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是司法局在乡镇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的派出机构,其职能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二)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
(三)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四)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五)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六)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七)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
(八)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九)完成上级司法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