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病假必须有国家医疗单位出具的诊断证明(及相关病历手续等)和病假条。 为了严格病假管理规则,公司往往会对出具病假条的医疗单位资格作出一些特殊要求。有些公司为了遏制“小病大养、无病装病”的现象,还实行了定点医院规则,要求员工必须在指定医院就诊,否则不予准许病假。对无履行请假流程即离岗休息的员工,公司通常会认为员工私行缺勤,能够根据分别情况作为事假或翘班处置。不过,根据新法规,公司这样的规章损害了员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的权利,是无效的,因为工人能够到本地与本单位建立医疗保险结算关系的所有医疗组织就诊。 也就是说这个诊断证明必须是:工人在本地与本单位建立医疗保险结算关系的医疗组织就诊后出具。跟本单位无结算关系的或者外省的医疗组织出具的诊断证明是不能够的。 当然,为了严格病假管理,公司也能够将定点医院治疗规则改为指定医院复查规则,对长久请病假、反复请病假或认为病假可疑的,能够安排员工到指定医院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