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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拆迁的房屋与集体土地拆迁的房屋性质上有没有区别?

帮助5人 10w+浏览 匿名 2015-09-23 江苏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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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中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前款所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收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1、兴办乡镇企业;
    2、村民建设住宅;
    3、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其他情况下,若想使用集体土地作为建设用地,必须先使该集体土地被国家征用,转化为国有土地后,再进行国有土地的有偿转让。《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这里规定了一种特殊的情况,即乡镇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可以不用先将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而直接作为建设用地。 就此,国务院办公厅于2007年发布了《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通知中明确规定要严格禁止和严肃查处“以租代征”转用农用地的违法违规行为。 因此,寄希望于通过土地租赁的方式来规避法律的企业,仍然要承担着巨大的法律风险。扩展资料:流转形式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形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直接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
    (2)农村房屋产权人转让、出租房产时,连带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
    (3)乡村企业的兼并、改制过程中涉及集体土地转让、出租。
    (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联营等形式新办企业。
    (5)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土使用权合作的方式开发项目。
    (6)经征用、补办为国有土地并输转让、出租。
    (7)由于企业破产清算或债权债务因素,经司法裁定发生流转。推行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有利于农村经济改革的深化,有利于农村土地法律制度的完善。 集体建设用地是指乡(镇)村建设用地,乡(镇)村建设用地是指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个人投资或集资,进行各项非农业建设所使用的土地。主要包括:乡(镇)村公益事业用地和公共设施用地,以及农村居民住宅用地。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简单的说,就是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以在市场上像商品一样买卖,但不能用于商品房开发天诚国土。
    全文
    9 2015-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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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土地有补偿吗?
房屋拆迁土地有补偿,实际上按照法律当中的规定拆迁的,也必须要依照规定的标准,向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或者是使用者支付相关的补偿的金额,包括有房屋的补偿金,还有周转的补偿费用以及奖励性的补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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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土地征收中的公共利益怎么划分
[律师回复] 解析:
在进行土地征收与拆迁过程中,涉及到公共利益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种是为了满足军事和外交活动需求而必须占用的土地;
其次,为政府组织开展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所需占用的土地也被视为公共利益所必需;
另外,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保、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所需占用的土地亦在此列;
同时,为实现扶贫搬迁以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所需占用的土地也被视为公共利益的体现;
此外,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过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并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所需占用的土地同样属于公共利益范畴;
最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为满足公共利益需要,可以依法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但需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
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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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脑系统问题算不算质量问题应该找谁
[律师回复] 解析:
当电脑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时应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妥善处理:
首先应当立即与生产厂家取得联系,针对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并寻求双方均可接受的解决方案。
其次,您还可以选择向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提出投诉。
在此过程中,请务必妥善保管好购买凭证以及相关质量受损的证据,以便于得到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的有力支持。
关于向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投诉的具体流程如下:
首先,投诉的时效性至关重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消费者在遇到争议后有两年的时间内可以向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行政管理部门等机构进行投诉或申诉。
其次,消费者可以选择以书面或者口头的方式向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进行投诉。
若由于工作学习繁忙无法亲自前往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进行投诉,也可以选择通过书面投诉的方式,将相关材料邮寄至该组织。
最后,对于某些涉及到需要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现场见证商品质量问题的投诉案件,消费者则需亲自前往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所在地进行投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领导,组织、协调、督促有关行政部门做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工作,落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责。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预防危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行为的发生,及时制止危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
第三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听取消费者和消费者协会等组织对经营者交易行为、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意见,及时调查处理。
第三十三条
有关行政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对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进行抽查检验,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检验结果。有关行政部门发现并认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责令经营者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
第三十四条
有关国家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惩处经营者在提供商品和服务中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三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采取措施,方便消费者提起诉讼。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起诉条件的消费者权益争议,必须受理,及时审理。
公司搬迁安排异地出差是否合法
[律师回复] 解析:
若劳动合约明确涉及“异地出差”的工作职责,那么雇员未尽职守将会构成对劳动法规的违犯;
然而,如在劳资双方所签署的合同时并无针对此项需求作出明确规定,那么雇员将有权享受相应的休息及假期权益,同时有权拒绝接受用人单位的任何违规指挥,这并不违反任何现行的劳动法律条款。
在此情况下,雇员可选择与用人单位进行和谈来寻求问题的解决方案,倘若未能就相关议题达成共识,雇员还可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仲裁裁决。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二条
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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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只有土地证怎么拆迁?
房屋只有土地证应当是根据法定的程序来进行拆迁。就是首先是需要进行产权的调查,然后进行探测,并且完成拆迁安置补偿方案的确定。最终就是需要由双方当事人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之后就是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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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国有土地房屋拆迁有拆迁安置协议吗
征收国有土地时房屋拆迁有拆迁安置协议,征地主管部门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和被拆迁人签订补偿协议,补偿协议中要约定清楚补偿方式,补偿标准等基本信息,不履行拆迁安置协议的可以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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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的土地有纠纷能拆迁吗?
可以拆迁,只要拆迁的手续是合理、合法的就可以实施拆迁行为,一般在进行补偿时就会对补偿款进行保全,等土地的纠纷处理好之后才能发放给房屋的所有权人,这样才能保障到被拆迁方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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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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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有土地纠纷怎么办?
房屋拆迁有土地纠纷,可能需要处理土地纠纷。但现行法并没有明确规定有土地纠纷的房屋不能拆迁,故此只要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拆迁单位就可以按照既定的流程拆迁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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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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