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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遗产继承一般是单方的承诺,一旦做出,并做了公证之后是很难再撤销反悔的。但是根据法律规定,如果继承人出具证据证明,自己是在被欺骗或胁迫前提签署的放弃继承协议,就可以反悔,可以拿回继承权和继承份额。没有相关证据证明,已经公证的协议不能反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50条的规定,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不予承认。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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