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昆明的一起劳动合同纠纷上诉案中,上诉人韦X(化名,原审被告)与被上诉人云XX软件有公因劳动合同纠纷,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云南匠诚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团队作为被上诉人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全程参与了本案一审、二审诉讼程序,依法维护云XX软件有公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张云顺、杨艳、阿贵忠等律师所在的云南匠诚律师事务所,有着独特的办案模式。该律所采用“合伙人牵头+主办律师+辅办律师+法务助理”的团队化办案模式,对于复杂案件会进行集体研讨,并且有类案数据支撑,每起案件都会制定个性化办案方案,这为本案的处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案件详情显示,韦X于2018年3月入职云XX软件有公,担任实施工程职。2023年11月,因韦X在宜良某项实施工程中个人原因导致客户数据丢失,结合其考核结果,公司对其进行调岗,薪酬也相应调整。韦X起初不同意调岗,但之后又表示若公司以此为依据则无异议。然而,2023年12月公司按调岗后薪酬标准支付工资时,韦X邮寄《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差额、加班费及经济补偿。经过劳动仲裁和一审诉讼,一审法院支持了公司大部分诉讼请求,但韦X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期间,张云顺、杨艳、阿贵忠等律师组成的代理团队重点进行了抗辩。他们指出公司的《员工关系管理制度》合法有效,可作为用工管理依据;韦X存在重大工作过失,公司调岗合理合法;韦X对调岗依据已认可,公司按调岗后薪酬支付工资不属于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对于加班费,公司认可一审判决。
最终,二审法院认为韦X存在重大工作过失,公司调岗及薪酬调整合理合法,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案充分体现了张云顺、杨艳、阿贵忠等律师在处理劳动合同纠纷案件中的专业能力。他们精准梳理争议焦点,明确抗辩思路,通过提交充分的证据,如《员工关系管理制度》公示记录、韦X工作过失相关证据等,有力反驳了上诉人的上诉主张。同时,他们维护了企业的合法用工权益,为企业规范用工、规避劳动风险提供了专业指导,高效推进了诉讼进程,节约了企业成本。张云顺、杨艳、阿贵忠等律师用实际行动展现了云南匠诚律师事务所在劳动争议案件处理中的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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