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申请或事情经过;
2、填写《工伤认定申请书》一份并提供受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3、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的原始病历(或出院小结)和初次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及检查报告单的原件及复印件,所有证明要加盖医疗机构的病情证明专用章;
5、两名以上目击者的书面证明材料,证明须详细写明证人的基本情况(含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联系方法、工作单位及与受伤人的关系)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等,签名并按手印,附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受伤职工的劳动合同文本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7、提交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8、受到其他伤害的应提交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正式证明文书原件及复印件,如交通事故需提供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赔偿调解书及居住证明等,死亡的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
9、社会保险保障号。
10、《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