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双倍补偿多少年?

最新修订 | 2024-08-29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双倍补偿的时间,自用工之日开始算起。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ArticleTitle}

一、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双倍补偿多少年?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九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从上列法律条文中可以看出: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指的是用人单位属于无过错性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其针对的是存在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况。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是指用人单位属于有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此种情况下只是按照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因此违法解除劳动和同时,四十七条是作为八十七条的赔偿计算的标准,由此可见,《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并不涉及第八十七条有关赔偿金的规定。

进一步说《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只是针对因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况,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而并非指《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应当支付赔偿金的情况。

结合八十七条和四十七条来看,赔偿的年限应该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这在《<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中进一步明确了,《<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那么2008年1月1号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规定是否涉及法不溯及既往呢?

法不溯及既往通俗点说就是:在法律生效时间以前,有违反该法律规定的行为,不可依据该法律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就是说,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发生在2008年前,劳动者在2008年1月1号以后不能依八十七条要求双倍赔偿。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发生在2008年后,对前的工作年限只是作为一个赔偿计算标准,对于这个标准2008年并不是法律溯及力问题的时间点。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违法解除,则劳动单位必须要对其进行赔偿,赔偿的标准将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而来,多是需要根据其工作之日到劳动关系结束后的日期来计算得到的工资来进行双倍的赔偿。具体的赔偿标准也是可以进行商量的。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k字,预估阅读时间14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35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双倍补偿多少年?
一键咨询
  • 154****002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813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682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471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657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117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241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237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746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682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456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552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607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083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847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双倍补偿吗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不是给员工支付双倍补偿,双倍补偿是建立在用人单位一个月之内不签劳动合同的基础上,如果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该直接按照工作年限计算补偿金,工作年限有几年就能拿到几个月的工资。
10w+浏览
劳动纠纷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双倍补偿是最高赔偿吗?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有很多种,法律仅仅规定了企业可以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那么一般而言不以法律规定的方式解除劳动合同就可以属于违法解除”。只要是违法解除都需支付劳动者双倍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有以下情况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严重违规、违法的(《劳动合同法》第39条)
2、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标准的(《劳动合同法》第40条)
3、经济性裁员 (《劳动合同法》第41条)
4、合同到期
除以上情况企业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外,企业以其他理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都属于违法解除,应当支付劳动者双倍补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
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公司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属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的补偿金。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通常有如下情况: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3.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合同解除后的违约责任双倍返还违约金吗?
合同解除后的,违约的一方也不存在双倍返还违约金的说法,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对于违约的一方应当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标准来支付违约金,有异议的或者拒不支付违约金的,可以起诉处理。
10w+浏览
合同事务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合同双倍赔偿是怎么规定的?
[律师回复] 《劳动法》对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规定如下:
一【解除合同的两种方式】
【1】【协商解除】
第二十四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2】【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第二十五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解除合同提前通知】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三【用人单位裁员】
第二十七条: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四【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
第二十八条: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五【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限制情形】
第二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35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解除合同双倍工资的情形
解除合同双倍工资的情形有以下三点,分别是:1、公司未签劳动合同双倍赔偿。2、公司非法解除劳动合同。3、公司无故克扣拖欠工资,除应尽快支付工资外,额外赔偿25%的赔偿金。
10w+浏览
合同事务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双倍赔偿是什么意思
[律师回复] 《劳动法》对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规定如下: 一【解除合同的两种方式】 【1】【协商解除】 第二十四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2】【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第二十五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解除合同提前通知】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三【用人单位裁员】 第二十七条: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四【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 第二十八条: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五【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限制情形】 第二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当前635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解除劳动合同双倍赔偿吗?
不一定。如果劳动者和劳动单位的用人期未满,但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那么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金,但这支付赔偿金也不一定就赔偿双倍,或者如果女职工在孕期合同期满,也被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也是需要赔偿的。是否赔偿双倍也不一定。
10w+浏览
劳动纠纷
违反计划生育的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双倍赔偿吗?
[律师回复] 如果是员工违反《计划生育法》员工并没有被追求刑事责任,单位不得以此辞退员工,否则单位是需要支付员工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如果是单位违反《计划生育法》没有给员工相应福利待遇,员工可以以此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单位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
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合同,如果双倍赔偿,合同还有效吗
[律师回复] 《劳动法》对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规定如下: 一【解除合同的两种方式】 【1】【协商解除】 第二十四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2】【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第二十五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解除合同提前通知】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三【用人单位裁员】 第二十七条: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四【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 第二十八条: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五【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限制情形】 第二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35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双倍补偿吗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借款违约可以双倍赔偿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借款违约可以双倍赔偿吗问题解答如下, 合同法对于违约金问题的主要规定如下:
(1)如果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违约金等于违约所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
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对违约金进行约定。
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减少。”要正确适用该条,关键在于正确解释该条违约的性质。
该条规定的违约金属于约定的违约金,而不是法定的违约金,没有争议。但该条规定的违约金性质上是属于赔偿性违约金,还是惩罚性违约金,亦或二者兼有,则没有形成一致意见。
大多数学者认为,该条款规定的违约金,在实质精神上是以赔偿违约金为原则的。理由是违约金与损失悬殊时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减,违约金是对损失额的预定。
另外合同法解释二还有规定,条文如下: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通过反诉或者抗辩的方式,请求人民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第二款的规定调整违约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八条 当事人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人民增加违约金的,增加后的违约金数额以不超过实际损失额为限。增加违约金以后,当事人又请求对方赔偿损失的,人民不予支持。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当前635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合同双倍赔偿是应该怎么样规定的?
[律师回复] 《劳动法》对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规定如下:
一【解除合同的两种方式】
【1】【协商解除】
第二十四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2】【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第二十五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解除合同提前通知】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三【用人单位裁员】
第二十七条: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四【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
第二十八条: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五【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限制情形】
第二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工伤赔偿 > 工伤赔偿标准 >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双倍补偿多少年?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