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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特殊时期的劳动关系可以解除吗

帮助5人 3.3w浏览 匿名 2022-09-26 广东中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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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职工特殊时期的劳动关系一般是不能解除的,特殊时期的劳动关系是指在怀孕、生育、哺乳期等情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全文
    13 2022-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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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特殊时期的劳动关系可以解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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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特殊时期的劳动关系可以解除吗?
女职工特殊时期的劳动关系是不能解除的,特殊时期的劳动关系是指在怀孕、生育、哺乳等情况的。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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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有哪些特殊保护
《集体合同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主要包括:1、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禁忌从事的劳动。2、女职工的经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劳动保护。3、女职工、未成年工定期健康检查。4、未成年工的使用和登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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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的特殊保护有哪些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比较多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自办或者联办的形式,逐步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托儿所、幼儿园等设施,并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照料婴儿方面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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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湖北职务侵占罪标准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湖北省内,关于职务侵占罪的判定基准与全国其它区域保持着统一性,这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明确规定的。该条款指出,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中的工作人员,如果利用其职务上所拥有的便利条件,将本单位的财务非法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程度,那么将会面临相应的刑事处罚。
具体来说,若涉案金额在六万元至四十万元之间,则属于“数额较大”范畴,将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而当涉案金额超过四十万元但未达两百万元时,则属于“数额巨大”范畴,将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时还可能被处以没收个人财产的附加刑罚。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涉案金额的具体标准可能会因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而有所调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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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劳动保护特殊规定
第一条为了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健康,制定本规定。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及其女职工,适用本规定。第三条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采取措施改善女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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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多少年会解除刑事拘留期限
[律师回复] 解析:
当犯罪嫌疑人在遭受刑事拘留之术满37日时,不论是否得到了人民检察院的批准逮捕令证,都必须解除刑事拘留措施。
然而,这种情况并不被称为撤销拘留。
依据国家相关法规,警方有义务在对确认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进行调查后的最长期限内,即30个自然日内,将其提交至人民检察院申请批准逮捕。而作为监督机构,人民检察院需要在7个自然日内作出决定。若并未批准逮捕,应选择将犯罪嫌疑人力释放或者改换其他形式的强制管理措施。
此外,若在拘留期限内证实此案情无需拘留,应当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同时开具释放证明书给予其明确身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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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罪停职多久判刑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从整体来看,主要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是审理期限为20天的案件,此类案件适用于简易程序审理,故而其审理期限设定为20天。
其次是审理期限为1个月以及1.5个月不等的案件,具体分析如下所示:一则指审限为1个月的案件,此类案件中最为常见的包括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刑事公诉案件,另外被告人如果处于被羁押状态下,或者是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以及第二审刑事公诉案件,这类案件的审限也为1个月。二则指审限为1.5个月至多不超过2个月的案件,这类案件主要包括刑事自诉案件,其审理期限通常为1个月。
最后是审理期限为3个月或3.5个月不等的案件,这类案件主要是在前述两种情况的基础之上进行了相应的延长处理,具体而言,在第二种情况的基础上延长2个月,而对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期限,经过本院院长的批准,还可以进一步延长2个月。
至于审理期限为4个月或4.5个月不等的案件,这是在第三种情况的基础上再次进行了延长处理,即在原有基础上再延长1个月。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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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
《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第一条规定,为了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其健康,根据劳动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及其女职工,适用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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