的确定、执行等问题,如果处理不好,很容易引发新的矛盾。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有合法的执业资质,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结合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让你在工伤维权的道路上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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