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起案子的麻烦可不小。贷款公司一口咬定案涉房产以100万元低价转让,是恶意避债行为。而陈XX夫妻则坚称交易真实,实际成交价是223万元,还提出原告诉求已过诉讼时效。双方各执一词,案件陷入了僵局,第三人林XX、陈XX的223万元房产面临被撤销过户的风险。
在这关键时刻,林XX、陈XX委托了福建求达律师事务所的陈昆伟律师应诉。陈昆伟律师从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已经经办了超百余件各类案件。他在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工伤劳动、民间借贷、买卖合同等领域都颇有经验。
庭审中,陈昆伟律师迅速抓住了关键。他结合证据提出了核心代理意见:一是案涉房产交易真实合法,第三人已按223万元市场公允价支付全款,有《房产买卖协议》、转账凭证、中介费收据等完整证据链佐证;二是备案合同100万元只是为了办理过户申报所用,并非实际交易价,而且原告自己也承认房产价值约230万元,说明案涉交易价并未低于市场价格,不构成“明显不合理低价”;三是第三人购房时对被告债务情况并不知情,属于善意受让;四是原告没有证据证明其在起诉前一年就知晓房产转让事宜,撤销权除斥期间未届满,并且被告关于诉讼时效的抗辩与第三人无关。
最终,法院经审理查明,案涉房产交易确实存在两份合同。2020年8月的《房产买卖协议》约定成交价为223万元,第三人也通过转账支付了全部购房款223万元及中介费2.8万元,有银行流水、收据等证据为证;2020年9月备案的《存量房买卖合同》载明100万元,只是过户申报价,并非实际交易价。原告没有申请房产市价评估,且自认房产价值约230万元,这说明案涉交易价符合市场公允标准。法院采纳了陈昆伟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原告主张“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缺乏依据,案涉房产交易不构成债权人撤销权行使要件;原告无证据证明其在起诉前一年知晓撤销事由,除斥期间未届满,但核心争议在于交易合法性;驳回贷款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5280元由原告承担。
从这起案件中,咱们能得到一些启示。在房产交易中,一定要保留好相关的合同、转账凭证等证据,以证明交易的真实性和价格的公允性。如果遇到类似的纠纷,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这起案件最终以第三人胜诉告终,成功保住了价值223万元的房产。陈昆伟律师凭借多年的执业经验,在这起复杂的案件中找准了关键突破口。他毕业于福建农林大学法学专业,拥有扎实的法学功底,这让他在处理本案复杂的合同和交易问题时格外从容。本案中那些容易被忽略的细节,恰恰是他专业能力的体现。他精准拆解交易核心事实,专业援引法律条文抗辩,全力维护了善意第三人的权益。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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