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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独所有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帮助5人 3.8w浏览 匿名 2020-11-29 哈尔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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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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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答如下,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
    第十七条规定,婚后买房,不管房产证登记人是夫妻俩谁名字,只要没有双方事先特殊书面约定,住房产权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一人一半权益。房产证如果只写一位名字,都会注明《单独所有》。意思是防止房主私自加上其他人名字在房产证,不是注明《单独所有》这几个字,住房产权就属于房产证的登记人一人所有。扩展资料:法定夫妻共同财产财产特征

    一,时间的限定性。即从领取结婚证开始,到解除夫妻关系为止的婚姻关系存续的整个期间的劳动所得、生产经营所得、投资所得、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和赠与所得,以及其它合法所得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即使双方未同居、或分居两地,也不论财产是一方或者双方分别管理、使用,只要是婚后所得财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如工资,奖金,是最具有时间性的。

    二,仅局限于所有权范畴的财产的归属利益。即有形的实物、现金和可预见的收益。
    全文
    7 2020-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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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独所有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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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上写单独所有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房产证上写单独所有是夫妻共同财产吗问题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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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政府收储土地补偿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征地补偿款项并不在个人所得税的收取范畴之内,无需对此义务履行。
然而,当涉及经济活动过程中超越预定标准的利润时,国家就会依法要求纳税,以此来确保国家整体经济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然而,对于那些由于失去了合法拥有的土地使用权而被国家收回的人们而言,他们所获得的高额补偿款无疑是一种特殊形式的收入。
因此,有些人可能会误以为这种情况下的征地补偿款也应该按照规定缴纳相应税费。
实际上,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个人因房屋被政府征收而获得的货币补偿,如果将其用于购买改造后的安置住房,或者因为房屋被征收而选择进行房屋产权调换并最终获得改造后的安置住房,那么这些行为都可以依据相关规定享受契税的减免优惠。
此外,个人从拆迁补偿款中所获取的收益,也可以依照相关规定免除个人所得税的缴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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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变更单位怎么弄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税务方面的处理,有两种不同的处理方式。
首先,无论是新的还是旧的公司,都是单独计算的。
然而,对于新公司来说,需要重新进行专项扣除申报。
扣缴义务人在办理员工工资、薪金收入的预扣预缴税款时,应依据纳税人报送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为其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若纳税人在一年中更换工作单位,那么在原单位任职、受雇期间已经享受到的专项附加扣除金额,将不能在新任职、受雇单位中扣除。
因此,原扣缴义务人应该从纳税人离职且不再发放工资薪金所得的当月开始,停止为其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其次,如果原公司存在多缴纳的税款情况,年终会有一项汇算清缴的政策。
采用累计预扣法,当余额为负数时,暂时不会退还税款。
而在纳税年度结束后,如果余额仍然为负数,则需由纳税人通过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来解决,以实现税款的多退少补。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以中国公民身份号码为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由税务机关赋予其纳税人识别号。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时,纳税人应当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纳税人识别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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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在婚后买房如何单独所有
夫妻在结婚之后买房的,双方当事人可以书面约定房产归一方个人所有,该约定对夫妻双方具有约束力;如果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婚内个人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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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离婚后房贷是共同还款人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析:
众所周知,房屋贷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承担之债或是某人独自承担之债,在法律层面上必须得到明确认定。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法条,离婚之际,原先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所累积的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进行偿还。
当此种财产不能完全偿付债务时,夫妻双方需通过协商达成清偿方案;
如果协商无果,则将由法庭裁定最终的解决方式。
而对于个别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所累积的债务,则应由其个人负责偿还。
此外,夫妻共同参与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债务,包括双方共同从事商业活动或在农村承包经营过程中所累积的债务,购买生产资料所产生的债务,共同参与投资或其他金融活动所产生的债务,以及在这些生产经营活动中所拖欠的税费等,均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范畴。
若经过双方同意,由某一方负责经营,但其所得收益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所需,那么在此过程中所产生的债务也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在处理夫妻共同债务问题时,双方负有连带的清偿责任,离婚时应优先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偿还,若此种财产无法完全偿付债务,则需由双方协商达成清偿方案;
若协商无果,则将由法庭裁定最终的解决方式。
在尚未清偿夫妻共同债务之前,不得先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最后,为夫妻共同生活所累积的债务,包括因购买生活必需品、修建或购买住房所产生的债务,履行抚养教育和赡养义务、治疗疾病所产生的债务,参与双方同意的文化教育、文娱体育活动所产生的债务,以及其他在日常生活中应由双方共同承担的债务,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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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婚后买房可以单独所有吗?
婚后买房是可以单独所有的,买房可以写一个人的名字或者两个人的名字,这都是属于婚后的财产,如果是注明单独所有,则是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双方离婚的时候个人财产是不需要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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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婚前买房写一方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婚前购置房产并仅登记一方姓名的归属问题,其答案主要由该房产的资金来源、房产证上的署名以及婚后有无添加其他持有人姓名这几个因素决定。
本文将针对这些情形进行详细分析与阐述:
首先,若在婚前以全额付款方式购买房产并仅登记了一方的姓名,这类房产通常被认定为提供出资者的私人财物,并非作为夫妇的共有财产。
其次,若在婚前购房过程中,房产证上仅记录了一方的姓名,但存在确凿证据表明双方均有出资,则法院可能会判定此类房屋为夫妻共有的财产。
再者,若在婚前购置房产并仅登记了一方的姓名,但在婚后将另一方的姓名加入到房产证上,那么此房产通常会被视为夫妻共有的财产。
最后,若在婚前购置房产的行为是为了筹备婚姻生活,并且在婚后由双方共同承担贷款偿还责任,即便房产证上仅记载了一方的姓名,该房产仍有可能被视为夫妻共有的财产。
总而言之,具体情况可能因法院的判决而有所差异,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向法律专业人士寻求更为精确的指导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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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独继承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单独继承一般算算夫妻共同财产,但是也存在特殊情形,若是夫妻一方是因为遗嘱的关系获得的继承权,且在遗嘱之中,明确表明财产只能有继承人支配,此时获得的遗产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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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物业不让所属临街商铺停车违法吗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商铺门口进行车辆停靠被视为非法行为,然而,店家擅自在商铺门前设置障碍物或是自己规划停车标线则是一种违反规定的做法。
值得注意的是,商铺门口停车仅存在于特定的场景中,即在商铺门前的行人专用通道或者非机动车辆行驶区域内停车,这种行为同样是不合法的。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机动车应当在指定的地点停放,严禁在行人专用通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法划定的停车泊位除外。
如果机动车需要在道路上暂时停靠,那么必须避免在设有禁止停车标志和标线的路段,以及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行人专用通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进行临时停靠。
除此之外,不仅仅是车主没有权利在此处停车,店主在商铺门口设置障碍物也是一种违反规定的行为。
一旦发生此类情况,应当由城市管理部门组织工作人员进行清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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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不动产证上写单独所有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不动产证上写单独所有不一定算夫妻共同财产。若房屋是在结婚之前购买、且支付了房屋的全款,那么在房产证上只有房屋购买人名字的情形下属于个人财产。如果是结婚后购买,房款由男女双方共同支付,此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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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类
夫妻一方获得遗产离婚怎么分
[律师回复] 解析:
夫妇在婚后所获得的遗产毫无疑问地被视为夫妇双方共有的财产。
在面临婚姻破裂的困境之时,夫妇二人需要通过共同协商来划分这些财产,如果无法达成共识,则可以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
然而,除了在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明确规定仅归属于丈夫或妻子单方面所有的财产之外,其余的都应当被认定为夫妇双方的共有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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