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医保主要报销以下三类费用:一是普通门诊费用,以年为结算单位,对于300元以下部分的门诊看病费用,基金支付比例为40,也就是最高120元年,一次性结算完成,300元以上的部分费用,需个人自付;二是大病门诊费用,像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等病种,基金没有起付限,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为75;三是住院费用,根据医疗机构等级设定不同的住院起付标准和基金支付比例。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