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对于轻伤的赔偿,在《民法典》第1179条有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一款也有明确规定,但是都没有规定具体的金额,一般是伤害赔偿由医疗费、误工费、伙食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营养费、抚慰金、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构成,具体的金额要根据伤情来确定。
主要的费用就是医疗费和误工费,医疗费,当遭受到人身伤害时,要及时就医,如是自己先行付款,要保存好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和医生开具的诊断证明。如果赔偿义务人对出具的证明有异议的,觉得不合理的,由赔偿义务人自行承担举证责任。误工费主要的判断依据是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之前的收入状况,误工时间主要是根据受伤时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开具的证明确定的,即何时就诊,大概需要多久康复。收入的话,分为几种情况,首先是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在故意伤害造成轻微伤的情况下,一般是不构成刑事犯罪,也就不需要行为人承担刑事方面的责任,而只能要求其作出民事赔偿,当事人双方可以自行协商或者签订轻伤害赔偿协议。不过,毕竟这样的行为也是对他人人身造成了侵权,往往会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规定,对行为人作出处理。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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