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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定金的纠纷主要都有什么

帮助5人 4.8w浏览 匿名 2020-10-03 陕西榆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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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买卖双方中的一方违约引起纠纷
    买方支付了定金之后,有可能会由于一些原因而无法履行定金合同,因而产生违约行为,而卖方也有可能在接受定金之后,发现房屋价格上涨而不愿意再出售房屋而产生违约行为。这时,如果是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那就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如果是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那就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没有按照合同交付定金引起纠纷
    双方当事人确定了定金条款和数额后,定金合同并不是立即就能生效的,因为合同生效时间是以当事人实际交付定金时间为准的,而在这期间就很容易出现纠纷。这种情况一旦发生,就算买方不支付定金,定金合同也不能够强制执行,并且买方可以不因定金合同的不生效而产生缔约过失责任。
    3、只履行了部分合同引起纠纷
    有的时候,买卖双方会出现部分不履行合同的情况,这时,其不履行的部分仍然在担保范围内,而定金的效力也依旧对其有约束力,所以同样适用于定金罚则。也就是说,当买卖双方中的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债务,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与占整个合同的比例执行定金罚则。
    4、迟延履行合同或者其他违约行为引起纠纷
    在实际生活中了,买方或者卖方可能会出现延迟履行合同的情况,通常这样的延迟行为会对另一方带来影响,因而产生纠纷,所以如果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延迟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
    5、实际交付定金数额不符合约定数额引起纠纷
    定金合同签订后,买方支付的定金数额可能少于或者多于实际应支付的数额,这时可以视为变更定金合同。如果卖方有异议,并且拒绝接受定金的,那么定金合同就会被视为无效,交易双方可以再进行协商沟通。
    6、合同内容不能达成一致引起纠纷
    付了定金以后,双方对定金合同以外的其他内容不能达成一致,而这些内容与履行合同有密切的关系,这时买方就可以要求解除定金合同,而卖方就应该返还定金,但并不是双倍赔偿。
    7、定金未交给卖家引起纠纷
    买方付了定金以后,定金并没有交到卖方手上,而是根据定金合同或居间协议交给中介保管,但可能部分不法中介会自己吞下定金,这时买卖双方就可能引起纠纷。其实,只要定金合同中约定了定金是由中介保管的,那么当中介收受定金后,定金合同就生效了,卖方不能以自己没收到定金为理由,拒绝履行合同。
    全文
    10 2020-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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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定金的纠纷主要都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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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费用都有哪些
1、普通住宅应该交纳成交价或是评估价的1.5%的契税。2、非普通住宅应该交纳成交价或是评估价的3%的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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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常宁法拍房纠纷的解决途径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处理房产拍卖及款项分配的问题上,相关规定如下所示:
首先,如果同一案件中有多位原告向同一被告提出强制执行请求,且原告并未持有相应的担保物权的话,则需依据各原告所持债权金额占总债权金额的比重来进行平均清偿。
其次,若在多个不同的判决书中均有多位原告向同一被告提起强制执行请求,但同样地原告并无担保物权时,此时应优先考虑那些率先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等司法程序的法院,即执行法院能够根据其执行措施开展的时间顺序获得相应的受偿权利。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判决中所涉及的债权类型琳琅满目,既有基于物权产生的债权,亦有金钱给付性质的债权。
在此情况下,物权将享有优先于其他债权的受偿权利。
例如,若某位原告主张该房产为其提供了担保,那么该担保权便可优先于其他债权人得到受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
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
债权人提出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通知债权人是否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
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
支付令失效的,转入诉讼程序,但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提起诉讼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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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的材料都有哪些
1.房屋所有权证原件;2.登记申请书原件(受理窗口提供);3.申请人身份证明;4.房屋所有权证上的房屋登记表、房屋平面图将产权人名字遮盖复议买方人数+1份;5.网上签约的当地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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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武汉一房两卖二手房,是否构成欺诈行为
[律师回复] 解析:
一房多售(销售)实属欺诈性质。
当卖方承诺向多家购买者提供同一套房产时,这便被称之为“一房二售”,这种情况不仅可能涉及到合同欺诈的指控,而且其特征与刑法中的合同欺诈罪几乎如出一辙。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合同诈骗罪是指行为人在签订及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采用欺骗手段获取对方财产的犯罪行为。
因此,一房二售的行为之所以会被视为合同诈骗,正是由于其在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同样存在着欺骗性获取对方财产的行为。
对于构成诈骗罪的情况,具体的处罚措施如下所示:
1.若诈骗金额达到一定程度,即数额较大,则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以罚金;
2.若诈骗金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
3.若诈骗金额特别巨大或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则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并处以罚金或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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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二手房交易流程及材料
一、二手房买卖流程:1、看房;2、查档;3、签合同;4、卖方同担保公司到公证处进行公证,卖方委托担保公司办理相关事务;5、资金监管及贷款申请;6、赎楼;7、房屋过户;8、买方同担保公司到领证窗口签署回执缴费领取房产证;9、交房。二、提交材料:1、登记申请书原件;2、申请人身份证明;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4、网上签约的当地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原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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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贿罪主体是谁
[律师回复] 解析:
行贿罪的适用主体具有普遍性,即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完整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皆可成为此罪名的实施者。
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公民年满16岁即视为具备承担刑事法律责任的能力。
在此意义上讲,行贿罪的适用主体主要是指行贿罪的刑事责任主体,这意味着他们有可能触犯行贿罪。
然而,需要明确的是,行贿罪并非仅限于国家工作人员,而是涵盖了所有符合条件的自然人。
在我国《刑法》的定义中,行贿罪是指为获取不当、非法利益,向国家公职人员提供财务的违法行为。
许多人对行贿罪的理解存在误解,认为其主体只能是国家工作人员,这其实是将犯罪主体和犯罪对象的概念混淆了。
在行贿罪中,犯罪主体是一般的自然人,而犯罪对象则是特定的群体——国家工作人员。
国家工作人员通常是指在国家行政机关中履行职务的人员,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公务员。
行贿罪的目的在于获取不正当利益,若向国家工作人员提供财物的原因是受到后者的勒索,那么这种情况并不构成行贿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行贿罪】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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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交易土地出让金多少钱
[律师回复] 解析:
在中国,对于实行政府统一规划并经审批通过的拆迁安置房屋转让,其所应当缴纳的土地出让金标准将按照办理转让手续之日的官方公布的地价进行计算。
具体来说,如果被拆迁者原本的土地是在1990年5月19日前获得的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那么他们在转让拆迁安置房时需要补缴的土地出让金,将按照办理转让手续之日的官方公布的地价的30%来计算;
而如果被拆迁者原本的土地是在1990年5月19日后获得的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那么他们在转让拆迁安置房时需要补缴的土地出让金,则将按照办理转让手续之日的官方公布的地价的60%来计算。
此外,标定地价的计算方法是根据该宗地所在级别对应的基准地价来确定的,除了考虑年期修正因素之外,不再对期日、容积率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地价的因素进行修正。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被拆迁者原本的土地是以出让方式获取的,那么他们在转让拆迁安置房时就无需再支付土地出让金了。
同样,如果拆迁安置房是按照市场价格购买的部分,也不需要额外支付土地出让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衢州离婚房产纠纷调解律师服务如何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涉及到夫妻离婚过程中所引发的房产纠纷问题,其妥善处置方法主要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种途径:
首先是通过协商来寻求解决方案。
当夫妻双方的观点能够较为接近,对于房产的分配或利益差额相对较小时,他们可以尝试通过友好的协商来寻求共识。
在此基础之上,甚至有可能实现双方共同决定将房产赠送给未成年子女的方案;
其次,借助于第三方向有关机构如社区委员会、村民自治组织或工作场所等单位进行调解,也是一种行之有效的解决手段;
最后,当夫妻双方无法就离婚以及房产分割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或者存在较大分歧时,他们可以选择直接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请求法院进行裁决。
在夫妻双方对于婚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其归属权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法院会依据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处理措施。
例如,当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愿意以竞价方式获得时,法院应予以批准;
而当其中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时,法院则会委托评估机构按照市场价格对该房屋进行评估,并要求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
此外,当双方均未主张房屋所有权时,法院将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进行拍卖或变卖,并将所得款项进行合理分割。
总而言之,夫妻离婚过程中产生的房产纠纷问题,既可以通过协商、调解等非诉方式解决,也可以通过诉讼程序来解决。
在夫妻双方对于房屋价值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一方要求独自拥有房屋的,必须给予另一方适当的经济补偿;
倘若双方都主张房屋所有权,则需通过竞价方式来争夺;
而当双方都放弃房屋所有权时,法院将依法对房屋进行拍卖,并将所得款项进行公平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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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二手房交易流程及材料
1、买卖双方交易之前协商沟通后共同同意。2、卖方提供房屋的所有合法证件。3、然后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交申请,然后房地产管理部门会将申请和有关资料进行审查,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会给予批准过户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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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需要注意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涉及合同纠纷的诉讼过程中,各方当事人以及法院都应该遵循以下原则与事项:
首先,作为原告方的当事人,其所主张的事实及理由应当基于真实且充分的证据支持,杜绝虚假诉讼行为的发生。
其次,被告方的当事人也应当积极参与诉讼活动,无论是选择聘请律师代表其进行诉讼,还是亲自出庭参与审判,均需尽最大努力,通过积极质询并提出质疑等方式,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再者,法院作为独立公正的司法机构,有权依法采取必要措施搜集证据,但此举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确保处理结果公平公正,不偏袒任何一方。
同时,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各类民事案件时,必须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基本原则。
对于当事人提出的主张,他们有义务提供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
若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由于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收集所需证据,或者法院认为审理该案件需要其他证据材料,则人民法院应当主动开展调查收集工作。
此外,人民法院还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全面而客观地审查核实所有证据材料,以保证最终判决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七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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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的材料都有哪些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二手房交易的材料都有哪些,二手房收房交验应注意什么的问题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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