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则分为三级新准则把市区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划定为三个等级:一级,每月每建筑平方米0.81至1.50元;二级每月每建筑平方米0.41至0.80元;三级每月每建筑平方米0.16至0.40元。市区经改造后的老小区及未达到三级准则的小区将按每月每建筑平方米0.15元执行。乡村住宅实行物业管理的,由当地物业部门根据市区的准则制定相应的收费准则。而为写字楼、工业区、商场、宾馆、独立别墅群、酒店公寓等非住宅事项提供公共性服务的,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准则由当事人两方合同商定。若业主大会与物业管理公司已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尚不满时的,物业服务及收费准则等仍按原来合同商定执行,合同到时后按新准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