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碰到开发商延期交房怎么办购买的房屋已经到了交房日期却还没有开始建盖,开发商违约情形已经非常明显,购房者完全可以请求解除合同,也就是通常所说的“退房”。同时,购房者还可以请求开发商承担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还可以要求开发商补足。根据《合同法》第九干四条的规定,开发商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3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购房者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商品房购销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在交房的流程中需要注意些什么
(一)检查开发商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并出具《住宅质量保证书》与《住宅使用说明书》。
(二)检查入住房屋是否与购房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是否相符。如不符应在入住前向开发商提出,重新核对。
(三)核实面积误差。如有疑问及时提出,要求开发商给予解答。确认房屋面积的总价,多退少补。
(四)检查房屋质量,如有问题应在验房单上注明,对于主体结构应在入住时向开发商提出,情况严重的应要求开发商处理完毕后再入住;非结构问题应和开发商共同做好记录,要求开发商承诺维修期限。
(五)对应配备的设施验收清点,逐项检验水、电、暖、气等设备的完好和使用状况,如有破损和短缺的应在验房单上注明并要求开发商确认更换的时间。
(六)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