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劳动法试用期规定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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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劳动法关于是否要有试用期的规定:首先《劳动法》中并没有强制要求,用人单位必须要与新入职的劳动者之间有一个试用期,换言之,试用期的的存在其实都是当事人之间充分协商一致之后确定的,不能出现一方强迫一方的情况。所以试用期也是可有可无,而不是必须要有的。

最新劳动法试用期规定是什么

说到试用期,相信对于各位劳动者来讲都不会感到陌生吧。现在我们每到一家新公司入职,正常情况下其实单位都是会与劳动者约定一个试用期的。说是与劳动者约定,但从实践情况来看,很多时候都是用人单位说了算,包括试用期的期限、工资标准等等,而劳动者多半也只有同意或者不同意的份,很少可以与用人单位讨价还价。

而我国关于试用期的规定,主要也体现在了试用期的期限与工资报酬、是否要有试用期等三方面,而这些在《劳动法》中就有相应的条文规定。

1、劳动法关于是否要有试用期的规定:

首先《劳动法》中并没有强制要求,用人单位必须要与新入职的劳动者之间有一个试用期,换言之,试用期的的存在其实都是当事人之间充分协商一致之后确定的,不能出现一方强迫一方的情况。所以试用期也是可有可无,而不是必须要有的。

2、劳动法关于试用期期限的规定

首先,试用期的期限是包含在了劳动合同期限里面的,而并不是被分立开的两种期限。也就是说试用期期限本身也是属于劳动合同期限的一部分。

其次,在约定试用期的时候,对于其期限是不能超过6个月。当然,即使在6个月之内,也不代表也随意的确定一个期限。一般双方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是在3个月-1年之间的话,那么约定的试用期期限不得超过1个月;若此时劳动合同的期限介于1年-3年间的,则这样的情况下试用期期限不能超过2个月;然而,对于那种劳动合同期限超过了3年或者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属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那么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最后,要是劳动合同仅仅只是对试用期作出了约定的,这种情况下约定的试用期不成立,只能按照劳动合同期限是来对待。相应的试用期合同也应当是劳动合同。

3、劳动法关于试用期内工资报酬的规定

(1)在试用期内,允许单位低于转正之后的工资标准来支付,但实际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数额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另外,试用期内的工资报酬,要么是不低于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数额的80%,要么是不能低于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标准。这也就是《劳动法》中对试用期工资报酬的限制,主要还是为了避免出现单位在试用期内损害到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出辞职或者被单位辞退、开除的,此时的工资报酬也应当按照约定来支付,不能因为试用期没有做满,就可以不发工资给劳动者。实际工作了多长时间,对应的计算工资报酬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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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要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有一个月的试用期,最新劳动合同法试用期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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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劳动合同法解释:第十九条【试用期】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
新劳动合同法解释:第十九条【试用期】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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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限定能够约定试用期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最短期限,并且在劳动法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的基础上,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将试用期细化。具体规定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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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这就涉及到对劳动合同中试用期性质的理解,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对新招收的职工进行思想品德、劳动态度、实际工作能力、身体情况等进行进一步考察的时间期限。在录用劳动者时的试用期内这些情况已经基本搞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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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权利包括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还包括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或者就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的权利。不能因为试用期的身份而加以限制,与其他劳动者区别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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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吗面试了好几家公司,最终选定去新媒传
[律师回复]   新员工入职手续(证件带齐的情况)公司有专门负责此工作的工作人员,一般情况当天就可以办理完。具体需要多长的时间还是根据公司具体安排而定。  新员工入职流程主要共分为六大步骤:入职准备、入职报到、入职手续、入职培训、转正评估、入职结束。  
一、入职准备,准备的证件:  
1、一寸免冠照片3张;  
2、身份证原件或户口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明原件;  
4、资历或资格证件原件;  
5、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6、体检合格证明。  
二、入职报到:  
1、人事中心向新员工发放《面试评估表》,并按要求办理入职手续:  
①员工填写《员工登记表》,并交验各种证件:  ⑴一寸免冠照片3张;  ⑵身份证原件或户口复印件;  ⑶学历、学位证明原件;  ⑷资历或资格证件原件;  ⑸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⑹体检合格证明。  
②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保密协议、职位说明书;  
③建立员工档案、考勤卡(管理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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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用人部门负责的工作:  
①部门领班负责发放考勤卡、管理卡、工具箱、工衣柜等一系列工作物品,介绍并帮助熟悉工作环境;  
②制定专人作为新员工辅导员,介绍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  如:行政部由领班负责新员工辅导、培训等工作;理疗部有技术老师负责新员工辅导、培训等工作。  
三、入职手续:  
1、填写《员工履历表》;  
2、发放向新员工介绍公司情况及管理制度的《制度汇编》,使其具备基本公司工作知识,要求其通过公司内部网络了解进一步情况;  
3、按照《新员工入职手续清单》逐项办理入职手续;  
4、确认该员工调入人事档案的时间;  
5、向新员工介绍管理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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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将新员工的情况通过E-和公司内部刊物向全公司公告;  
8、更新员工通讯录;  
9、签订《劳动合同》。  
四、入职培训:  
1、组织新员工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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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仍然应当遵守法定的各项劳动标准,如工作时间、劳动保护、最低工资、加班费等规定。尤其是社会保险应该按月缴纳,做一个月的工也要缴纳一个月的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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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出资(指有支付货币凭证的情况)对职工进行各类技术培训,职工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在试用期内,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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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约定与劳动合同期限有着密切的联系:劳动合同期限不满六个月的,不得设立试用期;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一个月;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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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最新工伤判定流程最新规定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2020最新工伤判定流程最新规定问题解答如下,
一、申请登记
(一)申请人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都有权向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登记,并领取《工伤认定申请表》等有关须知和材料。
市、县级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二)申请时间
用人单位应当自职工发生工伤之日或者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
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三)申请材料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和《工伤申报证据清单》,并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2、受伤害职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医疗机构出具的工伤职工受伤害后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属于下列情况的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需提交上下班工作时间表及与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内容的相关材料;
(2)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需提交公安机关的证明或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以及其他有效证明;
(3)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或者其他意外事故伤害的,需提交如“派工单”,“出差通知书”或者“能证明因工外出的原始证明材料”及其外出期间工作原因证明材料;
(4)因工外出期间,属于由于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需提交人民宣告死亡的裁决书;
(5)属于上下班途中受机动车事故伤害的,需提交上下班的作息时间表,单位至居住地正常路线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遇肇事者逃逸的,需提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相关证明;个人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需提供机动车驾驶证;
(6)属于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活动中受到伤害的,需提交单位或者县级政府民政部门、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7)属于因公、因战致残的复员转业军人旧伤复发的,需提交《伤残军人证》、旧伤复发后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劳动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
(8)属借用人员,需提交双方单位的协议书、借用单位对事故调查的材料,并由劳动关系所在单位申报并提交劳动合同文本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9)直系亲属代表伤亡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还需提交有效的委托证明、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10)单位工会组织代表伤亡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还需提交单位工会介绍信,办理人身份证明
(11)其他特殊情况,需提交能够证明情况的材料。
二、审核
?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申请人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1、工伤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15个工作日内出具《提交补正材料通知书》;
2、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
三、受理
1、申请人提供材料完整或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则予以受理,并开具《受理通知书》;
2、经审查申请人提供的材料 不符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范围的, 则书面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四、调查核实
1、根据需要对申请人上报的材料存有疑问的,则进行调查核实;
2、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伤发生争议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开出《举证通知书》,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五、行政决定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是否为工伤的行政决定。
六、送达
按照《民事诉讼法》有关送达的规定执行。
我国关于工伤认定的具体流程就是这样的了。需要注意的是,申请进行工伤认定必须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如果用人单位不及时申请工伤认定的话,可以由工伤职工或其家属提出申请。
2021最新最新追尾责任怎么定的?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最新追尾事故发生责任怎么划分 一、后车追尾前车,责任在后车的情形中,往往是由于换道超车而刹车不及发生追尾撞击。因此,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1)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2)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3)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4)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此种情形中,由于后车的违法超车行为导致追尾事故发生的,后车应负事故责任。 二、道路上的机动车由于停车不当或未设置相关警示标志,导致后面同车道的机动车发现前有故障车辆停于路中时,已来不及踩刹车,导致追尾事故发生。因此,机动车遇到故障需要停车修理时,应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安全警示工作。 (1)机动车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 (2)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机动车后50米至100米处设置警告标志,夜间还应当同时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必要时迅速报警。 (3)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除了按照上述办法处理,应当特别注意的是,由于高速公路上的车辆车速较快,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150米以外,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且迅速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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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最新规定试用期最长的时间为六个月,对于劳动合同的期限满三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为一个月;满了一年不满三年的,那么试用期为三个月;满了三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合同试用期为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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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抢劫罪最新司法解释是不是最新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抢劫罪最新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为依法惩处抢劫犯罪活动,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第 (一)项规定的“入户抢劫”,是指为实施抢劫行为而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的住所,包括封闭的院落、牧民的帐篷、渔民作为家庭生活场所的渔船、为生活租用的房屋等进行抢劫的行为。 对于入户盗窃,因被发现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入户抢劫。 第二条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 (二)项规定的“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既包括在从事旅客运输的各种公共汽车,大、中型出租车,火车,船只,飞机等正在运营中的机动公共交通工具上对旅客、司售、乘务人员实施的抢劫,也包括对运行途中的机动公共交通工具加以拦截后,对公共交通工具上的人员实施的抢劫。 第三条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 (三)项规定的“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是指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经营资金、有价证券和客户的资金等。 抢劫正在使用中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运钞车的,视为“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 第四条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 (四)项规定的“抢劫数额巨大”的认定标准,参照各地确定的盗窃罪数额巨大的认定标准执行。 第五条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 (七)项规定的“持枪抢劫”,是指行为人使用枪支或者向被害人显示持有、佩带的枪支进行抢劫的行为。“枪支”的概念和范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的规定。 第六条 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携带凶器抢夺”,是指行为人随身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进行抢夺或者为了实施犯罪而携带其他器械进行抢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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