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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风险分类有哪些

帮助5人 4.8w浏览 匿名 2021-03-31 重庆石柱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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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险主要分为两类,一是合同本身所带来的风险;二是合同履约过程的风险。
    合同本身风险即合同条款形成的风险,主要包括,合同价格、结算方式、合同工期、工程款支付、洽商单及变更单、其他费用等风险。
    合同价格风险。合同价格风险主要因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形成的风险,该类型合同一般工程量相对明确,或有相对明确的图纸,施工单位根据现有图纸、资料在短期内进行报价。由于报价时间短,承包商无法详细计算工程量,尤其是二类费用通常只要按经验进行报价,错报、漏报现象时有发生。并且施工单位为了中标,不敢报高价,报价水平较低,承包商索赔机会小,亏损风险大。该类型合同阶段简单,有利于业主控制投资,是近阶段业主采用的主要合同形式。
    合同结算方式风险。合同结算方式风险主要包括合同中约定采用的定额及取费、结算总价降点率、结算件审核时间、结算件审核程序、结算件审减额扣款、合同外调价方法、结算争议解决方法等。在签订合同时施工单位一定要注意结算条款,尤其是要明确结算件审核时间,有的业主以没有约定结算时间在项目竣工后迟迟不给结算,有的业主要求结算实行三审或四审,或聘请外审,人为设置结算障碍,故意拖延结算时间,造成项目竣工后几年不能结算。
    合同工期风险。合同工期是项目在合理施工组织条件下要达到的项目交工的日期,合同工期的制定要科学合理。由于业主原因一般项目工期都处于前松后紧状态,到工程后期业主为实现交工,一味压缩正常工期,不管前期受何种因素影响,都会采取强制手段,倒排工期,后门关死,往往造成施工单位进行赶工。所以签合同时一定要明确主要工序里程碑控制点,并说明影响工期的条件,一旦工期延长要分清责任,由责任方负责全部责任。如合同中要明确土建与安装的交接时间,施工图纸到图时间,主要设备材料到货时间,交工验收标准等,以上因素是影响合同工期的主要因素。工程款支付条款中的风险。工程款的支付按时间划分大致可分为四个阶段,即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最终付款和质量保修金。当前拖欠工程款已成为困扰施工企业的严重问题,垫资、带资施工的现象仍然十分普遍,这些都给施工企业的良性发展带来困难,同时对正常工期也受到影响,也是施工单位拖欠工资的主要原因。许多工程合同对这部分条款不甚明确,尤其是对工程款支付违约索赔条款约定不完整、不严密,不公平,给施工企业造成经济纠纷和经济损失。工程变更风险。由于工程项目的复杂性和工程项目施工的长期性,合同执行过程中经常涉及工程变更问题。如果承包商在施工中提出了关于设计更改、材料设备换用的合理化建议,经业主工程师同意,可以变更。但如未经工程部同意,擅自变更,即使是合理的,承包商也要对此赔偿损失,并且不顺延工期。在变更程序上的疏忽,容易导致业主的反索赔。
    合同履约风险。合同履约风险即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形成的风险,由于施工合同管理贯穿于项目管理的各个环节,因而履行施工合同必然涉及项目各项管理工作。施工合同一旦生效,项目的各个部门都要按照各自的职权,按施工合同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保证施工合同的圆满实现。合同履约风险主要包括:安全、质量、进度管理风险。安全风险主要包括违章罚款,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为保证安全生产而增加的安全投入等造成的项目管理成本增加。质量风险主要包括执行规范标准,提高产品质量的投入,或重大质量事故造成的损失。进度风险主要包括为赶工而增加的成本投入。过程资料的确认与积累。施工单位对现场隐蔽工程,过程施工记录等见证资料要及时填报记录表格,并及时得到监理、业主的确认。索赔文件的上报与确认。施工单位对于与合同约定或报价不一致的事件要及时上报索赔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监理、业主的确认。合同风险防范措施合同风险防范措施是降低合同签订和合同履约风险的重要环节,对施工单位实现项目管理目标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所以施工单位应加强合同风险防范措施,合同风险管理主要涉及以下环节。投标报价阶段风险管理。
    加强投标报价的管理工作,从源头降低合同履约风险,是提高投标中标率的关键,也是合同管理的重要内容。招标文件的评审。购买招标文件后,由招标投标部门牵头,组织各职能部门进行招标文件评审,由各只能部门对相应管理职责提出评审意见,主要针对招标文件中工期、安全、质量、进度、资金支付、结算条件、施工环境、材料设备供应、交工验收及税收等风险因素进行评审,再由招标投标部门收集汇总评审意见,组织评审组深入研究和全面分析风险因素,正确理解招标文件,吃透业主意图和要求,制定相应投标策略,尽可能在投标书中,在作出相应投标文件实质性条款的情况出有利的选择。同时招投标部门要深入了解发包人的资信、部门立项、施工许可手续、资金状况等其他重要信息。对于相对明确的风险要通过澄清文件让业主给予澄清。投标报价策略。风险越大,风险附加费越高。但是,风险附加费的增加必须要有一个增加范围,对于承包商来讲,风险附加费不宜定得过高,过高必然会提高投标价格,会降低竞争力。因此。施工企业一定要结合企业的管理水平,通过研究竞争对手和其他相关资料来确定具体的投标价格。
    合同谈判阶段风险管理。对投标过程要对合同条款逐条进行认真研究,反复与招标单位进行磋商再做出相应承诺,合同文本尽可能采用《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部分发包人提供的非标准示范文本合同书,往往条款不全、不具体、无针对性,缺乏对业主的权利限制性条款和对承包商保护性条款,要尽可能地修改完善。如果不修改,合同一旦签订,施工单位会隐含较大风险。对于关键合同要组成合同评审小组,对合同条款再次进行评审。在合同谈判过程中人员配备上,施工单位合同谈判人员既要懂工程技术,又要懂法律、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知识,有必要时组成专业的合同谈判小组。在谈判策略上,承包人应善于在合同中限制风险和转移风险,达到风险在双方中合理分配,这就要求承包商对于业主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免除责任的条款应研究透彻,做到心中有数,切忌盲目接受业主的某种免责条款,否则业主就有可以以缺乏法律和合同依据为借口,对承包人造成的损害拒绝补偿,并引用免责条款推卸法律责任,使承包人蒙受严重经济损失。因此,对业主的风险责任条款一定要规定得具体明确。
    总之,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对施工合同管理具体规定,在合同谈判过程中进行有礼有节的谈判尤为显得重要。合同履约管理。由于施工合同管理涉及到施工企业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因而履行施工合同必然涉及企业各项管理工作,施工合同一经生效,企业的各个部门都要按照各自的职权,按施工合同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保证施工合同的圆满实现。进行合同风险因素分析,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对于可预见的风险,要认真分析,制定专门的防范措施,落实到相关部门和责任人,并下发风险控制文件,随时跟踪事态的发展,力争最大可能的降低风险。组织部门有针对性的进行合同交底,对分析出的风险按管理部门进行交底,明确各部门管理重点,督促部门指导现场进行风险控制。一切生产经营活动以合同条件为依据,项目在组织生产经营时,一切活动以合同为依据,按照合同要求办事,按合同要求完善管理手续,避免与合同冲突的事件发生。
    定期检查合同执行情况,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要按期组织合同执行情况对接会,各部门对照合同检查执行情况,对产生的偏差进行分析,并采取措施纠正措施,防止有大的偏差。索赔管理在充满风险的建筑安装市场中,索赔是施工企业保护自身利益的一种方式。索赔不仅仅是费用上的补偿,它是一种正当的权利,是以法律和合同为依据的、合情合理的行为。我国建筑安装企业要想在国际建筑市场中分一杯羹,就必须改变“不懂索赔、不敢索赔、不会索赔”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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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2021-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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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转移分类有哪些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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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投资风险分类有哪些?
1、投资决策风险:投资决策的风险主要体现在项目定位不准和决策程序的遗漏上。2、企业经营风险:企业经营风险主要是指被投资企业的业务经营风险。3、资本市场风险。4、法律风险:法律风险主要体现在合同、知识产权等法律问题上。5、执行风险:执行风险的影响因素主要表现在时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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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属于哪类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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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中的员工,利用自身职务上的便利条件,将所在单位的财产非法据为己有的行为,该行为属于侵犯财产权的范畴。
倘若其所侵占的金额达到法定标准,即构成刑事犯罪。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此类犯罪行为,应处以相应刑罚。
具体而言,若涉案金额在一定范围内(即数额较大),则应判处被告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需处以罚金;
若涉案金额超出此范围(即数额巨大),则应判处被告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需要处以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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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驾驶罪定罪率是多少
[律师回复] 解析:
对于涉嫌犯有挪用资金罪的被告方,法律规定通知其必须满足以下几个必要条件方可予以定罪:
首先,被告方的具体行为应表现为在实际操作中,利用自身职位所赋予的便利条件,将本单位资金私自挪用并用于个人消费或是出借予他人;
其次,这种行为持续时间需达到三个月以上且未得到及时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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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被告方的行为必须侵害到了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对资金的合法使用权和收益权,其犯罪的直接对象就是本单位的资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
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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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风险分类有哪些?
按风险因素的主要方面,又可将风险分为技术、环境方面的风险与经济方面的风险以及合同签订和履行方面的风险等三种。它们主要有以下几类:1、技术与环境方面的风险2、经济方面的风险3、合同签订和履行方面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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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车辆理赔程序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首先,关于交通事故后寻求保险公司理赔的流程事宜我们需要明确以下五个环节:
(1)案发时应第一时间迅速拨打当地公安机关设立的“122”报警平台获取帮助,同时在事故发生之后的24小时之内必须如实向保险公司上报此次事件,以便获得及时的救援支援和理赔服务;
(2)在保险公司受理案件后,他们将会派遣专员前往事发现场进行现场勘查工作,在此过程中确定损失程度,并且出具详细的勘查报告;
(3)在完成上述步骤之后,被保险人需要按照保险公司的要求提交相关的索赔文件;
(4)保险公司将依据车险合同条款、客户所提交的索赔文件、勘查人员提供的勘查报告以及公司内部的理赔规定,综合考虑后做出是否赔偿以及赔偿金额的决定;
(5)对于符合保险责任范畴的事故,保险公司应该根据理赔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办理领款手续。
其次,关于交通事故中保险公司的责任问题,我们需要了解以下三点:
(1)在交通事故中,保险公司通常承担的责任是对被保险人的经济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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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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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并购财务风险的分类有哪些
1、融资风险,融资风险融资方式包括权益与债务融资的外部融资及可降低风险又能产生新的财务风险的内部融资。2、支付风险。3、定价风险。4、资本结构偏离风险。5、企业价值评估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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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顺风车算非法营运吗
[律师回复] 解析:
私人车辆搭载顺路乘客并非非法运营行为。
依据我国现行的顺风车合乘公约,这种行为可被视为一种在当事人自愿情况下开展的互利合作行为,并不包含任何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要素。
关于非法营运的定义:
首先,假如存在以下几种情形之一,即可断定其为非法营运行为:
(1)使用已达到报废标准或者擅自经过改装、拼装、测试不达标等手段处理过的载人汽车来进行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活动;
(2)将自己的车辆挂靠到其他公司名下进行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活动;
(3)通过租赁方式获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以此进行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活动。
其次,非法营运是指在未获得相关法律法规所赋予的营运权利的前提下,实施了相应的营运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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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照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并领取相应的营运证件,或者超出核准范围进行经营活动。
然而,若无金钱交易行为发生,或者无法证实存在金钱交易行为,则不能简单地判定为非法营运。
法律依据: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五条
国家实行道路客运企业等级评定制度和质量信誉考核制度,鼓励道路客运经营者实行规模化、集约化、公司化经营,禁止挂靠经营。
快速解决“交通事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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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交三险有小药钱吗
[律师回复] 解析:
生育医疗服务已被纳入社会基本医疗保障范畴之后,参保人员只需自行定期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与工伤保险三类法定保险即可享有相应的生育保险权益。
在这个过程中,生育保险待遇将由各用工单位在其员工分娩或实施相关手术后的18个月之内,向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办理。
在提交申请时,需填写《职工生育待遇申领表》,同时还需要提供以下相关资料:
由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生育证明文件;
生育医疗证明、门诊病历、出院小结以及计划生育手术记录等原始材料;
以及新生儿的出生医学证明。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在收到申请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对用工单位所提供的上述资料进行严格审核。
审核通过后,生育保险费用将会被划拨至该职工所在的用工单位,然后再由用工单位依照本办法中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及标准,发放给该职工。
若用工单位未能按照规定为其职工办理生育保险参保手续,那么当该职工发生生育保险费用时,这笔费用就将由用工单位按照本办法中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及标准进行全额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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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质量风险的分类有哪些?
按风险因素的主要方面,又可将风险分为技术、环境方面的风险与经济方面的风险以及合同签订和履行方面的风险等三种。它们主要有以下几类:1、技术与环境方面的风险。2、经济方面的风险。3、合同签订和履行方面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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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税前20000扣除五险一金税后多少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过程中,需先将月收入减去五险一金以及起征点之后所剩余数值进行计算,然后在此基础上再减去另外已经明确的合法扣减项目及特定额外扣减项目。
例如,假设有个体的月收入为2万元,并且该个体之前已经预扣了五险一金,那么他/她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金额可通过以下公式计算得出:
个税总额=【月收入2万元,减去五险一金中的5000元,再减去起征点】×25%-1005元,即:
个税总额=(20000-5000)×25%-1005=2745元。
也就是说,若未考虑到五险一金和起征点等因素,我们还可以采用另一种更为简便的公式来计算应缴税额,其具体表达式为:
个税=(月收入-五险一金-5000)×25%-1005。
除此之外,每位公民都应该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同时,他们还须尊重并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良好的道德秩序,以免对他人权益造成侵害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
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
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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