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门在外,谁都不想遇到交通事故,但有时候意外就是防不胜防。要是在交通事故里受了伤,还能和工伤挂上钩,那对伤者来说就是多了一份保障。可并不是所有交通事故都能认定为工伤,到底什么情况下的交通事故责任可以走工伤呢?这是很多人心里的疑惑,接下来咱就好好唠唠这个事儿。
一、认定工伤的基本条件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里面有两个关键条件,一是“上下班途中”,二是“非本人主要责任”。
比如说,小李在下班回家的路上,正常骑行电动车,被一辆闯红灯的汽车撞了。交警认定汽车司机负主要责任,小李负次要责任。这种情况下,小李就符合认定工伤的条件。因为他是在下班途中遭遇的交通事故,并且不是主要责任方。
二、“上下班途中”的界定
“上下班途中”并不局限于从单位到住所的直线距离。它包括合理的上下班时间和合理的路线。合理路线可以是日常上下班经常走的路线,也可以是因为合理事由而改变的路线。
例如,小张下班后先去超市买了点生活用品再回家,在去超市的路上发生了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这也可以认定为工伤。因为去超市买生活用品属于合理的生活需求,路线仍然在合理范围内。
三、“非本人主要责任”的判断
“非本人主要责任”需要由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确定。一般来说,如果本人在事故中承担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者无责任,就符合认定工伤的条件。
比如,小赵开车上班,在一个十字路口与另一辆车发生碰撞。交警经过调查,认定双方负同等责任。那么小赵就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但如果交警认定小赵负主要责任,那就不能认定为工伤了。
四、申请工伤认定的流程
1.准备材料:需要准备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材料。
2.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审核与决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需要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一般情况下,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认定工伤之后,可能还会涉及到工伤赔偿的具体数额、赔偿方式等问题。如果和用人单位在这些方面产生了分歧,该怎么解决呢?这时候就需要专业的法律知识来帮忙了。律图平台有众多经验丰富、执业资质可核验的律师,他们能结合你的具体情况,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帮你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让你在工伤问题上不再迷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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