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没有收入,但有费用,其中有业务招待费,在填所得税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时,要全额调增业务招待费;
2、税法条例中第四十三条明确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发生额的60%扣除,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由于收入为0,所以业务招待费需要全额调增;
3、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业为生产、经营业务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应酬费用。它是企业生产经营中所发生的实实在在、必需的费用支出,是企业进行正常经营活动必需的一项成本费用。由于其直接影响国家的税收,因此税法对其税前扣除有限定---仅允许按一定标准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