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累犯限制减刑假释的问题,需要结合我国《刑法》50条、81条进行综合分析。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此处对限制减刑的表述是可以限制,当然也可以不限制。而我国刑法第81条第二款,则规定对于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明确规定是不得假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