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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过户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谁来担责

帮助5人 4.6w浏览 匿名 2020-09-04 云南大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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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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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现实中,很多机动车的买卖不办理过户手续,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原车主是否承担责任存在争议。的判决有时也会出现不同的结果。  鉴于机动车是一种有相当危险性的运输工具,对其交易行为必须加以严格限制,才能更好地保护机动车所有人和社会公众的利益。因此,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应当办理相应的机动车变更登记。《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条规定:“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应当及时办理转移登记。”可见,机动车买卖是要式法律行为,过户手续是机动车交易的生效要件。2001年12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复函》中明确指出: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因车辆已交付,原车主既不能支配该车的运营,也不能从该车的运营中获得利益,故原车主不应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  基于上述司法解释,对未过户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的行为,因为违反了有关行政管理法规的规定,应受其规定的调整。也就是说,不承担赔偿责任并不意味着不承担任何责任,车辆买卖未过户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应当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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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2020-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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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过户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谁来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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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未过户发生交通事故谁来担责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车辆未过户发生交通事故谁来担责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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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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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未过户发生交通事故谁来赔
车辆虽然没有过户,发生事故之后是由行使该车辆的人承当责任并给予受害者赔偿,原车主不用承担赔偿的责任。法律可以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复函中的说明,也可以参考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条,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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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保证人破产的如何承担保证责任
[律师回复] 解析:
若保证人为破产主体,则债权人有权向受理保证人破产案之法院申报其于保证人名下享有的保证债权。
在此情况下,若主债务尚未到期,那么保证债权将自保证人破产申请获准之日起视同到期。
倘若能够明确保证人须承担保证责任,则保证人的破产管理机构可针对保证人实际承担的清偿金额向主债务人或其他相关债务人主张追索权。
然而,对于在一般保证人破产程序中获得的分配款项,债权人需将其予以提存,直至一般保证人应承担的保证责任得以确定之后,方可根据破产清偿比例进行分配。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四条
保证人被裁定进入破产程序的,债权人有权申报其对保证人的保证债权。
主债务未到期的,保证债权在保证人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主张行使先诉抗辩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在一般保证人破产程序中的分配额应予提存,待一般保证人应承担的保证责任确定后再按照破产清偿比例予以分配。
保证人被确定应当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的管理人可以就保证人实际承担的清偿额向主债务人或其他债务人行使求偿权。
第五条
债务人、保证人均被裁定进入破产程序的,债权人有权向债务人、保证人分别申报债权。
债权人向债务人、保证人均申报全部债权的,从一方破产程序中获得清偿后,其对另一方的债权额不作调整,但债权人的受偿额不得超出其债权总额。
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后不再享有求偿权。
自然人独资公司的监事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自然人独资公司的监事应承担哪些具体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作为监事的您有义务按时查阅并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会计记录等资料,以此来审查公司的运营方式是否合乎规范、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这些举措是否能够更好地维护广大股东们的切身利益。
其次,监事拥有对公司的执行董事、总经理等高层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的权力,这有助于防止他们在工作中出现违法乱纪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再者,若监事认为公司的某项决策可能会触犯法律法规或者对公司的利益造成负面影响,那么他们有权对此提出异议和反对意见。
最后,当监事发现公司的利益遭受了侵犯时,他们有权要求相关责任人进行赔偿,以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受进一步的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三条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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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连环买卖均未过户发生交通事故谁来承担责任?
第四条被多次转让但未办理转移登记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最后一次转让并交付的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此处的“最后一次”针对的是在机动车交通事故发生前的最后一次因转让而交付,此处的“转让”的对象是所有权且无须以有偿转让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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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物权善意取得需满足哪些条件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善意取得到达成功之前,务须满足以下标准:
首先,转让方需确保第三者在接纳房地产或是动产时,其行为尽显善良之诚;
其次,交易价格必须符合公允原则与市场行情;
最后,若转让的房地产或动产属于法定应予登记的范畴,则已完成登记手续的,以及无需进行登记的,均应及时交付至受让人手中。
善意取得制度,即当无权处分人将标的物转让给善意第三人之际,善意第三人通常可据此获得标的物的所有权,而原所有人则不得向善意第三人主张返还标的物。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无权处分人将不动产或动产转让给受让人后,原所有权人仍享有追回权;
除非法律另有特别规定,否则受让人即可取得该不动产或动产的所有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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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买卖未过户发生交通事故谁来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复函中认为,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因车辆已交付,故原车主不应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应由买受人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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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公证但没过户的房产归谁所有
[律师回复] 解析:
未完成产权变更登记的赠与房产,其所有权仍归赠与人所有。
在此阶段,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即无需任何理由便可取消赠与行为。
然而,在特定情况下,赠与人依然有着撤销赠与的法律权力。
具体而言,当受赠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时,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
(1)严重侵犯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的合法权益;
(2)对赠与人负有抚养义务却未能履行;
(3)违反赠与合同中规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应自知晓或应当知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若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导致赠与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则赠与人的继承者或法定代理人有权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者或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应自知晓或应当知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在房产尚未过户至受赠人名下之际,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可无缘无故地改变主意。
若赠与人信守承诺,完成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那么毫无疑问,受赠人将成为该房产的合法拥有者。
因此,在赠与房产未完成过户的情况下,房屋的所有权仍归赠与人所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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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盗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谁来承担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侵权责任法没有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在这种情况下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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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我未让右但是对方酒驾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析:
针对此情况,建议立即拨打报警电话,待交警抵达现场展开勘验调查后,根据实际情况当场出具相应的事故认定结果,并对事故现场进行清理,以确保交通秩序的恢复。
接下来,由责任方告知其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安排工作人员到场,对涉事车辆的损坏程度进行评估和定损。
与此同时,受害者及责任人需共同赴往当地交警局事故处理大队,向有关工作人员提交驾驶证、行车证以及当初在保险公司所完成的定损结论等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详细描述事故发生经过。
在此基础上,由责任方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而无责方则应将事故维修费用的正式发票交付给责任方。
最后,无责方可以离开现场,而交警部门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于责任方因本次事故所涉及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相应的处罚决定。
同时,交警部门也会为责任方开具相应的有效凭证,以便于责任方向其所投保的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事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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