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认为是合法的,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组织,对业主大会负责,具体执行业主大会交办的各项物业管理事项。主要职责有:
1、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2、代表业主大会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服务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3、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服务公司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4、监督业主规约的实施
5、对各类物业档案资料、会议记录的保管,对业主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修订文本的起草,对有关印章、财产的保管,对业主之间和业主与物业管理服务公司之间的纷争的调解等。业委会人员有时间和精力的付出得到肯定的酬金无可厚非,有人愿意无偿工作当然更好,你换位思考一下这种可能性不大。关键在于他们(业主委员会人员)可否认真履行了业主委员会的职责,为广大的业主服务,在业主和物业管理服务公司之间建立一个融通的沟通渠道,如果业委会人员无起到应有的作用(或与物业管理服务公司勾结损害业主利益),那业主能够召开业主大会从新选出新的业主委员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