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人数限制200人就不违法吗?

最新修订 | 2024-03-02
浏览10w+
谢海涛律师
谢海涛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6306人
专家导读 非法集资人数限制200人也属于违法行为。所谓非法集资犯罪的必备特点“社会性”,就是指集资人向不特定的公众对象集资。其他三个特点是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这里的社会性包含两个含义,一个是对象的广泛性,另一个就是对象的不特定性。今天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

非法集资人数限制200人就不违法吗?

一,非法集资人数限制200人就不违法吗?

非法集资人数限制200人也属于违法行为。所谓非法集资犯罪的必备特点“社会性”,就是指集资人向不特定的公众对象集资。其他三个特点是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这里的社会性包含两个含义,一个是对象的广泛性,另一个就是对象的不特定性。今天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

二,法律依据

当然,出现这种误解的原因,是因为在金融法规领域,有很多关于出资人数、股东人数的规定。

比如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非公开募集的基金,人数上限是两百人。

股份有限公司型的私募和信托型私募基金的募资人数也是200人,而大量以私募投资基金为形式的非法集资案件,都会采用各种形式突破募资人数的规定。

因此从直观的感觉而言,很多人会认为,各类私募集资型投资计划只要募资人数超过了相关规定,就会符合非法集资犯罪关于不特定对象的规定。 这种理解并不严谨,因为刑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相关法规并没有对集资对象的人数进行规定。(除了擅自发行股票罪以外) 因为非法集资犯罪不特定对象的判定,一是看集资是否对参与人(集资对象)的抗风险能力进行了筛选和控制;二是集资行为的社会辐射力。

以有限公司型的私募基金为例,即便是在穿透审核其出资人超过50人以后,比如是80人,但是如果其严格依照私募基金管理相关规定,对集资对象进行资格认定,并且有相关的书面考核证据和材料,那就不能认定其是非法集资犯罪中的针对不特定对象集资。

现在,我们受到网络的影响越来越大,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我们可以接触到的消息越来越多,人们的生活方式和理财方式都在发生着显著的改变。这是一把双刃剑,如果利用的好我们会感受到信息化给我们带来的便利。非法集资也越来越多的借用网络的手段,具体咨询专业的律师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1.8千字,阅读时间约7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13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非法集资人数限制200人就不违法吗?
一键咨询
  •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466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327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148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487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132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688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848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3****846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671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780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877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374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868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341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361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非法集资标准200人的说法正确吗?
集资人数超过200人就被认定非法集资的说法是不正确的,在刑法和所有与非法集资相关的司法解释中,并没有一个集资对象人数的固定规定。只要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的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利益等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给予回报的行为就构成了非法集资。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非法集资人数数额的认定
1、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2、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3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50人以上的。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我公公以做生意为由非法集资200万,请问非法集资怎么判刑
[律师回复]
1、犯集资诈骗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 万元以下罚金;犯集资诈骗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犯集资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
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上的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分别是指数额巨大或者具有其他严重的情节,以及数额特别巨大或具有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这就是说,非法集资诈骗的数额并不是本罪量刑的唯一依据。在具体科刑时,既耍考虑集资诈骗的数额大小,又要考虑行为人的犯罪情节,如是否一贯进行非法集资诈骗,是否为组成集资诈骗集团的首要子,给被集资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给社会造成的影响等等,以及犯罪分子的一贯表现、罪后态度和退赃的情况,综合评价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区别对待,予以量刑。至于数额巨大、特别巨大的起点,参照最高人民1《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个人集资诈骗20万元以上,单位在50万元以上的,便可认定为数额巨大;个人诈骗在100万元以上,单位在250万元以上的,则可认定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2、根据刑法第200条规定,单位犯集资诈骗罪的,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13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行为人非法集资200万判刑多少年?
非法集资属于违法犯罪行为,涉案金额达到200万已经达到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可以对犯罪分子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犯罪嫌疑人积极退还被害人财物,法院判刑时会适当予以轻判。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更改姓名有次数限制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独生子女证名字与户口本名字不一致,必须更正,可以带上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乡镇的计生办更正独生子女证名字,使独生子女证和户口本上名字一致,完全没问题。如果独生子女证上的名字与户口簿上名字不一致,肯定会有所影响,因为这样无法证明是同一个人。如果确实是同一个人,只是偏旁上笔误的话,更改需要去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独生子女证上另外偏旁的名字添加为曾用名,并让派出所开具曾用名证明。
扩展资料:如果独生子女证上的名字与户口簿上名字不一致,肯定会有所影响,因为这样无法证明是同一个人。如果确实是同一个人,只是偏旁上笔误的话,更改需要去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独生子女证上另外偏旁的名字添加为曾用名,并让派出所开具曾用名证明。相关部门开具的和身份信息有关的证明材料,一定要仔细核对信息是否有误,一旦有误应当立即提出修改。《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市属各单位、、省驻穗单位职工在所在的厅、局级单位办理。
(二)区、县级市属单位职工在所在的区、县级市局级单位办理。
(三)其他人员在户籍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办理。”所以,如果独生子女证出现名字的错误,请到原发证机构进行信息更改。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非法集资200人的处罚规定是什么?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10w+浏览
刑事辩护
警方传讯有次数限制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减刑次数是没有限定的。
减刑是指对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由于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因而将其原判刑罚予以适当减轻的制度。减刑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对象条件
减刑只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犯罪分子。
(二)实质条件
“可以”减刑的实质条件,是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
(三)限度条件
减刑的限度,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12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13年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25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25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2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减刑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313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更改姓名有次数限制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独生子女证名字与户口本名字不一致,必须更正,可以带上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乡镇的计生办更正独生子女证名字,使独生子女证和户口本上名字一致,完全没问题。如果独生子女证上的名字与户口簿上名字不一致,肯定会有所影响,因为这样无法证明是同一个人。如果确实是同一个人,只是偏旁上笔误的话,更改需要去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独生子女证上另外偏旁的名字添加为曾用名,并让派出所开具曾用名证明。
扩展资料:如果独生子女证上的名字与户口簿上名字不一致,肯定会有所影响,因为这样无法证明是同一个人。如果确实是同一个人,只是偏旁上笔误的话,更改需要去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独生子女证上另外偏旁的名字添加为曾用名,并让派出所开具曾用名证明。相关部门开具的和身份信息有关的证明材料,一定要仔细核对信息是否有误,一旦有误应当立即提出修改。《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市属各单位、、省驻穗单位职工在所在的厅、局级单位办理。
(二)区、县级市属单位职工在所在的区、县级市局级单位办理。
(三)其他人员在户籍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办理。”所以,如果独生子女证出现名字的错误,请到原发证机构进行信息更改。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13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非法集资200万判多少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0w+浏览
刑事辩护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有限制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为您推荐】平县瓯海区叙永县海珠区长兴县钟山县江安县在我国,股份有限是非常重要的一种类型,包括上市和非上市两种。相对于有限责任而言,股份有限的设立条件相对严格,对注册资本、股东人数都有一定要求。那么按照《法》规定,股份有限股东人数限制是什么请看本文带来的分析总结。
一、股份有限股东人数限制是什么按照新《证券法》和新《法》规定,上市的股份有限股东人数没有上限,非上市股份有限在设立时的股东人数不得超过200人,因为股东人数200人以上的股份为公众,必须经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授权的部门核准。
二、股份有限的设立方式主要有哪几种
1、发起设立即所有股份均由发起人认购,不得向社会公开招募。
2、募集设立即发起人只认购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招募。在不同的国家,股份有限的设立规定有所不同。有的国家规定,只有在全部股份均被认足时,才得以成立。有的国家规定,股份有限实行法定资本制的,以认足全部股份为成立的条件;股份有限实行授权资本制的,可以不认足全部股份。
三、股份有限具备哪些特征
1、股份有限是的经济法人;
2、股份有限的股东人数不得少于法律规定的数目,如法国规定,股东人数最少为7人;
3、股份有限的股东对债务负有限责任,其限度是股东应交付的股金额;
4、股份有限的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的股份,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的办法筹集资金,任何人在缴纳了股款之后,都可以成为股东,没有资格限制;
5、股份可以自由转让,但不能退股;
6、账目须向社会公开,以便于投资人了解情况,进行选择;
7、设立和解散有严格的法律程序,手续复杂。由此可以看出,股份有限是典型的"资合"。
约定定金有限制吗,如何限制约定定金的数量
[律师回复]
一、如何确定定金数额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定金的数额可以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另外,定金合同订立后,经常出现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与约定的数额不一致的情况。实践中一般多交定金的情况较少,少交的情况出现较多。由于定金合同是在交付定金时生效,所以,对于少交的部分不宜强制履行。当事人接受了不足额的定金,实际上等于接受的定金额即为定金范围,对于未交部分,接受定金的一方无权再要求对方补交。因此,不论是多交还是少交定金,只要对方当事人接受了,就视为定金的数额发生了变化。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视为变更定金合同;收受定金一方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定金的,定金合同不生效。
二、当事人约定定金数额是否有限制定金具有惩罚性违约金性质,当事人违约时将丧失或双倍返还定金,因此,如果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过高,就会违背民法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而在实践中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过高现象严重存在,结果经常会导致一方不劳而获暴利,而违约方遭受严重的损失,为此有必要对定金的数额加以限制规定。我国《担保法》特设第91条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也就是说,当事人双方可以在主合同的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的限度内选择定金的数额。如果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高于该条规定的比例,则超过部分无效,应返还给交付定金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犯罪辩护 > 非法集资人数限制200人就不违法吗?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