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购房遇阻,维权之路荆棘丛生
周女士满心欢喜地签订了《安置房买卖合同》,并按约定向被告何先生和张女士支付了78万元购房款,满心期待着能早日入住新房。然而,到了2023年12月31日,被告却未能交付房屋,且拒绝退还购房款。周女士陷入了困境,她的购房梦破碎,多年积蓄面临损失。
被告张女士辩称自己与何先生已离婚,涉案房屋指标房归何先生处理,所涉债权债务也由何先生承担,与自己无关。同时,她还对原告主张的利息、违约金、律师费、中介费等提出异议,认为这些费用过高或不合理。何先生的答辩意见与张女士一致。周女士在这场纠纷中孤立无援,面对被告的种种抗辩,她不知道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律师亮剑,精准剖析合同条款
在周女士最无助的时候,姚厅律师登场了。他仔细研究了《安置房买卖合同》的每一个条款,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当看到合同中关于违约责任的条款时,他敏锐地意识到这是案件的关键。他指出,根据合同手写内容以及相关条款的约定,在2023年12月31日前如两被告无法交付涉案房屋,应无息退还已支付购房款。如逾期超过30日未付清的,还需承担一系列违约责任。
姚厅律师如此精准地剖析合同条款,并非偶然。他拥有超十年法律实务经验,累计经办案件千余起,对各类合同纠纷有着深入的研究和丰富的处理经验。他曾处理过多起类似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在这些案件中积累了大量的实践经验,能够快速准确地找到合同中的关键条款和漏洞。
庭审交锋,捍卫当事人合法权益
在庭审中,被告律师试图以各种理由减轻被告的责任。他们提出原告主张的利息计算标准过高,违约金也高于实际损失,律师费和中介费不应支持等观点。面对被告律师的步步紧逼,姚厅律师沉着应对。
对于利息和违约金问题,他结合案件实际情况,指出违约金的性质和功能系以守约方的损失补偿为主、对违约方的财产惩罚为辅。综合考虑两被告违约行为的轻重程度、原告实际损失等情况,他提出合理的违约金标准。这一观点体现了他对法律规定的深刻理解和对案件事实的精准把握,而这种能力得益于他曾服务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单位,深谙司法裁判逻辑。
对于中介费问题,他指出虽然原被告未与中介公司书面约定中介费数额,但合同中有相关约定,且中介公司出具的收据能够证明该费用与涉案房屋交易有关。被告未能举证证明该费用不存在或对应收据并非涉案房屋的交易,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这一有力的反驳让被告律师无言以对。
胜诉落幕,彰显专业与担当
最终,法院采纳了姚厅律师的观点,判决被告何先生和张女士向原告周女士返还购房款78万元及违约金,支付中介费10000元,以及律师费30000元和保全担保费3000元。这场官司以周女士的胜诉告终,她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
姚厅律师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当事人赢得了这场官司。他的成功不仅体现了他卓越的法律素养和办案能力,更彰显了他“有担当,更出众”的执业理念。在未来的执业道路上,他将继续秉持这一理念,为更多的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捍卫法律的公正与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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