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户口申请条件如下: 2017年南京户籍新政策 根据最新发布的《南京市户籍准入管理办法》和《南京市积分落户实施办法》:
1、非南京户籍人员购房落户被废除
2、想要落户南京,必须符合该办法规定的条件
3、不符合条件的,需要达到积分落户的条件和规定分值。 正式执行时间:2017年2月1日起 积分落户的受理时间:每年3月1日至3月31日、9月1日至9月30日 申请积分落户的条件(同时具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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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持有本市有效的《江苏省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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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本市城镇有合法稳定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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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正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且近2年内连续缴纳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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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累计积分达到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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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无严重刑事犯罪记录。 公安机关每年3月和9月受理申请 申请积分落户的提交材料: (
1)积分落户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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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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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效《江苏省居住证》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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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房屋产权证或者不动产权证、房屋租赁合同或者其他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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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劳动(聘用)合同或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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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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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其他可以作为积分凭证的材料 申请积分落户的几项重要加分项: (
1)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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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社保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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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居住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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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购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