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作中受了伤,谁都希望能顺利认定工伤,获得应有的赔偿。可有时候,因为各种原因,比如不懂流程、单位拖延,导致错过了工伤认定的时间。这时候很多人就犯难了,难道就只能走人损这条路了吗?毕竟工伤认定和人损赔偿在赔偿标准、认定程序等方面都有很大不同,选错了可能会让自己的权益受损。接下来咱们就详细说说这个问题。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一旦超过这个时间,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一般就不会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了。
比如小李在一家工厂上班,工作时受伤,单位却一直拖着不给申请工伤认定,小李自己也没太在意时间,等想起来去申请时已经过了1年,这时候工伤认定部门可能就不受理他的申请了。
二、人损赔偿的适用情况
当工伤认定逾期无法进行时,走人损赔偿是一种选择。人损赔偿主要依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在人损赔偿中,需要证明侵权行为、损害后果、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侵权人的过错。和工伤认定不同,人损赔偿中受害人自身有过错的话,会相应减轻侵权人的赔偿责任。
例如小张在工作中受伤,因为错过工伤认定时间,他选择走人损赔偿。在这个过程中,如果法院查明小张自己在工作中有一定的操作失误,存在过错,那么赔偿金额可能会相应减少。
三、工伤认定逾期的补救措施
虽然工伤认定逾期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能不受理,但也不是完全没有办法。如果是因为不可抗力、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属于用人单位原因、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等原因导致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职工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比如小王因为单位隐瞒相关材料,导致他错过工伤认定时间,小王可以收集单位隐瞒材料的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单位赔偿。
四、工伤认定与人损赔偿的区别
赔偿标准上,工伤赔偿一般是按照工伤保险的相关规定进行,赔偿项目相对固定,赔偿金额也有一定的计算标准。而人损赔偿则要根据具体的伤残情况、过错程度等因素来确定赔偿金额。认定程序上,工伤认定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需要提交一系列的材料,程序相对规范。人损赔偿则是通过向法院起诉,由法院进行审理和判决。
比如小赵受工伤,走工伤认定程序,按照工伤保险的标准获得了相应的赔偿。而小钱同样是工作中受伤,因为错过工伤认定时间走人损赔偿,最终获得的赔偿金额和赔偿项目可能和小赵不同。
工伤认定过时后,虽然走人损赔偿是一种途径,但也有其他补救措施。不过后续还可能面临赔偿金额的协商、法院判决的执行等问题。这些问题处理起来比较复杂,一不小心可能就会让自己的权益受损。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有合法的执业资质,可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帮你分析该走哪种途径,怎么收集证据,如何争取最大的赔偿。有专业律师的帮助,能让你在维权路上少走弯路,更好地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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