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商品房签订合同该注意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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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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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违约金的约定。1、在合同里应当约定较高的违约金,在形式上对等的前提下实质上对购房者是有利的。2、解除合同返还房款时将同时返还的同期银行存款利息改为银行贷款利息,存款和贷款利息的差别非常大。3、在履约延迟的情况下,务必按日累积计算违约金而不是约定一次性定额违约金,要给开发商持续增加的压力才对。

购买商品房签订合同该注意什么

一、购买商品房签订合同该注意什么

(一)违约金的约定

相对来讲,购房者违约的情形和可能性比较小,基本就是拖延房款而已,但开发商违约的情况却各式各样,从延期交房到质量问题、设计变更到办证遇阻等等,违约的可能性也相对较大。约定违约金时,需要注意:

1、在合同里应当约定较高的违约金,在形式上对等的前提下实质上对购房者是有利的。除非购房者对自己的付款预期实在没有把握。可以将延期付款和延期交房的违约金约定为房价款的万分之五以上(一般开发商会约定为万分之三);

2、解除合同返还房款时将同时返还的同期银行存款利息改为银行贷款利息,存款和贷款利息的差别非常大;

3、在履约延迟的情况下,务必按日累积计算违约金而不是约定一次性定额违约金,要给开发商持续增加的压力才对;

4、在可能的情况下,将开发商的各种违约情形列举出来并分别约定相应的违约责任,比如没有按期交房、没有按期办理产证、没有使用约定的装修材料、规划设计变更未通知、质量缺陷或质量瑕疵等等,分别约定切实可行的违约责任或赔偿损失的计算方法。

如果只是约定“一方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这样的条款有等于无,违约时赔偿是法律规定的,无须再约定。应当约定没有损失时如何承担责任及有损失但很难计算时如何承担责任,才能使违约条款能落到实处。

(二)陈述性条款的约定

示范文本有很多陈述性条款,如预售许可证号、产权证号、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规划用途、房屋套内使用面积等等,这些条款在开发商提供的示范合同中经常已被划掉。但这个并不是无关紧要的细节,开发商的责任有些就隐含在这些陈述性条款中。比如套内使用面积,最好写入合同。

买房时必须争取把签合同真正想要的东西写在合同上。否则我们不知道建筑面积里属于我们的到底是多少。也便于在开发商设计变更或施工原因造成套内面积缩水而总面积不变时追究其违约责任。

其他陈述性条款也是一样,陈述本身即包含了保证陈述内容真实的承诺,是对开发商诚信履约的督促和规制。便于在开发商提供虚假信息时认定合同无效和追究其违约责任。

(三) 广告内容写入补充条款

如果你决定购买一坐房产是因为广告或楼书中的绿地、水景、会所或即将实施的市政规划的话,最好将广告内容写入补充条款,使其真正成为开发商应当承担责任的承诺。并约定如果届时不能实现,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承担怎样的违约责任。

如果开发商不肯写只是因为行情火暴根本懒得敷衍,可以约定“开发商提供的楼书、广告资料视为本合同附件,如有变更将承担违约责任”,在什么情形下承担什么样的违约责任最好明确,比如水景变成了车棚,违约金如何计算。

(四)贷款不成的约定

如果购房合同签定后,因资信记录等原因银行不予放贷,则购房者的履约能力就可能会出现问题,如果不在合同中事先妥善约定,就要承担不能按约付款的违约责任。因此应当争取约定,自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日起,购房者应向相应贷款银行的指定机构提交申请贷款所需的全部文件资料和费用,否则,应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如果因贷款银行改变贷款条件等原因而致使购房者无法成功申请银行贷款的,买卖双方均可解除本合同。

二、签合同买房后还可以退房

“退房”在法律上叫做“解除购房合同”。一般来说,合同条款是经当事人协商后自愿订立的,已订立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都不能随意反悔。因此,签合同买房后只有达到法律规定或双方事先约定的条件,一方才能解除合同。

根据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可以把法律支持的退房理由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法定解除权,即不管当事人之间的合同是否有规定,只要有一些特定的违约行为出现,法律直接允许合同一方行使解除权。

具体的情形有:

(一)开发商一套房产签订两次买卖合同,即“一房二卖”,由于此种情况下,必然会有一个买房人不可能实现购买目的,所以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要求退房;

(二)开发商擅自将已出售房产抵押,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要求退房;

(三)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无论房屋是否交付,买房人均可要求退房;

(四)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经多次维修仍不能恢复,买房人可要求退房;

(五)房屋误差面积超过约定或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买房人如不愿按实际面积购买房屋,可要求退房;

(六)开发商未能在约定时间内交房,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买受人可要求解除合同;7、因开发商的原因未能在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期限内办理房屋权属登记,买房人可要求解除合同;8、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变更所售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等,买房人有权要求退房。

另一类是约定解除权,即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约定,符合某种条件便可解除合同,对于约定条款,法律一般不加干涉,但约定的内容不能违反法律。

需要注意的是,购房、售房皆有价格波动的风险,单纯的房价上涨或下跌,并不属于解除合同的合法理由。如果在买卖合同里既没有关于解除合同或退房的特别约定,也不存在法定解除的事由,买房人签订合同以后打算退房将难以得到法律支持。

关注购房合同的注意事项,在签订合同时把相关问题约定在纸上是十分重要的。因为如果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主体合格、内容合法,不违反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后,购房者和开发商就要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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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必须填明土地使用权是以出让方式还是以划拨方式取得。以转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当填原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但原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转让中已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则应填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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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购销合同
(合同编号: )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职务: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职务: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职务: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国籍: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国籍:_____电话: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商品房,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用地依据及商品房坐落位置
甲方以_____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______、编号为____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为______。
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为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土地面积为________。地块规划用途为_______,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甲方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现定名][暂定名]_____,主体建筑物的性质为_____,属______结构,建筑层数为_____层。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
第二条 乙方所购商品房的面积
乙方向甲方购买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建筑面积共_______平方米(其中实得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共__[套][间]。(该商品房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
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
该商品房分别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第_____[幢][座]___层________号房,
第_____[幢][座]___层________号房,
第_____[幢][座]___层________号房,
第_____[幢][座]___层________号房。
上述面积为[甲方暂测][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如暂测面积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有差异的,以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以下简称实际面积)为准。
根据法律规定的房屋所有权与该房屋占用土地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致的原则,该商品房相应占有的土地使用权,在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时由政府主管部门核定。
第三条 该商品房销售特征
该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
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_________,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______。
该商品房为[内销][外销]商品房。
外销商品房批准机关为___________,外销商品房许可证号为_____。
第四条 价格与费用
该商品房[属于][不属于]政府定价的商品房。按实得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位[售价][暂定价]为(币)每平方米____元,总金额为(币)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除上述房价款外,甲方依据有关规定收取下列税费:
1.代收____,计(币)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2.代收____,计(币)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3.代收____,计(币)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4.代收____,计(币)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5.代收____,计(币)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6.代收____,计(币)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上述代收税费合计(币)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第五条 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差异的处理。
该商品房交付时,房屋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的差别不超过暂测面积的±___%(不包括±___%)时,上述房价款保持不变。
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差别超过暂测面积的±___%(包括±___%时),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第__种方式处理:
1.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___利率付给利息。
2.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房价款总金额按实际面积调整。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价格与费用调整的特殊约定
该商品房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房价款和代政府收取的税费可作相应调整:
1.由于该商品房属于政府定价的预售商品房,有权批准单位最后核定的价格与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价格不一致,按政府有关部门最后核定的每平方米价格调整。
2.预售商品房开发建设过程中,甲方代政府收取的税费标准调整时,按实际发生额调整。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付款优惠
乙方在____年__月__日前付清全部房价款___%的,甲方给予乙方占付款金额___%的优惠,即实际付款额为(币)__亿__千__百__拾__万__千__百__拾__元整。
第八条 付款时间约定
乙方应当按以下时间如期将房价款当面交付甲方或汇入甲方指定的______银行(帐户名称:_______,帐号:_______);
1.____年__月_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计(币)__亿__千__百__拾__万__千__百__拾__元;
2.____年__月_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计(币)__亿__千__百__拾__万__千__百__拾__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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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合同所称预售商品房是指尚处于建设期,不能立即交付使用的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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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第四条所称实得建筑面积是指与商品房购买方使用的空间相应的房屋建筑面积,其共用墙从墙体中线计算,非共用墙从墙体外侧计算。
6.[ ]中内容为并列的选择项,须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7.本合同的部分条款,当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当事人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8.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有权要求甲方出示本合同提及的甲方有关证书、证明文件和物业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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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职务: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职务: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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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_______职务: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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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______国籍:_____电话: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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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甲方用地依据及商品房坐落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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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_____[幢][座]___层________号房,
第_____[幢][座]___层________号房,
第_____[幢][座]___层________号房,
第_____[幢][座]___层________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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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该商品房销售特征
该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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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商品房为[内销][外销]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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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价格与费用
该商品房[属于][不属于]政府定价的商品房。按实得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位[售价][暂定价]为(币)每平方米____元,总金额为(币)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除上述房价款外,甲方依据有关规定收取下列税费:
1.代收____,计(币)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2.代收____,计(币)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3.代收____,计(币)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4.代收____,计(币)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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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付款时间约定
乙方应当按以下时间如期将房价款当面交付甲方或汇入甲方指定的______银行(帐户名称:_______,帐号:_______);
1.____年__月_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计(币)__亿__千__百__拾__万__千__百__拾__元;
2.____年__月_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计(币)__亿__千__百__拾__万__千__百__拾__元;
3.____年__月_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计(币)__亿__千__百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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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商品时应注意什么问题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购买商品时应注意什么问题问题解答如下, 第
一,理性消费。有时候人们的消费决策与消费行为很容易受到环境的影响,导致购买自己并不需要的商品。而有些不法厂商也正是利用人们的此种心理,经常制造虚假的购买环境误导消费者。现实生活中发生的不少消费者被骗悲剧也往往是这种情况,因此理性消费对于保护自身利益是非常重要的。

二,正确对待广告的介绍与推荐。广告必须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但在现实生活中,虚假广告问题仍比较突出,一些媒体发布的广告中包含涉及农业快速致富的虚假消息,导致农民损失很大。越是不法经营者,其广告宣传越是具有欺骗性。

三,索要发票与保存证据。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除了消费前的决策、消费时的购买与接受服务行为外,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应当向经营者索要相关的消费凭据特别是销售发票,而经营者必须出具。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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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产品购销合同书应该注意的事项
1、名称要正确填写,不要写习惯名或自命名。2、凡使用品牌、商标的产品,应特别注明品牌、商标和生产厂家。3、规格型号,参考相应的物资目录、设备目录4、产品数量和计量方法,按国家或主管部门规定的计量方法执行。没有规定的,按双方商定的计量方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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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产品购销合同的签订需注意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产品购销合同的签订需注意什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注意对货物的信息进行明确约定——在销售合同中,作为供方,应注意对供货的基本信息进行准确、详细约定:
1)名称(品名)、型号、品种等表述应完整规范,不要用简称。
2)规格应明确相应的技术指标,如成分、含量、纯度、大小、长度、粗细。
3)花色,如红、黄、白要表述清楚。
4)供货的数量要清楚、准确;计量单位应当规范,一般采用公制计量。
2、应注意对货物质量标准进行明确约定——作为销售方,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及货物特性将质量标准与需方约定明确:
1)如参照国家、行业相关标准等应在中明确约定标准的名称。
2)如果是参照企业标准,应注意该企业标准应为已依法备案。
3)凭样品买卖的,双方应对样品进行封存,并可以对样品的质量予以说明。
4)双方对货物质量有特殊要求的,也应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3、应注意对货款的支付方式进行明确约定作为供方,应特别注意在销售合同中对需方货款支付时间、金额(应明确是否为含税价)进行明确约定。
建议在合同中约定要求需方支付一定金额预付款或定金(不能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供方才予以发货,或者在合同中约定供方收到需方支付的货款全款后发货。
4、应注意对质量检验时限进行明确约定为保障供方的合理利益,一般应在销售合同中对需方进行产品检验的时间进行限制规定,即在限定时间内如需方未提出质量问题,则视为检验合格。
同时,在机械设备的销售中,同时建议约定需方在质量检验(验收)合格之前,不得使用产品,否则,视为验收合格,供方对此后的质量问题不再承担责任。
5、应注意对违约责任进行明确约定
1)延期付款责任:作为供方,应在合同中明确需方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同时还应根据供货情况对需方货款的支付进程、期限等进行必要的控制,如发生需方货款迟延支付、差额支付等情况,应视情况追究其违约责任,减低风险。
2)违约金的数额不应过高亦不宜过低,过高可能会有被仲裁机构或变更的风险,过低则不利于约束买受人。
6、其他事项企业可以根据货物实际情况对产品包装要求、包装物回收、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装卸货责任、商业秘密保守、诉讼管辖地等约定清楚,以降低风险,并尽可能保障作为销售方的合法、合理利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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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如何签订商品房购销合同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应该如何签订商品房购销合同问题解答如下, 《商品房购销合同示范文本》
商品房购销合同说明
1.本合同所称商品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并出售的房屋。
2.本合同所称现房是指已经过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验收,并取得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可以立即交付使用的商品房。
3.本合同所称预售商品房是指尚处于建设期,不能立即交付使用的商品房。
4.本合同
第一条,必须填明土地使用权是以出让方式还是以划拨方式取得。以转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当填原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但原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转让中已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则应填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
5.本合同
第二条、
第四条所称实得建筑面积是指与商品房购买方使用的空间相应的房屋建筑面积,其共用墙从墙体中线计算,非共用墙从墙体外侧计算。
6.[ ]中内容为并列的选择项,须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7.本合同的部分条款,当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当事人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8.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有权要求甲方出示本合同提及的甲方有关证书、证明文件和物业管理规定。
9.本合同条款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商品房购销合同
(合同编号: )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职务: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职务: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职务: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国籍: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国籍:_____电话: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商品房,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用地依据及商品房坐落位置
甲方以_____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______、编号为____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为______。
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为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土地面积为________。地块规划用途为_______,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甲方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现定名][暂定名]_____,主体建筑物的性质为_____,属______结构,建筑层数为_____层。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
第二条 乙方所购商品房的面积
乙方向甲方购买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建筑面积共_______平方米(其中实得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共__[套][间]。(该商品房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
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
该商品房分别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第_____[幢][座]___层________号房,
第_____[幢][座]___层________号房,
第_____[幢][座]___层________号房,
第_____[幢][座]___层________号房。
上述面积为[甲方暂测][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如暂测面积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有差异的,以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以下简称实际面积)为准。
根据法律规定的房屋所有权与该房屋占用土地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致的原则,该商品房相应占有的土地使用权,在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时由政府主管部门核定。
第三条 该商品房销售特征
该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
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_________,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______。
该商品房为[内销][外销]商品房。
外销商品房批准机关为___________,外销商品房许可证号为_____。
第四条 价格与费用
该商品房[属于][不属于]政府定价的商品房。按实得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位[售价][暂定价]为(币)每平方米____元,总金额为(币)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除上述房价款外,甲方依据有关规定收取下列税费:
1.代收____,计(币)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2.代收____,计(币)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3.代收____,计(币)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4.代收____,计(币)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5.代收____,计(币)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6.代收____,计(币)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上述代收税费合计(币)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第五条 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差异的处理。
该商品房交付时,房屋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的差别不超过暂测面积的±___%(不包括±___%)时,上述房价款保持不变。
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差别超过暂测面积的±___%(包括±___%时),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第__种方式处理:
1.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___利率付给利息。
2.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房价款总金额按实际面积调整。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价格与费用调整的特殊约定
该商品房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房价款和代政府收取的税费可作相应调整:
1.由于该商品房属于政府定价的预售商品房,有权批准单位最后核定的价格与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价格不一致,按政府有关部门最后核定的每平方米价格调整。
2.预售商品房开发建设过程中,甲方代政府收取的税费标准调整时,按实际发生额调整。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付款优惠
乙方在____年__月__日前付清全部房价款___%的,甲方给予乙方占付款金额___%的优惠,即实际付款额为(币)__亿__千__百__拾__万__千__百__拾__元整。
第八条 付款时间约定
乙方应当按以下时间如期将房价款当面交付甲方或汇入甲方指定的______银行(帐户名称:_______,帐号:_______);
1.____年__月_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计(币)__亿__千__百__拾__万__千__百__拾__元;
2.____年__月_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计(币)__亿__千__百__拾__万__千__百__拾__元;
3.____年__月_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计(币)__亿__千__百__
购买商品交了订金,不想要了,订金能退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能不能退主要要具体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司法解释》第六部分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因此,购房定金是可以退的,但是购房者想要回购房定金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因购房者的原因未能订立预售合同的,购房者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对开发商来说,如为追求更高的经济利益而与他人订立预售合同;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即与购房者签订预售合同;未告知购房者在支付定金前商品房已存在查封、抵押等事实,则开发商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因不可归责于开发商和购房者的事由主要有,如双方就预售合同的主要条款不能协商一致或出现不可抗力等情况,导致预售合同未能订立的,则开发商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及《担保法》的有关规定,“购房定金”是一种为了缔结合同或履行合同而采取的一种担保形式。按照上述法律规定,不想买房了定金能不能退还,要看具体的情况:
1、如果开发商不具备商品房销售资格的,那么不想买房的话,定金可以退回。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因此,如果商品房不符合销售条件,而购房者已经交纳了“定金”,那么无论双方是否约定“定金”退还事项,开发商都应无条件退还定金给购房者。
2、如果不想买房是因为开发商存在欺诈等行为,或者双方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对合同条款协商不下,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也是应当退还购房定金。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比如,由于发生了不可抗力导致购房者无力支付房款,那么也可以要求退回定金。
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具备哪些条款,签订购房合同注意什么
[律师回复]
一、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具备那些条款签订预售合同前买方必须查验卖方是否获得销售许可证,否则卖方无权进行房屋预售,这样的房屋最好不要购买,以免日后出现纠纷。在确信卖方的房屋销售行为合法后,买方应当和卖方签订书面购房合同,其中必须包括:
(一)房屋的名称、坐落位置和编号。
(二)房屋价格,因为价格是以建筑面积来计算的,所以实测建筑面积的超出或小于暂测建筑面积部分是否需要重新结算。
(三)房屋面积和面积误差的处理。其中必须注明是否是建筑面积,是否包括共用分摊面积。还有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的误差大于或小于一定比例时,买方拥有退房的权利。
(四)付款方式,双方应明确约定付款的时间表和每期付款数额;
(五)装修标准,双方还应约定房屋的装修和建材标准,以便在交付房屋时有所参照。()交房时间,开发商必须于某个具体时间前交付房屋,否则应付违约责任,逾期超过多少天,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以上都是预售合同所必须具备的重要条款,买卖双方还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添加其他内容。
二、签订购房合同要注意什么如签定的合同是当地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的规范文本,只须审定填上去的细节是否规范、正确;若非规范文本,则应格外留意以下几方面:
首先,必须载明土地有偿取得的合法证件文号、依法进行预售的合法证件文号以及相关内容,以保证合同在法律上的有效性。
其次,按平等的原则规定双方的违约责任。由于房产商品的特殊性,合同中应尽量对面积、质量、付款、交房日期等违约处罚做出明确规定。
最后,要说明对未尽事项、额外的要求在不违反本协议的情况下可以另附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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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商品房签订协议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五证齐全的项目一般买受人得到房产证有保证,所以五证不全就免谈。2、将不能办理房产证中行政机关的原因单列出来,开发商是具体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买受人不能起诉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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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2020购买商品房有什么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2020购买商品房有什么注意事项问题解答如下,
1、买房时哪些项目不计入商品房建筑面积?
不计入商品房建筑面积的项目包括以下部分:
(1)层高在
2.2米以下的房屋和室内净高
2.05米以下的地下室、半地下室;
(2)房屋之间无上盖的架空通道、无柱雨篷、骑楼、过街楼的用于做街巷通行的部分;
(3)突出房屋墙面的构件、配件、艺术装饰、挑檐、半圆柱、垛、勒脚、台阶等;
(4)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和利用建筑物的空间安置的箱、罐等平台;
(5)房屋的挑台、天台、天台上的游泳池等;
(6)其它构筑物,如的烟囱、烟道、蓄水池、水塔等。
2、购买手续不全的商品房会有什么风险?
购买手续不全的商品房,可能会带来以下隐患。
1.取得权属证书的期限无法确定;
2.为取得权属证书,需要支付额外费用,如需补交土地出让金;
3.只能取得使用权,不能取得权属证书,不能上市交易;
4.可能被政府以违法建筑。
3、住宅的“全部产权”和“部分产权”有何不同?
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全部产权是指按市场价和成本价购买的房屋,购房者拥有全部产权。经济适用房亦属于全部产权。部分产权是指职工按照标准价购买的公有住宅。在国家规定的住宅面积之内,职工按照标准价购房后只拥有部分产权,可以继承和出售,但出售时原产权单位有优先购买权,售房的收入在扣除有关税费后,按个人和单位所占产权比例进行分配。
目前,对拥有“部分产权”住宅的业主,建议尽快补足成本价价款,转为“全部产权”。
4、购房合同签订后,因价格变化原因可以反悔吗?
商品房也是一种商品,买卖双方签署合同后,没有发生约定和法定的退房理由,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均需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5、为什么有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要签署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是买卖双方在使用《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签约时,对双方各自关心的条款内容进行修改或增加,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条款或协议,当补充协议内容与主合同条款不一致,以补充协议内容为准。
补充协议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公摊面积误差处理。
2.装修标准,特别是精装修的房屋,开发商一般在合同约定所使用的装修材料用词多为“高档、进口或同档次”,这种约定不明确,双方可以在补充协议中对具体装修材料的品牌、规格型号、颜色等具体内容进行约定。
3.付款方式变更,许多购房人在购房款支付方式上选择银行按揭,购房人在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已经支付了购房首付款,如果银行贷款不能获得批准通过,应当在补充协议中明确其他处理方式。
4.权属证书办理期限,不能按期办理权属证书的违约责任和违约责任的计算方式。
5.保修、维修责任,房屋交付使用时,配套的设施和设备产品已经安装完毕,保修期已经过了好几个月,应当和开发商约定保修期的起算日期和维修的时限。
6.不可抗力,应当明确不可抗力的范围限在法律规定的自然灾害范围内。
7.广告和宣传内容,对影响购房人购房要求的广告宣传或承诺内容,应当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在合同中固定下来,并约定明确的违约责任。
6、定金不退,优惠不履行 ,怎么解决?
如果开发商承诺的优惠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有体现或您有其他证据可以证明开发商由此优惠承诺,那么开发商就负有兑现的合同义务,如果开发商不显现,可以到房地产所在地的,主张您的权利。如果开发商的优惠承诺只是一种口头承诺,那维权就会比较麻烦,因为必须有证据证明开发商当时有此承诺。
7、楼盘没有验收证明,业主该怎么办?
任何一个楼盘,在交付的时候,都将会进行验收,以对楼盘质量等各方面进行查验。若是没有获得竣工验收通过的房屋,以及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房屋,业主有权拒收。开发商应当从约定的交房日起承担逾期交房的责任,并且使房屋达到验收标准。业主在交房的时候,一定要加以验证开放商的验收证明。
8、施工方失误至设施遭损 ,责任由谁承担?
施工方承担责任。如果业主挑选的施工方没有相应资质,业主也要承担选任不当的责任。所以在房屋装修之前,首先要查看施工方是否拥有相应的资质,是不是拥有相应的经济实力,是不是真正的诚信单位。只有三者都能符合标准,才能安心的将自己的房屋交给对方来装修,才能保证自己的权益不会受到损害。
9、开发商延期交房 ,如何维权?
国家法律及其相关律法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逾期交房可根据规定先行催告,若还是不履行合同,可要求解除合同,退还首付款、定金并要求开发商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0、小区吵闹,物业不给力 ,怎么办?
要看噪音的来源,不同情况不同处理方式。如果是工厂生产、工地施工的噪音,要向环保局投诉;如果是夜间摆摊烧烤的噪音,要向城管投诉;如果是马路交通噪音,如果是小区业主的噪音,协商不成的要向;如果是马路交通噪音,属于市民生活质量问题,建议找报社或市长热线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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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区内违章搭盖,业主如何解决?
违章搭盖属于城管执法范围,对于小区内业主自行搭建的违规建筑。物业只能劝阻,并不能采取强制行动。建议向城管投诉,并且要求城管出具书面答复。如果是开发商的违章建筑,还有一个规划不符的整改程序。然后向城管投诉,并且要求城管出具书面答复。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自己的权益不会受到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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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保修期内,开发商原销售的房屋是精装修房,厨房、卫生间因防水层损坏漏水怎么办?
一般该由开发商负责。因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则应由行为人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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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保修期内,开发商原销售的房屋是毛坯房,厨房、卫生间因防水层损坏漏水怎么办?
①如果在收房时业主曾亲自对24小时闭水试验进行确认,由业主负责;
②如果业主(或其委托人)没有确认,开发商只有竣工验收合格证(现在为竣工验收备案表),但开发商、物业公司能证明业主(或装修公司)人为损坏的由业主负责;不能分清责任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申请第三方鉴定,费用由鉴定后责任方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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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开发商、物业公司不配合怎么办?
在渗漏水问题上,开发商不配合、物业公司不配合的情况时有发生。当业主的正当要求无法得到满足时,业主可以向当地房屋主管部门反映情况或向当地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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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保修期外厨房、卫生间防水层自然损坏怎么办?
房屋是一种特殊商品,其特殊性之一就是在于房产的不同所有权人之间存在结构相连部分或共有、共用设备和附属建筑,这叫一异产毗连房屋。
建设部《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第九条规定:凡异产毗连房屋发生自然损坏(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坏,视同自然损坏),所需修缮费用由涉及的所有人按份额比例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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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保修期外厨房、卫生间防水层因人为损坏怎么办?
建设部《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异产毗连房屋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由责任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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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邻居不配合怎么办?
对于邻居不配合的情况,《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异产毗连房屋的自然损坏,应及时修缮,不得拖延或拒绝;否则,造成损失的,责任人应负责赔偿。跟据这条规定,如果你的邻居不配合,你可以向物业公司“求助”,因为协调业主之间的关系是物业公司的义务;也可以找业主委员会调解;如果调节失败,可向当地房屋主管部门反映情况寻求调解,或向当地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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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保修期内因管线损坏造成的渗、漏水怎么办?
在保修期内,一般应该由开发商负责维修处理。因使用不当或业主自行改造(拆、改、增加)等而造成的损坏,则应由行为人修复并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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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保修期外因管线损坏造成的渗、漏水怎么办?
分共用管线和自用管线两类情况,如属于共用设施、设备的一部分,可启用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表(阀)后的自用管线,由业主修复(或付费委托修复)并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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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购买商品房有哪些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买房时哪些项目不计入商品房建筑面积?
不计入商品房建筑面积的项目包括以下部分:
(1)层高在
2.2米以下的房屋和室内净高
2.05米以下的地下室、半地下室;
(2)房屋之间无上盖的架空通道、无柱雨篷、骑楼、过街楼的用于做街巷通行的部分;
(3)突出房屋墙面的构件、配件、艺术装饰、挑檐、半圆柱、垛、勒脚、台阶等;
(4)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和利用建筑物的空间安置的箱、罐等平台;
(5)房屋的挑台、天台、天台上的游泳池等;
(6)其它构筑物,如的烟囱、烟道、蓄水池、水塔等。
2、购买手续不全的商品房会有什么风险?
购买手续不全的商品房,可能会带来以下隐患。
1.取得权属证书的期限无法确定;
2.为取得权属证书,需要支付额外费用,如需补交土地出让金;
3.只能取得使用权,不能取得权属证书,不能上市交易;
4.可能被政府以违法建筑。
3、住宅的“全部产权”和“部分产权”有何不同?
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全部产权是指按市场价和成本价购买的房屋,购房者拥有全部产权。经济适用房亦属于全部产权。部分产权是指职工按照标准价购买的公有住宅。在国家规定的住宅面积之内,职工按照标准价购房后只拥有部分产权,可以继承和出售,但出售时原产权单位有优先购买权,售房的收入在扣除有关税费后,按个人和单位所占产权比例进行分配。
目前,对拥有“部分产权”住宅的业主,建议尽快补足成本价价款,转为“全部产权”。
4、购房合同签订后,因价格变化原因可以反悔吗?
商品房也是一种商品,买卖双方签署合同后,没有发生约定和法定的退房理由,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均需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5、为什么有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要签署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是买卖双方在使用《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签约时,对双方各自关心的条款内容进行修改或增加,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条款或协议,当补充协议内容与主合同条款不一致,以补充协议内容为准。
补充协议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公摊面积误差处理。
2.装修标准,特别是精装修的房屋,开发商一般在合同约定所使用的装修材料用词多为“高档、进口或同档次”,这种约定不明确,双方可以在补充协议中对具体装修材料的品牌、规格型号、颜色等具体内容进行约定。
3.付款方式变更,许多购房人在购房款支付方式上选择银行按揭,购房人在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已经支付了购房首付款,如果银行贷款不能获得批准通过,应当在补充协议中明确其他处理方式。
4.权属证书办理期限,不能按期办理权属证书的违约责任和违约责任的计算方式。
5.保修、维修责任,房屋交付使用时,配套的设施和设备产品已经安装完毕,保修期已经过了好几个月,应当和开发商约定保修期的起算日期和维修的时限。
6.不可抗力,应当明确不可抗力的范围限在法律规定的自然灾害范围内。
7.广告和宣传内容,对影响购房人购房要求的广告宣传或承诺内容,应当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在合同中固定下来,并约定明确的违约责任。
6、定金不退,优惠不履行 ,怎么解决?
如果开发商承诺的优惠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有体现或您有其他证据可以证明开发商由此优惠承诺,那么开发商就负有兑现的合同义务,如果开发商不显现,可以到房地产所在地的,主张您的权利。如果开发商的优惠承诺只是一种口头承诺,那维权就会比较麻烦,因为必须有证据证明开发商当时有此承诺。
7、楼盘没有验收证明,业主该怎么办?
任何一个楼盘,在交付的时候,都将会进行验收,以对楼盘质量等各方面进行查验。若是没有获得竣工验收通过的房屋,以及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房屋,业主有权拒收。开发商应当从约定的交房日起承担逾期交房的责任,并且使房屋达到验收标准。业主在交房的时候,一定要加以验证开放商的验收证明。
8、施工方失误至设施遭损 ,责任由谁承担?
施工方承担责任。如果业主挑选的施工方没有相应资质,业主也要承担选任不当的责任。所以在房屋装修之前,首先要查看施工方是否拥有相应的资质,是不是拥有相应的经济实力,是不是真正的诚信单位。只有三者都能符合标准,才能安心的将自己的房屋交给对方来装修,才能保证自己的权益不会受到损害。
9、开发商延期交房 ,如何维权?
国家法律及其相关律法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逾期交房可根据规定先行催告,若还是不履行合同,可要求解除合同,退还首付款、定金并要求开发商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0、小区吵闹,物业不给力 ,怎么办?
要看噪音的来源,不同情况不同处理方式。如果是工厂生产、工地施工的噪音,要向环保局投诉;如果是夜间摆摊烧烤的噪音,要向城管投诉;如果是马路交通噪音,如果是小区业主的噪音,协商不成的要向;如果是马路交通噪音,属于市民生活质量问题,建议找报社或市长热线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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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区内违章搭盖,业主如何解决?
违章搭盖属于城管执法范围,对于小区内业主自行搭建的违规建筑。物业只能劝阻,并不能采取强制行动。建议向城管投诉,并且要求城管出具书面答复。如果是开发商的违章建筑,还有一个规划不符的整改程序。然后向城管投诉,并且要求城管出具书面答复。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自己的权益不会受到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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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保修期内,开发商原销售的房屋是精装修房,厨房、卫生间因防水层损坏漏水怎么办?
一般该由开发商负责。因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则应由行为人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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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保修期内,开发商原销售的房屋是毛坯房,厨房、卫生间因防水层损坏漏水怎么办?
①如果在收房时业主曾亲自对24小时闭水试验进行确认,由业主负责;
②如果业主(或其委托人)没有确认,开发商只有竣工验收合格证(现在为竣工验收备案表),但开发商、物业公司能证明业主(或装修公司)人为损坏的由业主负责;不能分清责任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申请第三方鉴定,费用由鉴定后责任方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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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开发商、物业公司不配合怎么办?
在渗漏水问题上,开发商不配合、物业公司不配合的情况时有发生。当业主的正当要求无法得到满足时,业主可以向当地房屋主管部门反映情况或向当地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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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保修期外厨房、卫生间防水层自然损坏怎么办?
房屋是一种特殊商品,其特殊性之一就是在于房产的不同所有权人之间存在结构相连部分或共有、共用设备和附属建筑,这叫一异产毗连房屋。
建设部《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第九条规定:凡异产毗连房屋发生自然损坏(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坏,视同自然损坏),所需修缮费用由涉及的所有人按份额比例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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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保修期外厨房、卫生间防水层因人为损坏怎么办?
建设部《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异产毗连房屋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由责任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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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邻居不配合怎么办?
对于邻居不配合的情况,《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异产毗连房屋的自然损坏,应及时修缮,不得拖延或拒绝;否则,造成损失的,责任人应负责赔偿。跟据这条规定,如果你的邻居不配合,你可以向物业公司“求助”,因为协调业主之间的关系是物业公司的义务;也可以找业主委员会调解;如果调节失败,可向当地房屋主管部门反映情况寻求调解,或向当地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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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保修期内因管线损坏造成的渗、漏水怎么办?
在保修期内,一般应该由开发商负责维修处理。因使用不当或业主自行改造(拆、改、增加)等而造成的损坏,则应由行为人修复并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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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保修期外因管线损坏造成的渗、漏水怎么办?
分共用管线和自用管线两类情况,如属于共用设施、设备的一部分,可启用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表(阀)后的自用管线,由业主修复(或付费委托修复)并承担相应责任。
签商品房购房合同要注意什么?
[律师回复] 对于签商品房购房合同要注意什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购房者保障自己合法权益的主要法律依据,因此购房者要慎重看待,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要注意以下问题:
(1)在合同中,应注明与开发商约定的付款方式:是一次性付款还是按揭付款,最好注明如申请不到银行按揭时定金以及预付的处理办法。
(2)明确注明房屋面积:所购面积要明确注明销售面积是多少,实际使用是多少。如面积误差超过约定范围,购房者有权退房并追缴利息损失。
(3)对交房时间要有明确的约定:务必将开发商交付房屋的日期写明确,具体到某年某月某日。如果开发商在约定的时间不交房,则可以按照此条款追究其违约责任。
(4)明确煤气通气的准确时间:合同中要写明煤气通气的准确时间,或写明因入住率不够而不能按时通气时,开发商应采取什么应急办法。
(5)明确不动产产权证发放到购房者手中的准确时间。
(6)认真查核合同附件。
(7)约定设计变更时如何承担责任。
合同中应明确写明房屋建造中如果出现设计变更,新的设计方案应在多长时间内通知购房者,如果购房者要退房应在多长时间内提出,以及卖方应该在多长时间内退款及付其利息。
(8)仔细研读补充条款的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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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商品房签订协议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人们去开发商买房,双方确定意向后,会签订一份购房协议书,在这个过程中要注意查看开发商是否无证齐全,合同范本内容要全面,应当包括开发商违约责任,注意区分定金及订金差异等。协议要开发商盖章,自己持有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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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对于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注意事项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由于商品房价格越来越高,商品房买卖方面的纠纷也越来越多。下面购买商品房合同中容易发生纠纷和违约率较高的问题,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应注意哪些事项?本文给购房者提出以下六个方面的建议,以供购房者参考:
(一)不要贸然交付定金。建议购房者购买商品房时一定要亲自到相应楼盘的售楼部,查看开发企业是否已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如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则说明此楼盘不具备商品房预售条件,千万不可贸然交付定金。
(二)仔细审查关于房屋面积的约定。对于商品房这种特殊的商品,可以允许合同约定的面积存在误差,但是误差不应超过合理的范围,法律规定为合同约定面积的3%。在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时,购房者要注意开发商对面积误差的约定。
(三)明确关于房屋质量的约定。购买预售的期房,开发商带大家看的都是豪华的广告和美好的样板间,等到商品房交付使用之后,问题才暴露出来,这时,开发商早就将样板间拆了,购房者就没有证据证明看房时房子的质量标准,所以在签订合同时要注意将质量要求、交房标准、公共设施、售后服务等明确写在合同里。
(四)价格要明确具体的写在合同里。价格条款必须具体,应避免出现“房价暂定多少,待房屋竣工后按实核算”等含糊的概念出现,因为按实际核算从不同的角度出发,各人的理解是不同的,日后容易产生纠纷。这里还要在提醒您对价格不仅应标明单价,如每平方米多少元,还应标明房屋总价。
(五)关于违约的责任要明确。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中,有些开发商或代理商会列出许多有关购房者违约责任的苛刻条款,而千方百计避开自己违约责任的约定,或者虽约定了买卖双方的违约责任,但双方的违约责任约定不公平、不对等。
(六)关于交房时间要明确并明确延期交房的处理。商品房买卖合同一般都有“销售方遇不可抗力导致逾期交房,不承担责任”这样的表述。不可抗力的范围往往会被开发商放大,比如有的开发商规定“因销售方所不能控制的其他原因造成交房延期的,销售方不承担责任。”这样的约定显然是销售方把自己的免责范围扩大,是违背法律原则的。因此签订合同时,应特别注意“不可抗力”在合同中是如何界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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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商品房应注意的事项有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购房是工薪阶层人士的人生大事,一旦在购买商品房之后出现麻烦会极大牵扯消费者的时间与精力。媒体上时常有类似报道,有人买了房子却办不了产权证,有人已入住了却因该楼房手续不全或未验收而没有相关服务。日前我市某楼房居民集体向媒体投诉,他们已经入住一年多了却因房屋开发商原因一直未给接通燃气,生活十分不便。因此,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房时,不要轻信广告和宣传,要做好以下三步,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1、
第一步是五证审核:即审核房屋开发销售商是否持有必须具备的“五证”。 “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获得了在一定年限内某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定凭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是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2、
第二步是购房合同审核:即认真签好购房合同和补充协议。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
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
二)违约责任;
(十
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其中第
(七)、
(八)、
(九)、
(十)、
(十
二)项是购房人最难把握的内容,也是最容易出现争议的地方。
购买商品房的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回迁房,在二手市场上市的回迁房约占整个二手市场的10% 。而这些回迁房总体分两种情况:一种是业主已经持有房产证;另一种是业主只持有回迁协议。回迁房作为第一种情况,即业主已经取得该商品小区的《房产证》。这些回迁房是完全可以做二手买卖或租赁交易的,因为在二手交易的过程中,《房产证》是房管局认可,并受其监督的。因此有《房产证》的回迁房都是可以正常在交易所过户转名,这对购买者来说是十分有保障的,不必有其他的担心。然而另一种情况,即业主手中只有发展商的回迁协议的,这就需要购房者多一个心眼才行。这些房子的业主手中只有发展商的回迁协议的,在做二手交易时是不能在房地产交易所做公证过户和改名的。因为该回迁协议只是业主与发展商之间的私人商业协议,此协议并没有得到房管局的认可。回迁房户型图因此双方进行交易时,只能是在公证处做公证交易,待《房产证》出来后才能做真正的过户交易。许多回迁房的业主都要求必须收取一定金额的订金,甚至先收80%~90%的楼款,作为客人购买该套房子的保证,余数则在真正过户交易后再付清,而由于业主也不能保证什么时候一定能够真正过户,这对购买者来说具有一定的交易风险。部分的回迁房存在尚未有《房产证》的问题,或者当取得真正的《房产证》时,可能在面积上与当初的协议面积有差异而导致要补钱,这种种的因素,都导致在同一楼盘中的回迁房要比商品房便宜。因此,当你需要购买回迁房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该套房屋的产权问题以及相关细节,并尽量去一些有信誉的大型中介公司咨询,尽可能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2020购买商品房包括哪些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对于2020购买商品房包括哪些注意事项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买房时哪些项目不计入商品房建筑面积?
不计入商品房建筑面积的项目包括以下部分:
(1)层高在
2.2米以下的房屋和室内净高
2.05米以下的地下室、半地下室;
(2)房屋之间无上盖的架空通道、无柱雨篷、骑楼、过街楼的用于做街巷通行的部分;
(3)突出房屋墙面的构件、配件、艺术装饰、挑檐、半圆柱、垛、勒脚、台阶等;
(4)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和利用建筑物的空间安置的箱、罐等平台;
(5)房屋的挑台、天台、天台上的游泳池等;
(6)其它构筑物,如的烟囱、烟道、蓄水池、水塔等。
2、购买手续不全的商品房会有什么风险?
购买手续不全的商品房,可能会带来以下隐患。
1.取得权属证书的期限无法确定;
2.为取得权属证书,需要支付额外费用,如需补交土地出让金;
3.只能取得使用权,不能取得权属证书,不能上市交易;
4.可能被政府以违法建筑。
3、住宅的“全部产权”和“部分产权”有何不同?
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全部产权是指按市场价和成本价购买的房屋,购房者拥有全部产权。经济适用房亦属于全部产权。部分产权是指职工按照标准价购买的公有住宅。在国家规定的住宅面积之内,职工按照标准价购房后只拥有部分产权,可以继承和出售,但出售时原产权单位有优先购买权,售房的收入在扣除有关税费后,按个人和单位所占产权比例进行分配。
目前,对拥有“部分产权”住宅的业主,建议尽快补足成本价价款,转为“全部产权”。
4、购房合同签订后,因价格变化原因可以反悔吗?
商品房也是一种商品,买卖双方签署合同后,没有发生约定和法定的退房理由,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均需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5、为什么有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要签署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是买卖双方在使用《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签约时,对双方各自关心的条款内容进行修改或增加,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条款或协议,当补充协议内容与主合同条款不一致,以补充协议内容为准。
补充协议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公摊面积误差处理。
2.装修标准,特别是精装修的房屋,开发商一般在合同约定所使用的装修材料用词多为“高档、进口或同档次”,这种约定不明确,双方可以在补充协议中对具体装修材料的品牌、规格型号、颜色等具体内容进行约定。
3.付款方式变更,许多购房人在购房款支付方式上选择银行按揭,购房人在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已经支付了购房首付款,如果银行贷款不能获得批准通过,应当在补充协议中明确其他处理方式。
4.权属证书办理期限,不能按期办理权属证书的违约责任和违约责任的计算方式。
5.保修、维修责任,房屋交付使用时,配套的设施和设备产品已经安装完毕,保修期已经过了好几个月,应当和开发商约定保修期的起算日期和维修的时限。
6.不可抗力,应当明确不可抗力的范围限在法律规定的自然灾害范围内。
7.广告和宣传内容,对影响购房人购房要求的广告宣传或承诺内容,应当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在合同中固定下来,并约定明确的违约责任。
6、定金不退,优惠不履行 ,怎么解决?
如果开发商承诺的优惠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有体现或您有其他证据可以证明开发商由此优惠承诺,那么开发商就负有兑现的合同义务,如果开发商不显现,可以到房地产所在地的,主张您的权利。如果开发商的优惠承诺只是一种口头承诺,那维权就会比较麻烦,因为必须有证据证明开发商当时有此承诺。
7、楼盘没有验收证明,业主该怎么办?
任何一个楼盘,在交付的时候,都将会进行验收,以对楼盘质量等各方面进行查验。若是没有获得竣工验收通过的房屋,以及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房屋,业主有权拒收。开发商应当从约定的交房日起承担逾期交房的责任,并且使房屋达到验收标准。业主在交房的时候,一定要加以验证开放商的验收证明。
8、施工方失误至设施遭损 ,责任由谁承担?
施工方承担责任。如果业主挑选的施工方没有相应资质,业主也要承担选任不当的责任。所以在房屋装修之前,首先要查看施工方是否拥有相应的资质,是不是拥有相应的经济实力,是不是真正的诚信单位。只有三者都能符合标准,才能安心的将自己的房屋交给对方来装修,才能保证自己的权益不会受到损害。
9、开发商延期交房 ,如何维权?
国家法律及其相关律法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逾期交房可根据规定先行催告,若还是不履行合同,可要求解除合同,退还首付款、定金并要求开发商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0、小区吵闹,物业不给力 ,怎么办?
要看噪音的来源,不同情况不同处理方式。如果是工厂生产、工地施工的噪音,要向环保局投诉;如果是夜间摆摊烧烤的噪音,要向城管投诉;如果是马路交通噪音,如果是小区业主的噪音,协商不成的要向;如果是马路交通噪音,属于市民生活质量问题,建议找报社或市长热线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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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区内违章搭盖,业主如何解决?
违章搭盖属于城管执法范围,对于小区内业主自行搭建的违规建筑。物业只能劝阻,并不能采取强制行动。建议向城管投诉,并且要求城管出具书面答复。如果是开发商的违章建筑,还有一个规划不符的整改程序。然后向城管投诉,并且要求城管出具书面答复。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自己的权益不会受到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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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保修期内,开发商原销售的房屋是精装修房,厨房、卫生间因防水层损坏漏水怎么办?
一般该由开发商负责。因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则应由行为人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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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保修期内,开发商原销售的房屋是毛坯房,厨房、卫生间因防水层损坏漏水怎么办?
①如果在收房时业主曾亲自对24小时闭水试验进行确认,由业主负责;
②如果业主(或其委托人)没有确认,开发商只有竣工验收合格证(现在为竣工验收备案表),但开发商、物业公司能证明业主(或装修公司)人为损坏的由业主负责;不能分清责任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申请第三方鉴定,费用由鉴定后责任方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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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开发商、物业公司不配合怎么办?
在渗漏水问题上,开发商不配合、物业公司不配合的情况时有发生。当业主的正当要求无法得到满足时,业主可以向当地房屋主管部门反映情况或向当地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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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保修期外厨房、卫生间防水层自然损坏怎么办?
房屋是一种特殊商品,其特殊性之一就是在于房产的不同所有权人之间存在结构相连部分或共有、共用设备和附属建筑,这叫一异产毗连房屋。
建设部《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第九条规定:凡异产毗连房屋发生自然损坏(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坏,视同自然损坏),所需修缮费用由涉及的所有人按份额比例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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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保修期外厨房、卫生间防水层因人为损坏怎么办?
建设部《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异产毗连房屋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由责任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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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邻居不配合怎么办?
对于邻居不配合的情况,《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异产毗连房屋的自然损坏,应及时修缮,不得拖延或拒绝;否则,造成损失的,责任人应负责赔偿。跟据这条规定,如果你的邻居不配合,你可以向物业公司“求助”,因为协调业主之间的关系是物业公司的义务;也可以找业主委员会调解;如果调节失败,可向当地房屋主管部门反映情况寻求调解,或向当地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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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保修期内因管线损坏造成的渗、漏水怎么办?
在保修期内,一般应该由开发商负责维修处理。因使用不当或业主自行改造(拆、改、增加)等而造成的损坏,则应由行为人修复并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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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保修期外因管线损坏造成的渗、漏水怎么办?
分共用管线和自用管线两类情况,如属于共用设施、设备的一部分,可启用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表(阀)后的自用管线,由业主修复(或付费委托修复)并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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