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如下, 暂缓买房或者自行筹资解决。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房改委批准,可以缓交。对于用人单位缓交公积金符合法律规定的,职工因为缓交不能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提起住房公积金购房的,没有补偿,只能暂缓购房或者自行筹资解决。《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