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有哪些风险 如何防范合同履行风险

最新修订 | 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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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恶意不履行,当事人由于自身的主观原因不按照合同约定的义务履行,即虽有履行义务的能力和条件,但却以种种理由拖延履行或拒绝履行,常见的现象为有货不交、拖欠货款、转移财产、赖帐不还等。2、因故不履行。3、履行不当。
合同履行有哪些风险 如何防范合同履行风险

一、合同履行有哪些风险

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当事人应如何合法确定合同的履行方式?在经济生活中,因合同履行而产生的法律风险有以下几种?

1、恶意不履行;

当事人由于自身的主观原因不按照合同约定的义务履行,即虽有履行义务的能力和条件,但却以种种理由拖延履行或拒绝履行,常见的现象为有货不交、拖欠货款、转移财产、赖帐不还等。

2、因故不履行;

3、履行不当。

二、当事人如何防范合同履行风险

1、明确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是合同各方在合同中约定或者补充约定的,当事人出现违约行为时应当采取的补救措施。违约责任也不是一定不变的,合同各方在违约以后,可以再行约定采取合适的补救措施。常用的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1)继续履行。指合同义务没有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履行,直至达到合同目的。此种情况多适用于标的物是特定的、必须履行的。不得替代履行的情况,比如委托加工特定的半成品、特种型号或规格的元器件。

(2)采取补救措施。指履行债务的标的物品质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条件,在不需继续履行而只需要采取适当补救措施时,即可达到合同目的或守约方认为满意的目的。比如交付的产品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物性质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同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3)支付违约金

(4)支付赔偿金

2、选择合理的纠纷解决途径

有的合同方故意利用和解和调解拖延时间,使一些当事人的权利超过司法程序确定的时效。为了不至于落入这种圈套,合同当事人应加快和解与调解的时间,如果久调不决,应当机立断诉求司法程序来解决问题。

3、选择有利的索赔案由

按照法律规定,当一方有违约行为发生时,合同相对方可以选择“违约”或者“侵权”其中一种方式进行索赔。

一般合同在签字之后,那么意味着合同就会成立,但是否生效,需要看实际是否满足《合同法》中规定的条件,如果不满足的话,即使合同成立了也不会具有法律效力,自然也就不会对当事人的行为产生约束力,当然也就不能对当事人的利益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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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防范履约能力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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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约能力的风险如何防范,合同形式的风险如何防范
[律师回复]
一、合同履约风险如何防范本方履约能力的风险主要体现在签订合同时,不考虑或较少的考虑本方是否具备履约合同约定的能力,盲目的签订合同后无法履行合同将会导致更大的损失。在签订合同之前,要充分的考虑本方的履约能力,如本方的履约能力能达到拟签合同约定的要求,则可以签约,否则应慎重考虑订立合同。当事人一方在自身无履约能力或虽有一定履约能力的情况下,自订立合同起,就根本没有履行合同的诚意,而是想通过欺诈手段使对方履行合同。在骗取对方履行合同之后,非法占有对方履行的钱或产品,而自己却不再履行合同,使对方造成重大损失。
二、合同形式的风险如何防范合同的形式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除了交货的同时付款的合同外,一般应以书面的形式签订合同,在以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形式签订合同时一定要要求以书面的形式做最后的确认,以避免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分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一定要以书面的形式订立合同,千万不要因为人熟就无视这样的约定,因为这里面隐藏了许多的法律风险。当然如果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是成立并有效的,但这样的行为会给企业带来许多不必要的风险和麻烦,应当尽量的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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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一、合同履约风险如何防范本方履约能力的风险主要体现在签订合同时,不考虑或较少的考虑本方是否具备履约合同约定的能力,盲目的签订合同后无法履行合同将会导致更大的损失。在签订合同之前,要充分的考虑本方的履约能力,如本方的履约能力能达到拟签合同约定的要求,则可以签约,否则应慎重考虑订立合同。当事人一方在自身无履约能力或虽有一定履约能力的情况下,自订立合同起,就根本没有履行合同的诚意,而是想通过欺诈手段使对方履行合同。在骗取对方履行合同之后,非法占有对方履行的钱或产品,而自己却不再履行合同,使对方造成重大损失。 二、合同形式的风险如何防范合同的形式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除了交货的同时付款的合同外,一般应以书面的形式签订合同,在以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形式签订合同时一定要要求以书面的形式做最后的确认,以避免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分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一定要以书面的形式订立合同,千万不要因为人熟就无视这样的约定,因为这里面隐藏了许多的法律风险。当然如果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是成立并有效的,但这样的行为会给企业带来许多不必要的风险和麻烦,应当尽量的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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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约能力的风险如何防范,合同形式的风险如何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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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履约风险如何防范本方履约能力的风险主要体现在签订合同时,不考虑或较少的考虑本方是否具备履约合同约定的能力,盲目的签订合同后无法履行合同将会导致更大的损失。在签订合同之前,要充分的考虑本方的履约能力,如本方的履约能力能达到拟签合同约定的要求,则可以签约,否则应慎重考虑订立合同。当事人一方在自身无履约能力或虽有一定履约能力的情况下,自订立合同起,就根本没有履行合同的诚意,而是想通过欺诈手段使对方履行合同。在骗取对方履行合同之后,非法占有对方履行的钱或产品,而自己却不再履行合同,使对方造成重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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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防范合同履约能力风险?
[律师回复] 一、合同履约风险如何防范本方履约能力的风险主要体现在签订合同时,不考虑或较少的考虑本方是否具备履约合同约定的能力,盲目的签订合同后无法履行合同将会导致更大的损失。在签订合同之前,要充分的考虑本方的履约能力,如本方的履约能力能达到拟签合同约定的要求,则可以签约,否则应慎重考虑订立合同。当事人一方在自身无履约能力或虽有一定履约能力的情况下,自订立合同起,就根本没有履行合同的诚意,而是想通过欺诈手段使对方履行合同。在骗取对方履行合同之后,非法占有对方履行的钱或产品,而自己却不再履行合同,使对方造成重大损失。 二、合同形式的风险如何防范合同的形式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除了交货的同时付款的合同外,一般应以书面的形式签订合同,在以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形式签订合同时一定要要求以书面的形式做最后的确认,以避免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分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一定要以书面的形式订立合同,千万不要因为人熟就无视这样的约定,因为这里面隐藏了许多的法律风险。当然如果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是成立并有效的,但这样的行为会给企业带来许多不必要的风险和麻烦,应当尽量的避免。
合同履约能力风险如何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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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对于股权转让合同履行风险的防范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只是确定了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股权的实际转让还有赖于对合同的实际履行股权的实际转让就是股权的交付,合同生效后,转让方可能依约履行,将股权交付受让方,也可能一方或双方违反合同而拒不交付股权、拒绝接受或拒绝付款,这就是股权的转让合同生效而未实际履行的状态受让方享有股权交付和违约赔偿的请求权,转让方享有协助履行和违约赔偿的请求权股权是权利、义务的综合体,对于财产结构和经营效果都不错的公司,股权受让意味着可以获得更多的利益,反之,则意味着要承担更多的风险和责任,特别是股东出资不到位和/或公司资不抵债时。
股权转让合同的履行,转让方的主要义务是向受让方移交股权,具体体现为将股权转让的事实及请求公司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意思正式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的行为转让方与受让方权利的交接点是从该通知行为完成之时起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前,受让股份的新股东对其股权的处分权受到一定的限制,新股东对外宣称其为公司股东,则应以公司向其换发的股票或出资证明或者股东名册的登记为其证据而受让方的主要义务则是按照约定向转让方支付转让款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三条和第一百三十九条的规定,将股权转让结果记载于股东名册、公司章程修改、变更工商登记等事项是公司的义务公司董事负有及时办理的义务,公司的其他股东负有配合、协助的义务公司未及时履行义务的,受让人可以公司,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但公司没有义务去监督或判定转让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履行情况转让方在履行通知义务后,除有特别约定外,转让方的主要义务履行完毕,至于公司及其他股东采取什么样的态度和行动,往往不在转让方的控制之中受让方不能正常取得股东身份或行使股东的权利,转让方对此没有过错的,就不用承担因此而产生的后果,也不应支持受让方以上述原因要求解除合同的请求公司怠于或拒绝履行义务使受让方不能正常取得股东身份或行使股东权利的,受让方的权利可以通过公司和/或董事得到法律救济可判令公司和/或董事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排除对股东行使权利的妨碍。
股权交付包括股权权属变更和股权权能移转有限公司的出资证明书以及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都是股东权属证明形式,这是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并得到履行的一个记载权能的移转是指股东对参与公司管理的共益权和分配公司盈利的自益权等各种权利的实际行使权属变更的价值在于法律对股权的认定和法律风险的防范权能移转的价值则在于股东投资的财产利益和其它权益的实际行使权属变更比权能移转更重要,因为权能的行使若无权属的支持,则没有正当性实践中,权属变更而未移转权能或移转了权能而未办理权属变更的情况常常发生,这就给股权转让纠纷的产生埋下了祸种因此,股权转让合同应对权属变更和权能移转做出明确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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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履行抗辩权防范风险怎么进行?
1、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不履行义务,已到履行期的应当后履行的对方当事人享有不履行合同的权利。2、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不适当履行合同造成根本违约,对方当事人享有不履行的权利。3、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不适当履行构成部分履行,对方当事人有权就未履行部分拒绝给付,只对其相应给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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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约能力的风险怎么防范?
[律师回复] 一、合同履约风险如何防范本方履约能力的风险主要体现在签订合同时,不考虑或较少的考虑本方是否具备履约合同约定的能力,盲目的签订合同后无法履行合同将会导致更大的损失。在签订合同之前,要充分的考虑本方的履约能力,如本方的履约能力能达到拟签合同约定的要求,则可以签约,否则应慎重考虑订立合同。当事人一方在自身无履约能力或虽有一定履约能力的情况下,自订立合同起,就根本没有履行合同的诚意,而是想通过欺诈手段使对方履行合同。在骗取对方履行合同之后,非法占有对方履行的钱或产品,而自己却不再履行合同,使对方造成重大损失。 二、合同形式的风险如何防范合同的形式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除了交货的同时付款的合同外,一般应以书面的形式签订合同,在以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形式签订合同时一定要要求以书面的形式做最后的确认,以避免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分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一定要以书面的形式订立合同,千万不要因为人熟就无视这样的约定,因为这里面隐藏了许多的法律风险。当然如果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是成立并有效的,但这样的行为会给企业带来许多不必要的风险和麻烦,应当尽量的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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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合同履行风险如何防范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如何防范股权转让合同履行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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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本方履约能力的风险防范有什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本方履约能力的风险防范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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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能力主要包括支付能力和生产能力两方面的内容。在审查支付能力时,主要审查对方当事人的注册资本、资金来源、银行存款、交款能力等情况;在审查生产能力时,主要审查对方当事人的生产能力、生产规模、技术水平、产品质量、交货能力等情况。审查履约能力的目的是提高经济合同的真实性和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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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履行,是指购销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依照合同的约定实施属于合同标的的行为,使合同目的得以实现。合同履行实际上是当事人在实施合同过程中全面、适当地完成合同义务的行为。履约能力指标的评价对象是供应商在实施合同过程中全面、适当地完成合同义务的能力,即供应商是否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基本条件和能力,包括资金筹措、仓储设施、运输工具、人员素质、管理水平和信息化能力等。将履约能力作为信誉要素评价指标,是因为集中招标采购的招标投标过程中存在激烈的竞争,一些供应商本着“宁丢利润、不丢市场”的经营理念,为了中标不惜一切代价。但在中标后面对极其菲薄的利润空间甚至做得越多、亏得越多的局面,没有雄厚资金实力的企业往往会丧失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通过对履约能力指标的评价,可以强化供应商的履约意识,控制投标报价过程中的过度竞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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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风险怎么防范 如何防范合同风险
1、需对我国《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充分的了解2、了解合同对方的基本情况,审查其是否具有签约的主体资格。3、审查合同的主要条款1、对标的物及标的物的数量应当约定准确。2、质量条款的约定应明确。 。3、包装条款。4、付款时间及价款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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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方履约能力的风险防范有哪些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本方履约能力的风险防范有哪些
本方履约能力的风险主要体现在签订合同时,不考虑或较少的考虑本方是否具备履约合同约定的能力,盲目的签订合同后无法履行合同将会导致更大的损失。在签订合同之前,要充分的考虑本方的履约能力,如本方的履约能力能达到拟签合同约定的要求,则可以签约,否则应慎重考虑订立合同。
履约能力主要包括支付能力和生产能力两方面的内容。在审查支付能力时,主要审查对方当事人的注册资本、资金来源、银行存款、交款能力等情况;在审查生产能力时,主要审查对方当事人的生产能力、生产规模、技术水平、产品质量、交货能力等情况。审查履约能力的目的是提高经济合同的真实性和可行性。
企业履约能力
在现代社会中主要是指履行经济合同的实际能力。指对合同本身约定的相关条款是否有足够的能力在相应的时间内保质保量的完成
这里所说的履约能力,是指企业全面履行购销合同中规定的合同义务的能力。
合同的履行,是指购销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依照合同的约定实施属于合同标的的行为,使合同目的得以实现。合同履行实际上是当事人在实施合同过程中全面、适当地完成合同义务的行为。履约能力指标的评价对象是供应商在实施合同过程中全面、适当地完成合同义务的能力,即供应商是否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基本条件和能力,包括资金筹措、仓储设施、运输工具、人员素质、管理水平和信息化能力等。将履约能力作为信誉要素评价指标,是因为集中招标采购的招标投标过程中存在激烈的竞争,一些供应商本着“宁丢利润、不丢市场”的经营理念,为了中标不惜一切代价。但在中标后面对极其菲薄的利润空间甚至做得越多、亏得越多的局面,没有雄厚资金实力的企业往往会丧失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通过对履约能力指标的评价,可以强化供应商的履约意识,控制投标报价过程中的过度竞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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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合同履行风险怎么样防范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如何防范股权转让合同履行风险
股权转让合同的履行,转让方的主要义务是向受让方移交股权,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具体体现为将股权转让的事实及请求公司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意思正式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的行为。接到通知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转让方与受让方权利的交接点是从该通知行为完成之时起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前,受让股份的新股东对其股权的处分权受到一定的限制,新股东对外宣称其为公司股东,则应以公司向其换发的股票或出资证明或者股东名册的登记为其证据。而受让方的主要义务则是按照约定向转让方支付转让款。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而言,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进行或按照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效力。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四条和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将股权转让结果记载于股东名册、公司章程修改、变更工商登记等事项是公司的义务,公司董事会负有及时办理的义务,公司的其他股东负有配合、协助的义务。公司未及时履行义务的,受让人可以公司,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但公司没有义务去监督或判定转让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履行情况。转让方在履行通知义务后,除有特别约定外,转让方的主要义务履行完毕,至于公司及其他股东采取什么样的态度和行动,往往不在转让方的控制之中,受让方不能正常取得股东身份或行使股东的权利,转让方对此没有过错的,就不用承担因此而产生的后果,也不应支持受让方以上述原因要求解除合同的请求。公司怠于或拒绝履行义务使受让方不能正常取得股东身份或行使股东权利的,受让方的权利可以通过公司或董事得到法律救济,可判令公司或董事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排除对股东行使权利的妨碍。
股权交付包括股权权属变更和股权权能移转。有限公司的出资证明书以及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都是股东权属证明形式,这是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并得到履行的一个记载。权能的移转是指股东对参与公司管理的共益权和分配公司盈利的自益权等各种权利的实际行使。权属变更的价值在于法律对股权的认定和法律风险的防范。权能移转的价值则在于股东投资的财产利益和其它权益的实际行使。权属变更比权能移转更重要,因为权能的行使若无权属的支持,则没有正当性实践中,权属变更而未移转权能或移转了权能而未办理权属变更的情况常常发生,这就给股权转让纠纷的产生埋下了祸种。因此,股权转让合同应对权属变更和权能移转做出明确约定。
受让方在交易的过程中可能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支付股权转让对价的义务,为了防范受让方不履行支付股权转让的对价的风险,股权转让合同应明确约定定金罚则或违约赔偿的范围、违约赔偿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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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防范合同风险 合同风险如何防范
1、需对我国《民法典》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充分的了解2、了解合同对方的基本情况,审查其是否具有签约的主体资格。3、审查合同的主要条款1、对标的物及标的物的数量应当约定准确。2、质量条款的约定应明确。3、包装条款。4、付款时间及价款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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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合同履行风险该怎样防范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股权转让合同履行风险该怎样防范问题解答如下, 如何防范股权转让合同履行风险
股权转让合同的履行,转让方的主要义务是向受让方移交股权,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具体体现为将股权转让的事实及请求公司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意思正式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的行为。接到通知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转让方与受让方权利的交接点是从该通知行为完成之时起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前,受让股份的新股东对其股权的处分权受到一定的限制,新股东对外宣称其为公司股东,则应以公司向其换发的股票或出资证明或者股东名册的登记为其证据。而受让方的主要义务则是按照约定向转让方支付转让款。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而言,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进行或按照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效力。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四条和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将股权转让结果记载于股东名册、公司章程修改、变更工商登记等事项是公司的义务,公司董事会负有及时办理的义务,公司的其他股东负有配合、协助的义务。公司未及时履行义务的,受让人可以公司,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但公司没有义务去监督或判定转让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履行情况。转让方在履行通知义务后,除有特别约定外,转让方的主要义务履行完毕,至于公司及其他股东采取什么样的态度和行动,往往不在转让方的控制之中,受让方不能正常取得股东身份或行使股东的权利,转让方对此没有过错的,就不用承担因此而产生的后果,也不应支持受让方以上述原因要求解除合同的请求。公司怠于或拒绝履行义务使受让方不能正常取得股东身份或行使股东权利的,受让方的权利可以通过公司或董事得到法律救济,可判令公司或董事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排除对股东行使权利的妨碍。
股权交付包括股权权属变更和股权权能移转。有限公司的出资证明书以及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都是股东权属证明形式,这是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并得到履行的一个记载。权能的移转是指股东对参与公司管理的共益权和分配公司盈利的自益权等各种权利的实际行使。权属变更的价值在于法律对股权的认定和法律风险的防范。权能移转的价值则在于股东投资的财产利益和其它权益的实际行使。权属变更比权能移转更重要,因为权能的行使若无权属的支持,则没有正当性实践中,权属变更而未移转权能或移转了权能而未办理权属变更的情况常常发生,这就给股权转让纠纷的产生埋下了祸种。因此,股权转让合同应对权属变更和权能移转做出明确约定。
受让方在交易的过程中可能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支付股权转让对价的义务,为了防范受让方不履行支付股权转让的对价的风险,股权转让合同应明确约定定金罚则或违约赔偿的范围、违约赔偿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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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合同履行风险要怎样防范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股权转让合同履行风险要怎样防范问题解答如下, 如何防范股权转让合同履行风险
股权转让合同的履行,转让方的主要义务是向受让方移交股权,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具体体现为将股权转让的事实及请求公司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意思正式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的行为。接到通知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转让方与受让方权利的交接点是从该通知行为完成之时起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前,受让股份的新股东对其股权的处分权受到一定的限制,新股东对外宣称其为公司股东,则应以公司向其换发的股票或出资证明或者股东名册的登记为其证据。而受让方的主要义务则是按照约定向转让方支付转让款。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而言,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进行或按照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效力。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四条和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将股权转让结果记载于股东名册、公司章程修改、变更工商登记等事项是公司的义务,公司董事会负有及时办理的义务,公司的其他股东负有配合、协助的义务。公司未及时履行义务的,受让人可以公司,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但公司没有义务去监督或判定转让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履行情况。转让方在履行通知义务后,除有特别约定外,转让方的主要义务履行完毕,至于公司及其他股东采取什么样的态度和行动,往往不在转让方的控制之中,受让方不能正常取得股东身份或行使股东的权利,转让方对此没有过错的,就不用承担因此而产生的后果,也不应支持受让方以上述原因要求解除合同的请求。公司怠于或拒绝履行义务使受让方不能正常取得股东身份或行使股东权利的,受让方的权利可以通过公司或董事得到法律救济,可判令公司或董事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排除对股东行使权利的妨碍。
股权交付包括股权权属变更和股权权能移转。有限公司的出资证明书以及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都是股东权属证明形式,这是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并得到履行的一个记载。权能的移转是指股东对参与公司管理的共益权和分配公司盈利的自益权等各种权利的实际行使。权属变更的价值在于法律对股权的认定和法律风险的防范。权能移转的价值则在于股东投资的财产利益和其它权益的实际行使。权属变更比权能移转更重要,因为权能的行使若无权属的支持,则没有正当性实践中,权属变更而未移转权能或移转了权能而未办理权属变更的情况常常发生,这就给股权转让纠纷的产生埋下了祸种。因此,股权转让合同应对权属变更和权能移转做出明确约定。
受让方在交易的过程中可能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支付股权转让对价的义务,为了防范受让方不履行支付股权转让的对价的风险,股权转让合同应明确约定定金罚则或违约赔偿的范围、违约赔偿的计算方法。
本方履约能力的风险防范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本方履约能力的风险防范有哪些
本方履约能力的风险主要体现在签订合同时,不考虑或较少的考虑本方是否具备履约合同约定的能力,盲目的签订合同后无法履行合同将会导致更大的损失。在签订合同之前,要充分的考虑本方的履约能力,如本方的履约能力能达到拟签合同约定的要求,则可以签约,否则应慎重考虑订立合同。
履约能力主要包括支付能力和生产能力两方面的内容。在审查支付能力时,主要审查对方当事人的注册资本、资金来源、银行存款、交款能力等情况;在审查生产能力时,主要审查对方当事人的生产能力、生产规模、技术水平、产品质量、交货能力等情况。审查履约能力的目的是提高经济合同的真实性和可行性。
企业履约能力
在现代社会中主要是指履行经济合同的实际能力。指对合同本身约定的相关条款是否有足够的能力在相应的时间内保质保量的完成
这里所说的履约能力,是指企业全面履行购销合同中规定的合同义务的能力。
合同的履行,是指购销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依照合同的约定实施属于合同标的的行为,使合同目的得以实现。合同履行实际上是当事人在实施合同过程中全面、适当地完成合同义务的行为。履约能力指标的评价对象是供应商在实施合同过程中全面、适当地完成合同义务的能力,即供应商是否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基本条件和能力,包括资金筹措、仓储设施、运输工具、人员素质、管理水平和信息化能力等。将履约能力作为信誉要素评价指标,是因为集中招标采购的招标投标过程中存在激烈的竞争,一些供应商本着“宁丢利润、不丢市场”的经营理念,为了中标不惜一切代价。但在中标后面对极其菲薄的利润空间甚至做得越多、亏得越多的局面,没有雄厚资金实力的企业往往会丧失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通过对履约能力指标的评价,可以强化供应商的履约意识,控制投标报价过程中的过度竞争行为。
本方履约能力的风险防范包括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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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方履约能力的风险主要体现在签订合同时,不考虑或较少的考虑本方是否具备履约合同约定的能力,盲目的签订合同后无法履行合同将会导致更大的损失。在签订合同之前,要充分的考虑本方的履约能力,如本方的履约能力能达到拟签合同约定的要求,则可以签约,否则应慎重考虑订立合同。
履约能力主要包括支付能力和生产能力两方面的内容。在审查支付能力时,主要审查对方当事人的注册资本、资金来源、银行存款、交款能力等情况;在审查生产能力时,主要审查对方当事人的生产能力、生产规模、技术水平、产品质量、交货能力等情况。审查履约能力的目的是提高经济合同的真实性和可行性。
企业履约能力
在现代社会中主要是指履行经济合同的实际能力。指对合同本身约定的相关条款是否有足够的能力在相应的时间内保质保量的完成
这里所说的履约能力,是指企业全面履行购销合同中规定的合同义务的能力。
合同的履行,是指购销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依照合同的约定实施属于合同标的的行为,使合同目的得以实现。合同履行实际上是当事人在实施合同过程中全面、适当地完成合同义务的行为。履约能力指标的评价对象是供应商在实施合同过程中全面、适当地完成合同义务的能力,即供应商是否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基本条件和能力,包括资金筹措、仓储设施、运输工具、人员素质、管理水平和信息化能力等。将履约能力作为信誉要素评价指标,是因为集中招标采购的招标投标过程中存在激烈的竞争,一些供应商本着“宁丢利润、不丢市场”的经营理念,为了中标不惜一切代价。但在中标后面对极其菲薄的利润空间甚至做得越多、亏得越多的局面,没有雄厚资金实力的企业往往会丧失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通过对履约能力指标的评价,可以强化供应商的履约意识,控制投标报价过程中的过度竞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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