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答:一是抵御风险的功能。公民可能遭遇的风险主要分为两大类:人身风险与工作风险。人身风险包括年老、疾病、生育等风险。工作风险包括工伤、失业等风险。这些风险有的是必然的,如年老、疾病;有的是或然的,如工伤、失业。当风险来临时,个人往往难以凭借自力救济的方式应对风险,因而对生活造成重大影响。建立社会保险制度的最基本作用,是在风险发生时对个人收人损失提供补偿,保证个人在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暂时失去工作岗位从而造成收人中断或者减少时,仍然能够维持基本生活,免除或减少社会成员的后顾之优。二是促进社会稳定的功能。社会保险是社会的“稳定器”,一方面能够使社会成员增强安全感,改善对未来生活的心理预期,安居乐业;另一方面也能够缓解社会矛盾,推动构建和谐的社会环境。三是调节收人再分配的功能。社会保险是收人再分配的重要手段。社会保险通过对收人高低不同的群体按同样费率征收社会保险费,聚集成社会保险基金,一方面对收人较低或失去收人来源的个人给予援助,保障其基本生活;另一方面在全体参保者共享的待遇上,实际向低收人群体倾斜,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促进社会收人分配的公平。四是维护劳动力再生产的功能。市场经济需要劳动力的正常再生产,社会保险保障了暂时退出劳动岗位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使劳动力的供给和正常再生产成为可能,为维持市场经济正常运行提供了劳动力后备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