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当事人可以在提讼前向人民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那么,在劳动者申请仲裁前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吗?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由此可见,劳动者在提起仲裁前是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的,但是必须提供担保,而且是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人民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同时,申请人在人民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必须申请仲裁,否则,人民将解除保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