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广东省深圳市,一场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案件引起了广泛关注。某科技公司作为上诉人,因与被上诉人穆X、冯X、黄X、张X、穆X及原审第三人彭X、苏X的纠纷,不服一审判决,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科技公司主张穆X自2019年3月起担任公司高管,利用职务便利审批向关联方支付6笔款项共计799万余元,要求穆X返还剩余款项609万余元及违约金,其余被上诉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这起案件让被上诉人陷入了困境,他们急需专业律师的帮助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赵睿韬律师,广东莱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也是侯衍涛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中国法学会会员。自2022年执业以来,他处理过众多经济纠纷案件,拥有丰富的经验。在接受被上诉人的委托后,赵睿韬律师迅速展开了工作。
首先,他精准界定穆X的任职时间与身份。针对科技公司穆X2019年3月任总经理的主张,赵律师提交了三组关键证据。通过穆X与科技公司的两份《劳动合同》,以及穆X与某物联公司人事的微信聊天记录,证明穆X2020年2月才实际入职,此前并非公司员工。同时,科技公司的社保缴费明细和单方制作的《人事任命决定》也被赵律师用来反驳其主张。此外,穆X与某智能科技集团副总监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2019年穆X仅为协调生产备货,未参与核心管理,不具备高管职权。
其次,赵律师还原付款审批流程,证明穆X无最终决策权。他提交了科技公司员工创建的5笔付款OA流程,显示穆X仅在直接领导节点同意,后续需多层审批。通过穆X与某智能科技集团副总监的微信聊天记录,证明款项支付系应控股股东要求。同时,穆X主张案涉款项为投资款,并提交聊天记录反驳科技公司预付款的定性。
再者,赵律师排除其他被上诉人责任,强化抗辩全面性。对于冯X,提交美国某学院《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证明其在纠纷期间在美求学,未参与实际经营。对于黄X、张X、穆X,因无证据证明其与穆X存在共同侵权或恶意串通,不应承担连带责任。
最后,赵律师反驳上诉人核心证据,瓦解其主张基础。指出OA权限开通不代表高管身份,销售回款与款项支付无直接因果关系,且科技公司主张的返还金额计算逻辑混乱。
经过赵睿韬律师的努力,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科技公司未提交充分证据证明穆X在案涉转账时担任高管,穆X无独立付款权力,亦无恶意串通证据,判决驳回科技公司全部诉讼请求。二审期间,科技公司未提交新证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确认一审事实,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最终,被上诉人无需承担任何还款或连带责任,案件以被上诉人完全胜诉告终。
客户对赵睿韬律师的专业服务给予了高度评价,称赞他以法为基,以理为据,以信为本,用严谨与担当守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赵睿韬律师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成功为被上诉人化解了危机,赢得了客户的信赖和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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