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许XX没办法,委托了广东利合律师事务所的卢扬超律师来处理这个事儿。卢律师接手后,做了不少关键的工作。
首先,他梳理租赁关系与权利主体,弄清楚了许XX作为次承租人及实际使用人的法律地位,还拿到了许XX公司出具的《债权转让书》,明确由许XX主张全部补偿权益。接着,律师申请法院向杏坛村改办公室调取《厂房搬迁补偿协议》及《资产评估报告》,锁定了补偿项目和金额依据。之后,结合评估报告、宗地图及双方确认的租用面积1248.29平方米,精准核算许XX应得的补偿,逐项论证他对设备搬迁费、生产生活资料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及停产停业损失的合法权利。最后,针对何XX提出的“重复计算”“面积不符”“补偿归属房东”等主张,卢律师援引评估明细和村改政策进行驳斥,强调公平原则下实际使用人的合理权益。
经过一番努力,法院认定案涉租赁合同因为厂房无规划许可而无效,但认可许XX作为实际使用人有权获得相应补偿。最终判决被告何XX向许XX支付可搬迁机器设备补偿费18,205元、其他生产生活资产搬迁补偿57,000元、临时安置补偿费51,397.94元、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47,357.32元,合计支持金额173,960.26元(原诉请332,605元),诉讼费用由双方按比例分担。
从这个案例咱们能学到不少东西。第一,租厂房的时候一定要确认厂房是否有合法的建设规划许可,不然合同可能无效,会给自己带来麻烦。第二,如果遇到拆迁补偿问题,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比如评估报告、租赁合同等。第三,和房东协商补偿款分配的时候,要依据法律和政策,合理主张自己的权益。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在遇到类似的房屋租赁纠纷和拆迁补偿问题时,一定要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卢扬超律师自2018年执业以来,成功办理过多起合同纠纷案件。在这个案件中,他通过梳理租赁关系、申请调取关键证据、精准核算补偿等一系列操作,最大化维护了客户的利益,展现了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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