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各地方政策不同,学校规定也不一样。教师产假不包括寒暑假。《劳动保险条例细则》规定:女职工休产假,不论是正常产还是小产一律包括星期日与法定节假日在内,不再补假。另据《国家教委关于女教师产假有关问题的复函》女教师产假若正值寒假期间,其寒假休假时间可以顺延。请各地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执行。
因此原则上寒暑假对于学校教职工来说是由于工作性质安排的休息日,并不是国家法定假日,所以说跟产假没有冲突。只能按照产假休息,能不能对重叠的假期另外安排补假。由各学校视具体情况而定。
1、首先劳动法没有规定产假碰到寒暑假是否可以顺延,那么就要看学校是如何规定的。
2、关于产假顺延国家只有如下规定,首先产假一般为90天,各地方政策不同,特别是地区,晚育一般加30天,难产,多胎另外加。那么当一开始的90天休息中,包括你的工作日和休息日(一般都是双休日),但是当在休息晚育的30的时候,在这30天中如果碰到国家法定节假日,比如十一的3天,那么这3天在30天休满后要补给你。
3、除此之外法律法规没有对产假是否顺延有所规定。如果是公务员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