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身份办理入职的后果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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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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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用假身份办理入职的后果是被公司发现以后可能面临着会被开除的这种境地。因为职工的这种做法,实质上就等同于是以欺诈的手段和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绝大多数的新员工在入职的时候都希望能给公司的各部门的工作人员留下一个良好的印象,用假身份入职的这种做法是非常不可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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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假身份办理入职的后果是什么?

提醒着求职者,若是提供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将受到公司处罚情节严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办理入职前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入职登记要详细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可见,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没有向用人单位主动告知的义务,单位要预防欺诈,必须主动向员工了解情况。那么,最便捷的方式,通常是合理设计入职登记表,将用人单位想要了解的内容全部囊括其中。《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将如实告知的内容进行了细化的规定,劳动者如实告知的内容是“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主要是指劳动者的姓名、年龄、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家庭住址、健康状况、学历、工作经验、工作现状等情况;另外,用人单位可结合自身需求,将与劳动合同直接的基本情况更具体化。

2、入职审查要慎重

人力资源管理者除要求劳动者在入职之初进行基本信息登记之外,还应当尽到慎重的审查义务,主要有:

入职材料真实性审查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的审查

竞业限制义务的审查

3、告知义务要尽到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可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均有如实告知义务,区别在于:用人单位告知义务要主动,劳动者则无需主动告知。如果用人单位未履行告知义务,劳动者则有权以企业未履行告知义务为由,主张合同无效,对于无效的劳动合同,在确认其无效的同时,如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动者有权要求企业承担赔偿责任

4、合同签订要及时

2008年《劳动合同法》生效实施后,大家应该听过在社会上流传的一句话,即‘劳动合同就是钱’,由此可见,劳动合同的重要性非同一般。因此,在劳动合同的签订上,人力资源管理者应予以高度重视,高效的劳动合同签订,不仅能有效的避免双倍工资的风险,同时,也能有效的强化用人单位的用工自主权,更能在劳动争议发生后,有效的控制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

5、规章制度要告知

《劳动合同法》的生效实施,对用人单位的规范用工提出更高的要求,因此,用人单位需要通过完善自身的管理制度,来实现企业的用工自主权,以达到有效管理目的。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对于想要求职的这部分群体来说,不仅是用于证明自己身份的相关材料,其他公司要求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等这些都必须是真实的。员工的很多证明材料不是我们提交上去以后就万事无忧了,公司后期肯定是会进行核对的,所以,用这种方法就算是被公司给聘用了,基本上发现以后都会直接开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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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用他人身份入职虚假入职
1、虚假入职的后果: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2、使用虚假身份证入职的员工在工作中受伤,可能带来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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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利用他人身份假入职有什么后果?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使用他人身份证虚假入职的具体会有这些问题:
一、虚假入职的后果: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6条及《劳动法》第18条,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如果劳动者提供了劳动并且取得了相应的劳动报酬,双方仍然构成劳动关系。当然,单位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5项,以劳动者欺诈导致劳动合同无效为由解除劳动关系。
二、使用虚假身份证入职的员工在工作中受伤,可能带来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如果该员工在发生工伤时已年满16周岁,则属于已经与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可认定为工伤。如果该员工未满16周岁,则单位属于非法用工,此时应该按照《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来处理。
1、如果属于工伤,能否享受工伤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劳动者的工伤待遇,实际上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由单位承担的(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护理费、解除或终止合同时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五六级伤残员工的伤残津贴等),一部分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的(比如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医疗费、残疾护具费等)。在上述情形下,无论劳动者是否身份造假,本该单位承担的部分,单位都应该支付;本该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的部分,会有两种情况:单位如果没有参保,这部分责任由单位承担;如果造假者以假身份获得参保,查实后工伤保险基金往往会拒付工伤保险待遇。
2、责任由谁承担
(1)
第一种意见认为,单位不承担责任。理由是员工没有提供自己真实的身份信息,导致单位不能以他本人的名义来缴纳工伤保险费,过错责任完全在于员工。
(2)
第二种意见认为,单位按照过错大小承担责任。理由是员工存在过错,但是单位没有尽到必要的审查义务,也存在过错,所以法律后果应该根据双方的过错比例来承担。这个比例在实践中分配通常是,较小过错方承担20%-40%责任,较大过错方承担60%-80%责任。那又如何分配过错大小呢司法实践中大体这样认为:如果劳动者发生工伤时年满18周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他应该认识到行为后果,因此有较大过错,应该承担较大责任。单位审查不严,承担较小责任。如果劳动者发生工伤时还是未成年人,因未成年人的识别能力是比较弱的,他就具有较小的责任。单位对未成年人的入职审查不严,就有较大过错。
(3)
第三种意见认为,应该完全由单位承担责任。无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员工被认定为工伤后就应当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单位应该承担这种责任。对于劳动者来说,利用他人的身份虚假入职会使自己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因而也就无法享受劳动中带来的一些福利,如社保和住房公积金,同时,在劳动中如果发生工伤事件,也有可能不能领取工伤保险。所以,个人应使用自己的真实身份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同时,企业在招聘员工时,也应对员工的具体信息严格审查,减少企业的经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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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他人身份虚假入职有什么后果?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使用他人身份证虚假入职的具体会有这些问题:
一、虚假入职的后果: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6条及《劳动法》第18条,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如果劳动者提供了劳动并且取得了相应的劳动报酬,双方仍然构成劳动关系。当然,单位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5项,以劳动者欺诈导致劳动合同无效为由解除劳动关系。
二、使用虚假身份证入职的员工在工作中受伤,可能带来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如果该员工在发生工伤时已年满16周岁,则属于已经与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可认定为工伤。如果该员工未满16周岁,则单位属于非法用工,此时应该按照《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来处理。
1、如果属于工伤,能否享受工伤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劳动者的工伤待遇,实际上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由单位承担的(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护理费、解除或终止合同时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五六级伤残员工的伤残津贴等),一部分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的(比如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医疗费、残疾护具费等)。在上述情形下,无论劳动者是否身份造假,本该单位承担的部分,单位都应该支付;本该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的部分,会有两种情况:单位如果没有参保,这部分责任由单位承担;如果造假者以假身份获得参保,查实后工伤保险基金往往会拒付工伤保险待遇。
2、责任由谁承担
(1)
第一种意见认为,单位不承担责任。理由是员工没有提供自己真实的身份信息,导致单位不能以他本人的名义来缴纳工伤保险费,过错责任完全在于员工。
(2)
第二种意见认为,单位按照过错大小承担责任。理由是员工存在过错,但是单位没有尽到必要的审查义务,也存在过错,所以法律后果应该根据双方的过错比例来承担。这个比例在实践中分配通常是,较小过错方承担20%-40%责任,较大过错方承担60%-80%责任。那又如何分配过错大小呢司法实践中大体这样认为:如果劳动者发生工伤时年满18周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他应该认识到行为后果,因此有较大过错,应该承担较大责任。单位审查不严,承担较小责任。如果劳动者发生工伤时还是未成年人,因未成年人的识别能力是比较弱的,他就具有较小的责任。单位对未成年人的入职审查不严,就有较大过错。
(3)
第三种意见认为,应该完全由单位承担责任。无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员工被认定为工伤后就应当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单位应该承担这种责任。对于劳动者来说,利用他人的身份虚假入职会使自己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因而也就无法享受劳动中带来的一些福利,如社保和住房公积金,同时,在劳动中如果发生工伤事件,也有可能不能领取工伤保险。所以,个人应使用自己的真实身份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同时,企业在招聘员工时,也应对员工的具体信息严格审查,减少企业的经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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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身份入职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
假身份入职将会享受不到任何公司所给予你的权益,公司也不会对你承担任何责任,你在工作期间若是受伤你也不会得到任何的保护,利用假身份法律不会对你作任何的保护,等于你工作失去了保障,你不会被得到认可,而且欺骗属于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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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假身份入职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
会使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使用虚假身份证入职的员工在工作中受伤,可能带来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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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身份证没有录入指纹可以去办身份证吗
[律师回复] 没有录入过指纹可以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但是相貌特征不能发生较大变化。
一、办理条件
(1)以下几种情况不能跨省异地办理身份证人口信息系统中登记信息与申请人《居民身份证信息》不一致的;全国人口信息系统中无申请人历史相片,难以确认身份的;申请人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无法通过核验指纹信息确认身份的;有不良信用记录的
(2)可以办理的条件离开户口所在地,在其他地区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外省市户籍公民居民因证件有效期满、损坏、丢失,需要办理《居民身份证》,需注意,不同地区可受理的的地理范围不同
二、办理地点该地区内可受理异地身份证服务的办理点一般时间为工作日: 8:30 -11:30;13:30 - 16:30 具体地点及时间请咨询地区派出所
三、办理材料(1)有效期内的《工作居住证》、《居住证》、《居住登记卡》任一证明原件。办理身份证换领的,还需提供原《居民身份证》(2)《居住证》丢失或未办理《居住证》,已在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居住信息登记的,带《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同时提交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办理时间及费用60 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一般 1 个月左右可领取,具体看户籍地办理速度有效期满换领的,需缴纳 20 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的,需缴纳 40 元扩展资料: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公安部门规定。换领居民身份证
1、换领申领居民身份证分以下几种情况:(1)已申领
第一代居民身份证首次换领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2)市外新迁入需换领居民身份证,由申领人本人携带户口簿、原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照相点免费采集数码相片。然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申请换领居民身份证。
(3)已申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因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变更。
(4)证件损坏。
(5)有效期满需换领新证的,由本人携带户口簿、原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申请换领居民身份证。
2、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受理窗口填写《人口信息核对表》,核对人口信息。
3、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4、人口信息有误、需要更正:(1)非审批项目凭提供的相关材料直接更正。(2)审批项目(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凭提供的相关材料申请变更,按规定审批后予以更正;审批期间暂缓办理身份证。
5、人口信息正确无误,受理窗口受理后直接打印《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6、申领人在《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上签字确认,交纳证件工本费,领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和收费收据。
7、30个工作日后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指定地点领取证件(申请办理加快证件的,10个工作日内由邮政快递按指定地点投递)。
8、申领人领取居民身份证时,需将以前申领的居民身份证全部交回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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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在职后,如果利用他人身份虚假入职,有什么后果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使用他人身份证虚假入职的具体会有这些问题:
一、虚假入职的后果: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6条及《劳动法》第18条,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如果劳动者提供了劳动并且取得了相应的劳动报酬,双方仍然构成劳动关系。当然,单位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5项,以劳动者欺诈导致劳动合同无效为由解除劳动关系。
二、使用虚假身份证入职的员工在工作中受伤,可能带来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如果该员工在发生工伤时已年满16周岁,则属于已经与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可认定为工伤。如果该员工未满16周岁,则单位属于非法用工,此时应该按照《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来处理。
1、如果属于工伤,能否享受工伤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劳动者的工伤待遇,实际上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由单位承担的(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护理费、解除或终止合同时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五六级伤残员工的伤残津贴等),一部分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的(比如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医疗费、残疾护具费等)。在上述情形下,无论劳动者是否身份造假,本该单位承担的部分,单位都应该支付;本该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的部分,会有两种情况:单位如果没有参保,这部分责任由单位承担;如果造假者以假身份获得参保,查实后工伤保险基金往往会拒付工伤保险待遇。
2、责任由谁承担
(1)
第一种意见认为,单位不承担责任。理由是员工没有提供自己真实的身份信息,导致单位不能以他本人的名义来缴纳工伤保险费,过错责任完全在于员工。
(2)
第二种意见认为,单位按照过错大小承担责任。理由是员工存在过错,但是单位没有尽到必要的审查义务,也存在过错,所以法律后果应该根据双方的过错比例来承担。这个比例在实践中分配通常是,较小过错方承担20%-40%责任,较大过错方承担60%-80%责任。那又如何分配过错大小呢司法实践中大体这样认为:如果劳动者发生工伤时年满18周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他应该认识到行为后果,因此有较大过错,应该承担较大责任。单位审查不严,承担较小责任。如果劳动者发生工伤时还是未成年人,因未成年人的识别能力是比较弱的,他就具有较小的责任。单位对未成年人的入职审查不严,就有较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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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劳动者来说,利用他人的身份虚假入职会使自己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因而也就无法享受劳动中带来的一些福利,如社保和住房公积金,同时,在劳动中如果发生工伤事件,也有可能不能领取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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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据《劳动合同法》第26条及《劳动法》第18条,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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