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工作中,工伤是大家都不愿意遇到却又可能发生的事情。一旦受了工伤,大家自然希望能得到应有的赔偿。可如果因为各种原因,比如对工伤赔偿流程不了解、和单位协商一直没结果等,导致受伤两年了才想起来找单位赔偿,这时候还能不能要求单位赔偿呢?这是很多受工伤者心中的疑问,下面就来详细解答一下。
一、工伤认定申请期限
工伤认定是获得赔偿的重要前提。一般情况下,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而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所以从时间上看,受伤两年了才申请工伤认定,通常已经超过了法定的申请期限。
举个例子,小李在工作中受伤,单位没有在30天内为他申请工伤认定,小李自己也没在1年内去申请,两年后才想起来,这时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很可能就不会受理他的工伤认定申请了。
二、超过期限后的补救办法
虽然超过了工伤认定申请期限,但也不意味着就完全不能要求单位赔偿了。如果存在不可抗力、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属于用人单位原因、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等情形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比如,小张受工伤后,因为单位一直承诺会妥善解决赔偿问题,小张就一直等着,结果两年过去了单位却反悔了,这种情况就属于用人单位原因导致耽误了申请期限。小张可以尝试向法院起诉,通过民事诉讼来要求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三、民事诉讼的要点
如果选择通过民事诉讼要求单位赔偿,需要注意几个关键要点。首先是证据的收集,要尽可能收集能证明自己是在工作中受伤以及受伤程度的证据,比如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同事的证人证言等。其次是诉讼时效,一般民事侵权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在诉讼过程中,要向法院说明自己为什么超过了工伤认定申请期限,争取法院的支持。
四、与单位协商解决
即使超过了工伤认定申请期限,也可以尝试和单位协商解决赔偿问题。毕竟单位也有一定的责任,和单位好好沟通,说明自己的困难和诉求,看能否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赔偿方案。比如,小王受工伤两年后和单位协商,单位考虑到小王的实际情况,最终给予了一定的经济补偿。
受工伤两年后要求单位赔偿确实存在一定的难度,但也不是完全没有办法。后续可能还会遇到单位拒绝协商、法院判决结果不理想等情况。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专业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合法的执业资质,他们在工伤赔偿领域有丰富的经验,能结合具体情况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帮你制定合理的维权方案,让你在维权路上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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