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询问当地社保中心。江苏省劳动厅关于《关于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后女工人退休年纪问题的请示》的复函江苏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公司工人基本养老保险限定〉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劳社险200724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现将《〈江苏省公司工人基本养老保险限定〉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七年十月二十五日《江苏省公司工人基本养老保险限定》实施意见.......第十二条《限定》第十八条第一款第
(一)项所称达到国家、省限定的退休年纪,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男满60岁,女干部满55岁,女工人满50岁(其中,45岁前在管理或技术职位上工作、45岁后仍继续在管理或技术职位上工作过的女工人,个体工商户和灵敏就业的女参保人员,保留养老保险关系的女失业人员以及乡村居民户口的女参保人员,年满55岁);
(二)符合国务院国发〔1978〕104号文件限定从事井下、高温、低温、高空、特别笨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并达到限定年限的,男满55岁,女满45岁;
(三)男满50岁,女满45岁,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经设区的市市级以上劳动本领判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本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