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本地商品房公积金提取申请材料:
1.职工身份证原件;
2.职工住房公积金储存卡;
3.职工配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的原件;
4.职工直系亲属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另需提供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户口簿、户口迁移证明等)原件;
5.所购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契税完税凭证;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需提供经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购房发票的原件。若因办理商业贷款而无法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原件的,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借款银行盖章)、《借款合同》或《抵押合同》原件;必要时须主借款人到场查询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核实。
6.职工因故不能亲自到场办理、需委托他人代办提取的,代办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申请职工的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储存卡以及购房证明材料的原件,代办人凭密码(非初始密码)代办提取;若配偶代办提取的,还需提供能证明其夫妻关系的材料(结婚证或户口簿等)原件。
7. 提取申请人本人一类银行借记卡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