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买房子是可以落户的,对已购置住房的,或者国民教育中专以上毕业生、技术工人、留学归国人员等引进人才,以及转业干部、家属随军、夫妻投靠、父母与子女相互投靠的可以落户。根据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见(试行)》关于适当控制主城区人口规模。对道里区、道外区、南岗区、香坊区位于二环以内的区域(各类城市新区、开发区、产业园区除外),适当控制新增转移人口登记落户。对已购置住房的,或者国民教育中专以上毕业生、技术工人、留学归国人员等引进人才,以及转业干部、家属随军、夫妻投靠、父母与子女相互投靠的,可在上述四个主城区二环以内落户。对主城区其他区域的落户政策比照非主城区执行。扩展资料:《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见(试行)》构建规范有序、公正透明的落户通道,积极引导外来人员落户。保障稳定就业和稳定居住的人员落户,鼓励劳动年龄阶段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取得国家职业资格、具有国民教育中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落户。优先解决进城时间长、就业能力强、可以适应城镇产业转型升级和市场竞争环境的人员落户问题。重点保障新生产业项目所需各类管理、技术人才落户。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人员到城市发展新区落户。对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后,因不适应城镇生活已返原籍地务农,或者在城镇积累一定资金、资源、技能后返乡创业的,可将户口迁回农村原籍地。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坚持区别情况、分类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