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房屋产权到期怎么办,需要补缴费用吗?

最新修订 | 2024-03-04
浏览10w+
卞晓飞律师
卞晓飞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53人
专家导读 如果房屋产权到期届满自动续期的,土地使用70年到期后,如果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应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即可继续拥有土地的使用权。这其中涉及70年的土地使用权和到期续费的问题,详细我们在正文中展开说明。

如果房屋产权到期怎么办,需要补缴费用吗?

一、如果房屋产权到期怎么办,需要补缴费用吗?

如果房屋产权到期届满自动续期的,土地使用70年到期后,如果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应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即可继续拥有土地的使用权。

二、住房70年产权是什么意思

1、一般来说,房屋产权是由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使用权。

2、房屋70年产权是从开发商办理土地使用证的时候算起的,而且房产证就是房屋所有有权证呢?其实所谓所有权是指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

3、产权70年指的是对土地有70年的使用权。70年土地使用期满后,土地收归国有,地上建筑物仍然属于业主所有,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重新获得土地的使用权。

三、房屋产权到期该怎么办?

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中的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土地使用70年到期后,如果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应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其处理方法大致如下: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目前国家并没出台非常明确的相关法律政策,其实在房屋70年使用权到期之后,只需要补缴一部分有偿使用费用就可以续期正常继续使用土地了。如果大家对此有疑问,可以向当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因为国家并没有统一的标准而是需要当地相关部门视当地情况解决。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1.9千字,阅读时间约7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295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如果房屋产权到期怎么办,需要补缴费用吗?
一键咨询
  •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800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566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578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561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242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487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338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826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838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001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467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308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270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803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465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离婚房屋补偿款税还需要缴纳吗
是不需要缴税的。政府征收集体土地,公司获得补偿,不征收“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根据我国现行法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第八条第一项第二款规定,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房屋交易该怎么缴税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房屋交易该怎么缴税问题解答如下, 一、我是买方
(一)我买住宅
1、我是个人
个人购买住宅房,需承担契税,具体税率规定如下:
(1)2010年10月1日(含)后签订购房合同的纳税人,所购房屋为家庭唯一住宅,且建筑面积小于等于90平方米的,按购买价的1%税率缴纳契税;
(2)所购房屋为家庭唯一住宅,且建筑面积大于90平方米小于144平方米的,按
1.5%税率缴纳契税;
(3)所购房屋为家庭非唯一住宅,或建筑面积大于等于144平方米的,按3%税率缴纳契税。
2、我是单位
单位购买住宅房,按3%的税率缴纳契税,并按成交额的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
(二)我买非住宅
单位和个人购买非住宅(包括产权的车库、商业、办公等)按3%的税率缴纳契税,并按成交额的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
(三)我受赠房产
1、契税
个人受赠房产,需按照赠与合同总价(若合同价格低于税务机关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则以核定价格作为计税价格)3%的税率缴纳契税。
2、个人所得税
直系亲属间赠与房屋免缴个人所得税,其他赠与行为,受赠人须以赠与合同标明的价格减除赠与过程中其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作为计税依据,按照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3、印花税
个人受赠房产,按照万分之五的税率缴纳印花税。
(四)其他
1、契税的纳税义务人
在本市范围内以买卖、赠与等方式承受房屋权属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纳税义务人。房屋权属以下列方式转移的,在税务处理上,视同买卖或赠与,其权属承受方为契税纳税义务人:
(1)以房屋权属抵债;
(2)以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
(3)以获奖方式承受房屋权属;
(4)以预购方式或者预付集资建房款等方式承受房屋权属。
2、夫妻间房屋权属变更情形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或另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变更为其中一方所有的;或者双方约定、变更共有份额的,免缴契税。
3、普通住宅定义
从2010年10月1日起,普通住宅标准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1)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
1.0;
(2)单套建筑面积144平方米;
(3)实际成交价格≤同级别土地上住宅平均交易价格
1.44倍。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如果社保断缴后能补缴吗
社保的缴纳是有时间限制的,那么,如果社保断缴后能补缴吗,肯定可以进行补缴,因为国家的有关法律对于此类问题已经有了明确的规定,当事人只要依据有关的规定就可以进行一定的手续办理,但是对于具体情况可能会有特殊事件的发生,所以自己一定要留意。
10w+浏览
房屋交易能怎么缴税
[律师回复] 对于房屋交易能怎么缴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我是买方
(一)我买住宅
1、我是个人
个人购买住宅房,需承担契税,具体税率规定如下:
(1)2010年10月1日(含)后签订购房合同的纳税人,所购房屋为家庭唯一住宅,且建筑面积小于等于90平方米的,按购买价的1%税率缴纳契税;
(2)所购房屋为家庭唯一住宅,且建筑面积大于90平方米小于144平方米的,按
1.5%税率缴纳契税;
(3)所购房屋为家庭非唯一住宅,或建筑面积大于等于144平方米的,按3%税率缴纳契税。
2、我是单位
单位购买住宅房,按3%的税率缴纳契税,并按成交额的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
(二)我买非住宅
单位和个人购买非住宅(包括产权的车库、商业、办公等)按3%的税率缴纳契税,并按成交额的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
(三)我受赠房产
1、契税
个人受赠房产,需按照赠与合同总价(若合同价格低于税务机关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则以核定价格作为计税价格)3%的税率缴纳契税。
2、个人所得税
直系亲属间赠与房屋免缴个人所得税,其他赠与行为,受赠人须以赠与合同标明的价格减除赠与过程中其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作为计税依据,按照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3、印花税
个人受赠房产,按照万分之五的税率缴纳印花税。
(四)其他
1、契税的纳税义务人
在本市范围内以买卖、赠与等方式承受房屋权属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纳税义务人。房屋权属以下列方式转移的,在税务处理上,视同买卖或赠与,其权属承受方为契税纳税义务人:
(1)以房屋权属抵债;
(2)以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
(3)以获奖方式承受房屋权属;
(4)以预购方式或者预付集资建房款等方式承受房屋权属。
2、夫妻间房屋权属变更情形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或另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变更为其中一方所有的;或者双方约定、变更共有份额的,免缴契税。
3、普通住宅定义
从2010年10月1日起,普通住宅标准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1)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
1.0;
(2)单套建筑面积144平方米;
(3)实际成交价格≤同级别土地上住宅平均交易价格
1.44倍。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295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出租房屋需要缴税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具体案例: 我家有套空闲房子,父亲想把它租出去,签合同时听说还要缴各种税。请问具体要缴纳哪些税费呢? 详细回答: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从2008年3月1日起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所得免征印花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收营业税;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以上就是要缴纳的税费和缴纳标准。 附:房屋出租注意事项 一、低价虚假广告要注意 当租房者通过报纸、网站等信息渠道看到所刊登的房屋租价明显低于其正常市场价格时就要引起注意了。因为这些虚假信息有可能是某些不法中介为了牟取不正当利益,以此为诱饵骗取租房者上当的一种手段。 二、房东个人情况查仔细 承租房屋时,租房者对于房东的个人情况要验查仔细。如果是房东本人出面签约时,最好查看其房产证与身份证;如果是帮助朋友出租房屋,那么一定要有出租委托书、朋友的房产证、身份证或复印件;如果房产证没有办下来则一定要其出具购房合同以证明其身份。此外,对于租房时可能遇到的“二房东”问题,租房者应验明该“二房东”在其租赁期间是否有权利将此房屋转租并让其出示租赁合同以及提供该房屋的相关产权证明,以免引起法律纠纷。 三、承租房屋家电、家具清点好 租房者在承租房屋时一定要清点好房屋内部设施如家电、家具等,并且在看房时检查一下家电的正常运作情况,家具的完好程度等,然后将其一一列入到清单内。最好注明如果出现故障时维修费用由谁来承担,也好免除租房者在入住后,家用电器等发生毛病维修时与房主产生矛盾,责任划分不清。 四、认真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租房者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一定要看清楚合同上面所规定的条款,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如租赁用途、租赁期限、修缮责任、变更与解除合同、签订转租、违约责任等条款,租赁双方要协商一致,以免在日后租房过程中产生争执,引发不必要的烦恼。 五、物业杂费等合同附件写清楚 租赁双方达成协议,除了签署正规的《房屋租赁合同》之外,对于房屋内的设备、租赁期间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电话、物业维修基金等相关费用的结算与承担也要详细写清楚并且作为其合同附件收好,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六、房屋押金问题看明白 租房者在交纳房屋押金时要与业主协商好是押一付 三、押二付三还是押二付四。因为当租房者合同期满要求退租时,房主可能会以房屋设施损坏或者其他藉口作为条件来苛扣租房者押金,造成租客不必要的损失。因此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双方就应当注明租约期满后多少个工作日内,在房屋及其设施无毁损的情况下,业主应退还押金。 七、根据自身条件谋求合适房屋 旺季租赁,租客很难在短时间内找到合适的房屋。因此,租客在租房时不应单一的寻求工作地点周边的房屋,也可根据自身需求,特别是在租金承受能力有限的情况下,只要交通便利,上下班时间不长,距离远一些的房屋也应列入选择租赁范围之内。
出租房屋,是否要缴税?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具体案例: 我家有套空闲房子,父亲想把它租出去,签合同时听说还要缴各种税。请问具体要缴纳哪些税费呢? 详细回答: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从2008年3月1日起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所得免征印花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收营业税;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以上就是要缴纳的税费和缴纳标准。 附:房屋出租注意事项 一、低价虚假广告要注意 当租房者通过报纸、网站等信息渠道看到所刊登的房屋租价明显低于其正常市场价格时就要引起注意了。因为这些虚假信息有可能是某些不法中介为了牟取不正当利益,以此为诱饵骗取租房者上当的一种手段。 二、房东个人情况查仔细 承租房屋时,租房者对于房东的个人情况要验查仔细。如果是房东本人出面签约时,最好查看其房产证与身份证;如果是帮助朋友出租房屋,那么一定要有出租委托书、朋友的房产证、身份证或复印件;如果房产证没有办下来则一定要其出具购房合同以证明其身份。此外,对于租房时可能遇到的“二房东”问题,租房者应验明该“二房东”在其租赁期间是否有权利将此房屋转租并让其出示租赁合同以及提供该房屋的相关产权证明,以免引起法律纠纷。 三、承租房屋家电、家具清点好 租房者在承租房屋时一定要清点好房屋内部设施如家电、家具等,并且在看房时检查一下家电的正常运作情况,家具的完好程度等,然后将其一一列入到清单内。最好注明如果出现故障时维修费用由谁来承担,也好免除租房者在入住后,家用电器等发生毛病维修时与房主产生矛盾,责任划分不清。 四、认真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租房者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一定要看清楚合同上面所规定的条款,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如租赁用途、租赁期限、修缮责任、变更与解除合同、签订转租、违约责任等条款,租赁双方要协商一致,以免在日后租房过程中产生争执,引发不必要的烦恼。 五、物业杂费等合同附件写清楚 租赁双方达成协议,除了签署正规的《房屋租赁合同》之外,对于房屋内的设备、租赁期间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电话、物业维修基金等相关费用的结算与承担也要详细写清楚并且作为其合同附件收好,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六、房屋押金问题看明白 租房者在交纳房屋押金时要与业主协商好是押一付 三、押二付三还是押二付四。因为当租房者合同期满要求退租时,房主可能会以房屋设施损坏或者其他藉口作为条件来苛扣租房者押金,造成租客不必要的损失。因此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双方就应当注明租约期满后多少个工作日内,在房屋及其设施无毁损的情况下,业主应退还押金。 七、根据自身条件谋求合适房屋 旺季租赁,租客很难在短时间内找到合适的房屋。因此,租客在租房时不应单一的寻求工作地点周边的房屋,也可根据自身需求,特别是在租金承受能力有限的情况下,只要交通便利,上下班时间不长,距离远一些的房屋也应列入选择租赁范围之内。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295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政府征地补偿房屋税收需要缴纳吗?
征地补偿款是不需要缴税的。政府征收集体土地,公司获得补偿,不征收“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企业所得税管理处:企业如没有重置或改良固定资产、技术改造或购置其他固定资产的计划或立项报告,从政府取得的搬迁补偿收入应并入应纳税所得税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10w+浏览
房屋交易要如何缴税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房屋交易要如何缴税问题解答如下, 一、我是买方
(一)我买住宅
1、我是个人
个人购买住宅房,需承担契税,具体税率规定如下:
(1)2010年10月1日(含)后签订购房合同的纳税人,所购房屋为家庭唯一住宅,且建筑面积小于等于90平方米的,按购买价的1%税率缴纳契税;
(2)所购房屋为家庭唯一住宅,且建筑面积大于90平方米小于144平方米的,按
1.5%税率缴纳契税;
(3)所购房屋为家庭非唯一住宅,或建筑面积大于等于144平方米的,按3%税率缴纳契税。
2、我是单位
单位购买住宅房,按3%的税率缴纳契税,并按成交额的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
(二)我买非住宅
单位和个人购买非住宅(包括产权的车库、商业、办公等)按3%的税率缴纳契税,并按成交额的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
(三)我受赠房产
1、契税
个人受赠房产,需按照赠与合同总价(若合同价格低于税务机关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则以核定价格作为计税价格)3%的税率缴纳契税。
2、个人所得税
直系亲属间赠与房屋免缴个人所得税,其他赠与行为,受赠人须以赠与合同标明的价格减除赠与过程中其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作为计税依据,按照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3、印花税
个人受赠房产,按照万分之五的税率缴纳印花税。
(四)其他
1、契税的纳税义务人
在本市范围内以买卖、赠与等方式承受房屋权属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纳税义务人。房屋权属以下列方式转移的,在税务处理上,视同买卖或赠与,其权属承受方为契税纳税义务人:
(1)以房屋权属抵债;
(2)以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
(3)以获奖方式承受房屋权属;
(4)以预购方式或者预付集资建房款等方式承受房屋权属。
2、夫妻间房屋权属变更情形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或另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变更为其中一方所有的;或者双方约定、变更共有份额的,免缴契税。
3、普通住宅定义
从2010年10月1日起,普通住宅标准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1)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
1.0;
(2)单套建筑面积144平方米;
(3)实际成交价格≤同级别土地上住宅平均交易价格
1.44倍。
补缴年度的房屋土地使用税如何缴纳?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补缴以前年度的土地税如何税前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15号)的规定,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企业由于上述原因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以在追补确认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中抵扣,不足抵扣的,可以向以后年度递延抵扣或申请退税。亏损企业追补确认以前年度未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支出,或盈利企业经过追补确认后出现亏损的,应首先调整该项支出所属年度的亏损额,然后再按照弥补亏损的原则计算以后年度多缴的企业所得税款,并按前款规定处理。 城镇土地使用税如何征收? 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城镇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城镇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标准具体规定如下 1、大城市l.5~30元; 2、中等城市 1.2~24元; 3、小城市0.9~18元; 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12元。 (一)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适用税额 土地使用权转让要交哪些税? 一、营业税及附加(出让方): 1、按转让价与购置价的差价缴纳5%的营业税。 2、按缴纳的营业税缴纳7%的城建税和3%的教育费附加。 二、印花税和契税(双方): 1、按产权转移书据(合同)所载金额缴纳0.05%的印花税。 2、按成交价格(合同)缴纳3%的契税(有的地方是5%)。 三、土地增值税(出让方): 1、按取得收入减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缴纳土地增值税。 2、规定扣除项目: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等。 3、税率的确定四档: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50%至100%的,税率为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100%至200%的,税率为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税率为60%。 土地使用权年限计算方式: 1、土地使用权年期修正实质 土地使用权年期是指土地交易中契约约定的土地使用权年限。土地使用权年期的长短,直接影响可利用土地并获相应土地收益的年限。如果土地的年收益确定以后,土地的使用期限越长,土地的总收益越多,土地利用效益也越高,土地的价格也会因此提高。因此,通过土地使用权年期修正,可以消除由于使用期限不同所造成的价格上的差别。 2、修正方法 (1) 计算使用年期修正系数,年期修正系数按下式计算: K=1-1/(1+r)m /[1-1/(1+r)n] 式中: K——将比较案例年期修正到待估宗地使用年期的年期修正系数; r——土地还原率; m——待估宗地的使用权年期; n——比较案例的使用权年期。 (2) 利用年期修正系数对交易案例地价进行年期修正,即有: 年期修正后地价=比较案例价格×K 案例:若选择的比较案例成交地价每平方米为500元,对应使用权年期为30年,而待估宗地出让年期为20年,该市土地还原率为8%,则年期修正如下: 年期修正后的地价=500×1-1/(1+8%)20/[1-1/(1+8%)30]=43 6.06元/m 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标准: 根据我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只有城镇的土地需要征收税费,因此,土地使用税通常都指城镇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税额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其税额标准按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确定,在每平方米0.6元至30元之间。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具体单位税额各地差异较大,请咨询您所在地地方税务局。 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方式: 城土地使用税的申报:纳税人首次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前,应先在税务机关办理城镇土地使用税信息登记,填写《土地使用税信息登记表》。信息登记完成后,即可办理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申报时应填写《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表》。 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时间: 按《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何分期缴纳应问一问你企业的税务专管员);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此条规定,结合你单位的情况,应该从09年12月起开始申报纳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土地面积计量标准为每平方米。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按下列办法确定: 1、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量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面积为准。 2、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定的土地面积为准。 3、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申报土地面积,据以纳税,待核发土地使用证以后再作调整。
企业租赁房屋,需要缴纳房产税,怎样缴纳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企业出租房屋如何缴纳房产税 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房产税以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房屋产权所有人为纳税义务人。企业对外出租房屋,应按规定缴纳房产税。 【纳税事项】:拥有房屋产权,房屋对外出租 【计税依据】:企业出租房屋向对方收取租金收入。 【税率】:12%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企业出租房产,自交付出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房地产开发企业出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纳税期限】: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纳税地点】:企业应向房屋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税款。 【减免事项】: (1)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2)对按政府规定价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包括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向职工出租的单位自有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 房产税纳税义务人 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 1、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 2、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 3、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房产税税率是多少 1、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 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2、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和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 3、自2006年1月1日起,凡在房产税征收范围内的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包括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以及完全建在地面以下的建筑、地下人防设施等,均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征收房产税。对于房屋的地下室、地下停车场、商场的地下部分等,应将地下部分与地上房屋视为一个整体按照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4、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亦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5、无租使用其他房产的问题。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如果社保补缴算连续缴纳吗
社保的缴纳有一定的时间限制,那么,如果社保补缴算连续缴纳吗,参保人员从参加社会保险之日算起,就建立了个人缴费记录,那么中间有欠费的属期,补缴之后,个人缴费流水没有间断,个人缴费年限自然就连续计算了。因此可见社保补缴是连续缴纳。
10w+浏览
劳动纠纷
房屋交易应该怎么缴税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房屋交易应该怎么缴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我是买方
(一)我买住宅
1、我是个人
个人购买住宅房,需承担契税,具体税率规定如下:
(1)2010年10月1日(含)后签订购房合同的纳税人,所购房屋为家庭唯一住宅,且建筑面积小于等于90平方米的,按购买价的1%税率缴纳契税;
(2)所购房屋为家庭唯一住宅,且建筑面积大于90平方米小于144平方米的,按
1.5%税率缴纳契税;
(3)所购房屋为家庭非唯一住宅,或建筑面积大于等于144平方米的,按3%税率缴纳契税。
2、我是单位
单位购买住宅房,按3%的税率缴纳契税,并按成交额的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
(二)我买非住宅
单位和个人购买非住宅(包括产权的车库、商业、办公等)按3%的税率缴纳契税,并按成交额的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
(三)我受赠房产
1、契税
个人受赠房产,需按照赠与合同总价(若合同价格低于税务机关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则以核定价格作为计税价格)3%的税率缴纳契税。
2、个人所得税
直系亲属间赠与房屋免缴个人所得税,其他赠与行为,受赠人须以赠与合同标明的价格减除赠与过程中其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作为计税依据,按照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3、印花税
个人受赠房产,按照万分之五的税率缴纳印花税。
(四)其他
1、契税的纳税义务人
在本市范围内以买卖、赠与等方式承受房屋权属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纳税义务人。房屋权属以下列方式转移的,在税务处理上,视同买卖或赠与,其权属承受方为契税纳税义务人:
(1)以房屋权属抵债;
(2)以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
(3)以获奖方式承受房屋权属;
(4)以预购方式或者预付集资建房款等方式承受房屋权属。
2、夫妻间房屋权属变更情形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或另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变更为其中一方所有的;或者双方约定、变更共有份额的,免缴契税。
3、普通住宅定义
从2010年10月1日起,普通住宅标准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1)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
1.0;
(2)单套建筑面积144平方米;
(3)实际成交价格≤同级别土地上住宅平均交易价格
1.44倍。
房屋买卖要缴纳哪些税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房屋买卖要缴纳哪些税问题解答如下,   房屋买卖需要交纳哪些税费具体包括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房屋所有权登记费和土地增值税等。  房屋买卖所需缴纳的税契,根据国家契税条例的规定,房屋买卖要向国家交纳契税,征收的标准是按房屋买卖成交价的3%~5%收取,全部由买方负担。  屋买卖需要交纳税费如下:    
1、印花税  对房屋买卖双方要缴纳印花税,印花税要贴在房屋买卖契约正本上,按照房屋买卖成交价的0.3‰交纳。  营业税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应纳税额为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不动产及其他附着物营业额的5%。  
2、城市维护建设税  它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增值税、营业税同时交纳。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营业税税额的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镇的,税率为1%。  教育费附加这是国家为发展教育事业、筹集教育经费而征收的一种附加费,依营业税额为计费依据,税率为3%.。  
3、房产税  房产税是对坐落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房产征收的一种税收。  房产税实行的是比例税率:
①以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的,税率为1.2%.
②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税率为12%.计算公式:
①房产税应纳税额=房产评估值×70%×1.2%或:房产原值×70%×1.2%
②房产税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房屋买卖所需缴纳的费手续费办理了房屋买卖过户手续后,由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交纳手续费,征收的标准是按照国家房屋买卖成交价或最低保护价的1%,由买卖双方各缴纳一半。  
4、房屋所有权登记费对住房收取的,从现行按房屋价值量定率计收、按房屋建筑面积定率或定额计收、按套定额计收等,统一规范为按套收取,每套收费标准为80元。住房以外其他房屋所有权登记费,统一规范为按宗定额收取,具体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财政部门核定。  
5、证书工本费每件收费4元;共有权执照及他项权利执照,每件收费2元。印花税,每件5元。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维修基金商品住房在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订有关维修基金缴交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维修基金收取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6、土地出让金指各级政府土地出让主管部门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单位或个人,按规定向单位或个人收取的土地转让价款。土地有偿使用费是指或省级人民政府在批准农用地转用、征用土地时,向取得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的新增建设用地的县、市人民政府收取的平均土地纯收益。  
7、土地增值税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都要缴纳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额累进税率。应纳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增值额=转让收入-扣除项目金额转让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它收入。  
8、土地收益金(土地增值费)土地收益金按房地产交易建筑面积计收。在房地产买卖中,从超过房产评估价格以外的收益中收取,超过房产评估价格一倍以内的按不超过20%收取;二倍以内的按不超过30%收取;三倍以内的按不超过40%收取;三倍以上的按50%以上收取。对出租的房屋,参照上述比例从超过限额标准租金以外的收益中收取、具体收取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部门会同建设部门确定。  
9、土地税费征地管理费征用土地管理费的收取分
(一)全包征地方式
(二)实行半包方式
(三)实行单包方式征地
(四)只办理征地手续不负责征地工作。具体收费标准详见该办法第5条耕地占用税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都是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10、土地证书工本费普通证书,个人每证5元,单位每证10元;国家特制证书,单位和个人均为每证20元;对“三资”企业颁发土地证书的工本费收费标准为每证20元。土地权属调查费、地籍测绘费城镇居民住房用地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13元,每超过50平方米以内加收5元,最高不超过30元。农村居民生活用地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5元,200平方米以上每宗地收10元。  1
1、军用土地登记收费《关于军队土地详查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局、财政部、总后勤部〔1988〕后营字第766号公房/经济适用房缴纳土地出让金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补交土地出让金或相当于土地出让金价款的计算公式为:补交土地价款(元)=标定地价(元/平方米)×缴纳比例(≥10%)×上市房屋分摊土地面积(平方米)×年期修正系数。  缴纳标准按不低于所购买的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座落位置的标定地价的10%确定。  农村房屋建造费用除依法颁发的证照可收取工本费外,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不得向农民收取。对农民建房依法颁发证照收取的工本费,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财政部门要重新核定收费标准,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农民公布,并报国家计委、财政部备案。  已经取消的:宅基地有偿使用费、宅基地超占费、土地登记费、村镇规划管理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费、房屋所有权登记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费、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费。  中介服务费评估收费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土地价格评估收费标准实行政府定价,其收费标准按照标的总额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制。土地宗地价格评估收费标准与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标准相同。基准地价评估收费另立标准。  每宗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不足300元的,按300元收取。为土地使用权抵押而进行的土地价格评估,评估机构按一般宗地评估费标准的50%计算评估费。企业转制、资产重组过程中,涉及房地产评估的,按房地产价格评估标准的50%计收评估费。
房屋租赁税应如何缴纳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出租房屋,需要缴纳的税费项目:
企业应按规定缴纳营业税(按租金收入5%)、城市维护建设税(营业税税额7%)、教育费附加(营业税税额3%)、地方教育附加(营业税税额2%)、堤围防护费(按租金收入内资0.1%或外资0.09%计缴)、房产税(租金收入12%)、印花税(租赁合同签订金额1‰)和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及附加税费、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应向房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应向机构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另外,按照土地使用税有关规定,还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土地使用税。按照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相关规定,土地使用税应纳税额=实际占有土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额。请按房地产权属证书土地用途确定,如属于工业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的征收标准按照《转发市政府印发广州市工业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的通知》(穗地税发[2010]8号)确定,否则,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的征收标准按照《印发广州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的通知》(穗府[2008]13号)确定。如属广州市工业用地详见《转发市政府印发广州市工业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的通知》(穗地税发[2010]8号)的规定。上述文件可登陆本站首页“办税服务”—“政策法规库”进行检索查阅。
依据现行营业税条例及实施细则的规定,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并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印花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应税凭证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即在合同的签订时、书据的立据时、账簿的启用时和证照的领受时贴花,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凡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为计税依据的,从取得产权或交付使用的次月起计征房产税;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从取得租金收入当月起计征房产税。对从租计征缴交房产税的纳税人,则随营业税的纳税期限申报缴交,具体税期由属地管辖的地税机关核定。城镇土地使用税是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缴纳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广州市从2000年起,纳税期限为每年的6月至9月。
注:如属于广州市区内(不含番禺区、花都区、南沙区及从化市、增城市)个人出租房屋,出租人应向出租房屋坐落地的街道出租屋管理部门申报缴纳个人出租房屋的相关税费,同时出租人可持租赁合同、完税凭证等资料申请开具开票。
二、以广州为例,房屋租赁税的计税公式:
按照“关于印发《广州市个人出租房屋税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地税发[2006]267号)第六条以及现行的税收政策规定,按综合征收率征收个人出租房屋税收
(一)出租人取得房屋出租收入,应依法申报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个人所得税和印花税(住宅用房租赁合同免征)。
(二)为了便于征管,对个人出租房屋应征收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和个人所得税合并按综合征收率进行计征,计税公式为:
个人出租房屋应征税额(未含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印花税)=租金收入×综合征收率
个人出租房屋应缴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印花税仍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个人出租非住宅取得租金收入,除按综合征收率计征税费外,还涉及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印花税。
个人出租非住宅应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按照土地使用税有关规定,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应按各方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分别计算缴纳土地使用税。
如综合楼分属几个单位使用,按各自占用的建筑面积计算占用土地面积缴纳土地使用税。其计算办法是:应交土地使用税土地面积=该单位使用的建筑面积×综合楼使用土地面积(平方米)÷综合楼全部建筑面积(平方米)。
三、广州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标准:
《印发广州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的通知》(穗府〔2008〕13号)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各区、县级市国家税务局,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局属各单位:
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广州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的通知》(穗府〔2008〕13号)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现将2007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明确如下:
1、纳税人按照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广州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的通知》(穗府〔2008〕13号)规定的标准计提或者缴纳属于2007年度应交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应在计算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税前扣除。纳税人已完成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工作的,应在汇算清缴期结束前重新申报。
2、纳税人在2008年度内补计缴2007年度应交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如果在财务会计核算上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反映,并且年终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在计算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须作纳税调整增加处理。
3、属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参照上述原则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
营业税
依照我省规定,个人取得房屋租金收入按次征收营业税,也就是说个人出租房屋取得收入100元以上都应申报纳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
个人出租房屋取得收入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土地证》所记载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税额标准以开征范围内房屋坐落地点的实际土地等级的年税额标准为准。以翠屏区为例,翠屏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为五个等级,一级每平方米年税额为6元,二级每平方米年税额为4元,每平方米年税额为3元,四级每平方米年税额为2元,五级每平方米年税额为
1.5元。
城市维护建设税
凡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并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为基数计征。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其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不在市区、县城、镇的税率为1%。
个人所得税费用
个人所得税以房屋租赁所得计税。房屋租赁所得等于租金收入减去合理的费用。费用包括:
1、法定费用扣除标准:租金收入在4000元以下的扣除800元、超过4000元的扣除租金收入的20%;
2、按有关规定实际缴纳的各种税、费可据实扣除;
3、出租人在房屋出租期间的房屋维修费用,凭税务机关认定的票据可以据实扣除,维修费用较高的可分期扣除,但每月最高不能超过800元。
个人房屋租赁税计算的举例说明
以每月租金2000元计算。
印花税假设合同期为1年,则应缴印花税为:2000×12×0.1%=24元,即每月应缴印花税2元。
1、个人住房出租租金收入,每月应缴税费(以城区为例):
房产税:2000×4%=80元
营业税:2000×3%=60元
城市维护建设税:60×7%=
4.2
元教育费附加:60×3%=
1.8元
地方教育费附加:60×1%=0.6元
个人所得税:(2000-800-80-60-2-
4.2-
1.8-0.6)×10%=10
5.14元
以上六项合计:25
1.74元。加印花税2元,则每月应缴税金及附加25
3.74元。
2、经营性房屋出租,每月应缴税费(以城区为例):
房产税:2000×12%=240元
营业税:2000×5%=100元
城市维护建设税:100×7%=7元
教育费附加:100×3%=3元
地方教育费附加:100×1%=1元
个人所得税:(2000-800-240-100-2-7-3-1)×20%=16
9.4元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295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如果社保断缴后可以补缴吗?
?我们都知道现在好多单位都会给员工购买社保,但是有些员工在还没有购买完期限的时候就辞职了,社保也停交了,那么如果社保断缴后可以补缴吗?是可以再进行补缴的,只要是交满最底期限15年,就可以不用在缴纳了,那下面就来听听小编的看法。
10w+浏览
房屋租赁如何缴房产税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房屋租赁如何缴房产税问题解答如下, 房屋租赁如何缴房产税
房屋出租后,房产税应该由出租方即房屋所有人承担,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里第二条有明确指出;但在实际生活中,一般租房过程中发生的实际税款究竟哪一方来支付,需要双方进行协商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征收对象
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所谓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但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但室内游泳池属于房产。
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负有缴纳房产税义务的单位与个人。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因此,上述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房产税的纳税人。
1. 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
2. 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
3. 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4. 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亦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5. 无租使用其他房产的问题。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6. 产权属于集体所有制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外籍个人、海外华侨、港澳台同胞所拥有的房产不征收房产税。
快速解决“土地房产”问题
当前295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房屋税是什么时候缴纳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企业房产税缴纳时间是什么时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七条明确规定:“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因而,房产税是需要每年缴纳的。但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就有各城市、地区的征税时间并不一致的说法。但是房产税每年都要加这个规定却是统一的! 所以房产税是每年交,可以一年分2次交,5月交上半年的税、10月交下半年的税,也可以5月的时候一次交清。 房产税纳税时间 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5.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该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8.纳税人因房产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产税纳税义务的,其应纳税额的计算截止到房产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的当月末。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房产纠纷 > 房产纠纷 > 如果房屋产权到期怎么办,需要补缴费用吗?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